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6211-報告事項-案名:劃定臺北市大安區懷生段三小段214地號等5筆土地為更新單元
會議紀錄id
TPEO6211
案件id
X8lWnD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本案位於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及建國南路一段西南側街廓內,面積627平方公尺。更新單元西側及東側鄰地經申請人及市府分別召開協調會,同意參與更新比例較低,故未納入申請劃定範圍。另本案申請劃定面積未達1000平方公尺,依計畫書第4頁敘明業提99年10月25日臺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第53次會議審議決議同意以本範圍提請本委員會審議。
- 二、本更新單元土地使用分區為商三特(原屬第二種商業區)及第三種住宅區,土地及建物均為私有。
- 三、本案基地北側將留設騎樓,南側面臨之計畫道路僅7.26公尺,將退縮補足8公尺後再退縮留設2公尺以上無遮簷人行道。
- 四、本案市府99年12月28日以府都新字第09932141100號函送到會。
- 五、申請單位:林施碧梅。
- 六、辦理單位:臺北市政府。
- 七、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66條;都更條例第5條、第6條、第8條、第11條;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5條。
- 八、本更新單元前經市府審查符合更新單元劃定基準及環境評估標準(指標三、六、九)。
決議
- 決議:本案更新單元劃定範圍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二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