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6241-0-案名:劃定臺北市文山區木柵段一小段533地號等6筆土地為更新單元
會議紀錄id
TPEO6241
案件id
dZzUiB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本更新單元位於文山區木柵路三段49巷以東、久康街24巷以南、木柵路三段77巷以西及木柵路三段以北所圍之街廓西側,使用分區為第三種商業區,面積為2,208平方公尺。
- 二、更新單元內計有5棟合法建物,使用年期已逾25年。其土地權屬公有佔81.20%、私有佔18.80%;建物權屬公有佔29.18%、私有佔70.82%,目前同意參與更新比例之土地所有權人為40%,建物所有權人為35.29%。本更新單元內建物老舊,有結構安全之慮,影響都市景觀,防震及防火功能不足。
更新計畫實施後,將可改善整體都市景觀、強化土地使用機能與防災安全、改善窳陋環境、提供人行道空間與停車空間,有助於提升基地周邊環境品質。
- 三、本件係市府以100年4月20日府都新字第10030374500號函送到會。
- 四、辦理單位:臺北市政府。
- 五、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66條、都市更新條例第5、6、8、11條暨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5條規定辦理。
- 六、本更新單元劃定業經市府100年2月24日審查符合更新單元劃定基準。
決議
- 決議:
- 一、本案更新單元劃定範圍不予通過。
- 二、公有土地有其社會責任,應優先補充地區公共設施之不足或提供公益使用,本案公有土地請發展局調查並檢討是否有公共或公益性之需求。
- 三、基於公有土地之社會責任以及國有與眷改土地之性質及處理方式,類似計畫範圍內有一定面積以上或較高比例之公有土地是否納入民間申請劃定更新單元宜有通案性處理原則,先由市府相關單位予以協調釐清。建議市府擬定處理原則或作業準則針對類似案件予以過濾後,再送市都委會審議。
討論事項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