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6121-0-案名:劃定臺北市內湖區文德段二小段153地號等2筆土地為更新單元
會議紀錄id
TPEO6121
案件id
XbmijS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本更新單元位於內湖區陽光街92巷25弄以北、68巷115弄以東及文德路210巷30弄以南所圍街廓內南側,計畫面積3270平方公尺。
- 二、本案更新單元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現況大部分為住宅使用為主。計畫範圍內有32棟建築物,僅1棟為合法建築物,平均屋齡已超過30年。範圍內建築物老舊,防震及防火功能不足、巷道狹小,公共開放空間不足、附近巷道停車雜亂,影響交通安全及防救災功能。
- 三、本件係市府以99年4月2日府都新字第09930186100號函送到會。
- 四、申請單位: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五、辦理單位:臺北市政府。
- 六、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66條、都市更新條例第5條、第6條、第8條、第11條及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5條。
- 七、本更新單元劃定業經市府審查符合「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劃定基準及評估指標。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