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6211-報告事項-案名:劃定臺北市萬華區漢中段二小段524地號等18筆土地為更新單元
會議紀錄id
TPEO6211
案件id
1mvS1z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本更新單元位於昆明街以西、長沙街二段以南、貴陽街二段115巷以東、及貴陽街二段以北所圍街廓內西南側,面積約1,027平方公尺。
- 二、本案土地使用分區為商四(建蔽率為75%、容積率為800%),現有11棟屋齡逾30年之鋼筋混凝土造及加強磚造建物,其中8棟為合法建築物,3棟舊違章建築。
- 三、本更新單元土地國有佔0.49%、私有佔99.51%,建物權屬皆為私有,國有土地管理單位為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工處,其回復意見「該管土地非道路用地,已報請國有財產局循序辦理變更為非公用財產」。
- 四、本件係市府以99年11月24日府都新字第09931860500號函送到會。
- 五、申請單位:陳品伊。
- 六、辦理單位:臺北市政府。
- 七、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66條、都市更新條例第5、6、8、11條及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5條。
- 八、本更新單元劃定經市府審查符合「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劃定基準及環境評估標準。
決議
- 決議:
- 一、本案更新單元劃定範圍建議扣除西側公有土地鄰北側基地狹長畸零部分,其餘範圍照案通過。
- 二、計畫書第11頁圖3規劃構想示意圖,基地西側請明確標註退縮4米以上補足8米並順平處理。
- 三、案內南側臨貴陽街側考量街廓之紋理及行人通行延續性,建議留設騎樓。
討論事項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