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6132-0-案名:劃定臺北市信義區逸仙段二小段78地號等19筆土地為更新單元
會議紀錄id
TPEO6132
案件id
C0fe67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本更新單元位於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四段以北、忠孝東路四段553巷以東、559巷以西、553巷6弄以南所圍街廓北側,使用分區為第四種住宅區,面積2,701.10平方公尺。
- 二、更新單元內計有8棟建物之鋼筋混凝土造,其中7棟4層已超過39年,1棟7層屋齡為15年。現況為住宅使用,土地權屬公有約佔3.22%、私有約佔96.78%,建物權屬皆為私有。
目前同意參與更新比例之土地所有權人為3.39%、合法建物為3.571%。本更新單元現況建物外觀老舊,防震與防火能力不足,現有巷道狹窄、開放空間不足、加上停車位不足周邊違規停車嚴重等因素,有消防救災安全之虞。更新計畫實施後,將可改善都市景觀、強化土地使用機能與防災安全、改善窳陋環境、提供人行空間、停車空間,有助於整體環境品質提升。
- 三、本件係市府以99年6月11日府都新字第09930631000號函送到會。
- 四、申請單位:葉佳穎君。
- 五、辦理單位:臺北市政府。
- 六、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66條、都市更新條例第5、6、8、11條暨臺北市都市更新條例第15條。
- 七、本更新單元劃定業經市府審查符合更新單元劃定基準。
決議
- 決議:本案更新單元劃定範圍建議照案通過,惟依計畫書所述更新單元內同意人數僅2人(含申請人,約佔3.39%),基於維護更新單元範圍內其他所有權人權益,本案仍需完成徵詢土地所有權人意見之程序後,方可辦理公告事宜。前揭徵詢程序依市府都市更新處所擬劃定更新單元資訊公開相關方案辦理。
討論事項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