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6121-0-案名:劃定臺北市萬華區直興段一小段35地號等20筆土地為更新單元
會議紀錄id
TPEO6121
案件id
vdP5WR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本更新單元位於萬華區雅江街以東、康定路56巷以北、康定路以西及成都路以南所圍街廓西北側,計畫面積1744.97平方公尺。
- 二、本案更新單元土地使用分區為第四種商業區,現況單元內建物一樓部分多作為商業與辦公之使用,二樓以上則多作住宅使用。更新單元內共有8棟建築物,多為3至5層樓之加強磚造及鋼筋混凝土造建物,屋齡皆逾30年。
- 三、本件係市府以99年5月7日府都新字第09930637800號函送到會。
- 四、申請單位:吳臻姿。
- 五、辦理單位:臺北市政府。
- 六、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66條、都市更新條例第5條、第6條、第8條、第11條及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5條。
- 七、本更新單元劃定業經市府審查符合「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劃定基準及環境評估標準。
決議
- 決議:本案更新單元劃定範圍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三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