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6211-報告事項-案名:劃定臺北市大安區辛亥段三小段518地號等15筆土地為更新單元
會議紀錄id
TPEO6211
案件id
pPphLy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本案位於大安區嘉興街363巷及和平東路三段212巷西南側街廓內,面積1274平方公尺。
- 二、本更新單元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土地包括公有(0.16%)及私有(99.84%),建物均為私有。
- 三、本案基地東、西側將退縮留設4公尺以上無遮簷人行道,北側退縮留設2公尺無遮簷人行道。
- 四、本案市府99年12月7日以府都新字第09932068300號函送到會。
- 五、申請單位:鄭少瑜。
- 六、辦理單位:臺北市政府。
- 七、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66條;都更條例第5條、第6條、第8條、第11條;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5條。
- 八、本更新單元前經市府審查符合更新單元劃定基準及環境評估標準(指標三、九、十二)。
決議
- 決議:本案更新單元劃定範圍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