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6211-報告事項-案名:劃定臺北市大安區仁愛段六小段418-1地號等3筆土地為更新單元
會議紀錄id
TPEO6211
案件id
YMfn6T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劃定臺北市大安區仁愛段六小段418-1地號等5筆土地為更新單元」前於99年6月21日第612次會議審議決議:「本案更新單元劃定範圍照案通過,惟依計畫書所述更新單元內同意人數僅一人(即為申請人),基於維護更新單元範圍內其他所有權人權
- 二、本案業於99年11月16日召開更新單元範圍說明會,惟因案內420及421等2筆土地為鄰地之建築基地範圍,須將該2筆地號剔除於更新單元範圍外,故再提出本更新單元劃定案。
- 三、更新單元位於忠孝東路四段147巷以東、敦化南路一段187巷以南、忠孝東路四段181巷以西及忠孝東路四段181巷10弄以北所圍街廓之東側,面積約2,241平方公尺。
- 四、本案土地使用分區為住四(建蔽率為50%、容積率為300%),現有1棟屋齡逾40年之11樓鋼筋混凝土造建築物,土地及建物權屬均為私有。
- 五、本件係市府以99年12月28日府都新字第09932146300號函送到會。
- 五、申請單位:潘爰儒。
- 六、辦理單位:臺北市政府。
- 七、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66條、都市更新條例第5、6、8、11條及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5條。
- 八、本更新單元劃定經市府審查符合「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劃定基準及環境評估標準。
決議
- 決議:
- 一、本案更新單元劃定範圍照案通過。
- 二、依更新處表示本案已召開更新單元範圍內說明會,同意參與更新比例已有調整,請依最新資料修正計畫書第3頁表1更新單元私有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意願統計表。
討論事項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