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6271-0-案名:劃定臺北市士林區天母段四小段469地號等2筆土地為更新單元
會議紀錄id
TPEO6271
案件id
45L6t9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本更新單元位於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七段81巷28弄以東、中山北路七段81巷16弄以西、中山北路七段141巷以南及中山北路七段81巷以北所圍街廓內之北側,計畫面積1,054平方公尺。
- 二、本案更新單元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更新單元內土地使用現況,一樓現況多做為商業使用,2樓大部分為住宅使用。更新單元內計有2棟合法建物,構造均為鋼筋混凝土造,屋況老舊。
- 三、本件係市府以100年7月6日府都新字第10030422600號函送到會。
- 四、申請單位:龔淑芬。
- 五、辦理單位:臺北市政府。
- 六、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66條、都市更新條例第5條、第6條、第8條、第11條及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5條。
- 七、本更新單元劃定業經市府審查符合「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劃定基準及環境評估標準。
決議
- 決議:
- 一、本案暫予保留。有關本案更新單元擬採行劃定基準涉及「程序處理終結前法令適用問題」於審議程序是否一體適用之疑義,請市府洽法規會釐清後再提下次會議確認。
- 二、為周邊環境提供更舒適步行空間,提升本案對於環境貢獻度,原計畫之「沿街退縮留設2公尺以上無遮簷人行道」請配合修正為「沿街退縮留設6公尺之無遮簷人行道」。
討論事項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