TPEO6121-0-案名:劃定臺北市士林區百齡段六小段32地號等16筆土地為更新單元
會議紀錄id
TPEO6121
案件id
U603N2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本案位於士林區通河街、通河街1巷西北側街廓,面積1844平方公尺。西側鄰地依計畫書敘明經協調參與更新意願比例未達50%以上,故未納入申請範圍。
- 二、本更新單元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土地包括公有及私有,建物則均為私有。
- 三、本案基地南側及東側將留設2公尺以上無遮簷人行道。
- 四、本案市府99年5月4日以府都新字第09930370500號函送到會。
- 五、申請單位:陳映蓉。
- 六、辦理單位:臺北市政府。
- 七、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66條;都更條例第5條、第6條、第8條、第11條;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5條。
- 八、本更新單元前經市府審查符合更新單元劃定基準及環境評估標準。
決議
- 決議:
- 一、本更新單元以西鄰地,依計畫書敘明同意參與更新人數有10人,比例為35.71%,本案請市府協調申請人與西側鄰地,是否將西側鄰地一併納入劃定範圍後,再提大會討論。
- 二、有關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臺灣北區辦事處99年5月19日台財產北改字第09900127521號函表示,範圍內該局原經管之同小段32、33、33-1、34地號4筆國有土地業已出售一節,計畫書內相關文字請配合修正。
- 三、本案目前同意之所有權人數僅1人,基於維護更新單元範圍內其他所有權人權益,本案後續再提會討論前,請市府先行檢核申請人是否已完成徵詢範圍內土地所有權人意見之程序。
討論事項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