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6271-0-案名:劃定臺北市大安區大安段一小段153地號等24筆土地為更新單元
會議紀錄id
TPEO6271
案件id
3tMQXn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本案位於大安區四維路124巷以東,四維路134巷以南、四維路以西及四維路154巷以北所圍街廓內,面積為3,733平方公尺。
- 二、本更新單元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土地權屬公有土地佔1.33%,私有土地佔98.67%,建物權屬皆為私有。目前同意參與更新比例之土地所有權人為15.53%,建物所有權人為13.86%。
- 三、本更新單元整體規劃設計構想以綠建築理念設計,單元西側、東側及南側臨計畫道路退縮2公尺以上無遮簷人行道,北側臨計畫道路退縮留設2公尺以上無遮簷人行道,並與道路順平處理。
- 四、本件係市府以100年7月7日府都新字第10030926700號函送到會。
- 五、申請人:葛張秀英
- 六、辦理單位:臺北市政府。
- 七、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66條、都市更新條例第5、6、8、11條暨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2、15條規定辦理。
- 八、本更新單元劃定業經市府100年5月12日審查符合更新單元劃定基準。
決議
- 決議:
- 一、本案更新單元劃定範圍照案通過。
- 二、另整體規劃構想部分,依都市更新處所提意見基地西側、東側及南側退縮留設3公尺以上無遮簷人行道;基地北側將退縮留設3公尺以上無遮簷人行道,並與道路順平處理,提供周邊環境舒適及安全的人行空間。
討論事項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