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6261-0-案名:劃定臺北市大安區仁愛段六小段418-1地號等5筆土地為更新單元
會議紀錄id
TPEO6261
案件id
0c1jDg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更新單元位於忠孝東弄以北所圍街廓之東側,面積約2,336平方公尺。
- 二、本案土地使用分區為住四(建蔽率為50%、容積率為300%),現有1棟屋齡逾40年之11樓鋼筋混凝土造建築物,土地及建物權屬均為私有。
- 三、本案審議經過:
(一)「劃定臺北市大安區仁愛段六小段418-1地號等5筆土地為更新單元」前於99年6月21日第612次會議審議決議:「本案更新單元劃定範圍照案通過,惟依計畫書所述更新單元內同意人數僅一人(即為申請人),基於維護更新單元範圍內其他所有權人權益,本案仍需完成徵詢土地所有權人意見之程序後,方可辦理公告事宜。前揭徵詢程序依市府都市更新處所擬劃定更新單元資訊公開相關方案辦理。」(二)本案於99年11月16日召開更新單元範圍說明會,惟因市府建管處認定案內420及421等2筆土地為鄰地之建築基地範圍,須將該2筆地號剔除於更新單元範圍外,故再提「劃定臺北市大安區仁愛段六小段418-1地號等3筆土地為更新單元」案,並經100年2月25日本會第621次會議
決議
- 決議:
- 一、本案更新單元劃定範圍照案通過。
- 二、因本案鄰近捷運車站,為創造舒適人行環境,更新單元北側、東側及南側均須退縮留設4公尺以上無遮簷人行道,且街角皆應留設開放空間供公眾使用,以增公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