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6211-報告事項-案名:劃定臺北市南港區南港段三小段237地號等24筆土地為更新單元
會議紀錄id
TPEO6211
案件id
ORld96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本案更新單元位於興南街以東、興南街168巷以南、南港路二段212巷以西、南港路二段以北街廓內,面積約5,325平方公尺。
- 二、本案土地使用分區為住三(建蔽率為45%、容積率為225%),現有8棟屋齡逾30年之加強磚造、及鋼筋混凝土造建築物,土地權屬公有佔45.47%、私有佔54.53%,建物權屬均為私有。
- 三、本件係市府以99年12月27日府都新字第09932177200號函送到會。
- 五、申請單位:陳武生。
- 六、辦理單位:臺北市政府。
- 七、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66條、都市更新條例第5、6、8、11條及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5條。
- 八、本更新單元劃定經市府審查符合「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劃定基準及環境評估標準。
- 九、本案公有土地面積合計2421.5平方公尺,依99年9月20日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617次委員會議審決通案處理原則,函詢國有土地管理機關國有財產局表示:「…
決議
- 決議:
- 一、本案更新單元劃定範圍照案通過。
- 二、依發展局表示,案內臨南港路部分,依「修訂台北市南港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通盤檢討案」規定應退縮留設5公尺無遮簷人行道,計畫書內相關文字請予修正。
討論事項二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