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6171-報告事項-案名:劃定臺北市大安區學府段一小段593-1地號等16筆土地為更新單元案
會議紀錄id
TPEO6171
案件id
NSQRpH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本更新單元位於復興南路二段以東、和平東路二段以南、復興南路二段337巷6弄以北所圍街廓範圍,面積約1,808平方公尺。
- 二、本案土地使用分區為住三、住三之一、商二(建蔽率分別為45%、45%、65%、容積率分別為225%、225%、800%),現有6棟加強磚造建築物,屋齡皆逾30年。
- 三、本更新單元土地權屬公有佔19.30%、私有佔80.70%,建物權屬皆為私有。公有土地管理單位為臺北教育大學,99年6月28日函復(略以)「本校經管之…三筆國有土地,奉行政院…決議留用作為興建中綜合教學大樓工程腹地,俟興建完成計畫開闢為藝文產業系所戶外展演場地。本案如經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公告劃定更新單元,本校將依都市更新條例相關規定參與都市更新…」99年9月6日另再函復「…該案範圍內本校經管土地,未來將不變更為學校用地」。
- 四、本件係市府以99年8月18日府都新字第09931440200號函送到會。
- 五、申請單位:黃俊賢。
- 六、辦理單位:臺北市政府。
- 七、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66條、都市更新條例第5、6、8、11條及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5條。
- 八、本更新單元劃定經市府審查符合「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劃定基準及環境評估標準。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