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6121-0-案名:劃定臺北市萬華區萬華段二小段805地號等52筆土地為更新單元
會議紀錄id
TPEO6121
案件id
ZtcxGp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本案係內政部營建署於98年度委託成立「都市更新專業整合機構」,勘選40處更新單元,進行更新意願整合,協助住戶完成更新事業概要。其中部分地區因尚未公告劃定為更新地區(單元),故由「都市更新專業整合機構」協助土地及建築物所有權人辦理劃定更新單元程序。
- 二、本案位於萬華區和平西路三段以南、康定路以西、大理街以北、西園路一段以東所圍街廓內東側,面積4056平方公尺。
- 三、本更新單元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商業區(特)及第三種商業區,土地及建物均包括公有及私有。
- 四、土地使用現況北側有康定路派出所及消防分隊使用,西側有停車場使用,其餘部分低樓層多為零售業等商業使用。單元範圍內有21棟建築物,屋齡均超過30年。
- 五、本案市府99年5月17日以府都新字第09930827200號函送到會。
- 六、申請單位:蔡玉進。
- 七、辦理單位:臺北市政府。
- 八、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66條;都更條例第5條、第6條、第8條、第11條;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5條。
- 九、本更新單元前經市府審查符合更新單元劃定基準及環境評估標準。
決議
- 決議:
- 一、本案更新單元劃定範圍照案通過。
- 二、本案計畫書中「表二更新單元範圍內私有土地及合法建物所有權人意願統計表」所載註之建物面積「5276.74」有誤,其相關數值應併予修正。
- 三、本案係屬內政部與市政府協助民間推動都市更新之更新單元劃定案件,具有指標性質,為求其周延與改善地區景觀及周邊環境配合,應送臺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就開放空間系統與位置、都市紋理之連繫等予以審議。
討論事項二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