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6271-0-案名:劃定臺北市大安區金華段一小段753地號等24筆土地為更新單元
會議紀錄id
TPEO6271
案件id
8CPUJj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本更新單元位於金華街以北、金華街199巷3弄以南、金華街199巷以東、及麗水街以西所圍之完整街廓,面積約2,800平方公尺。
- 二、本案土地使用分區為住三(建蔽率45%、容積率225%),現有8棟屋齡逾40年加強磚造建物。
- 三、本更新單元土地、建物權屬均為私有,未來建築基地臨接計畫道路側皆退縮2公尺以上無遮簷人行道。
- 四、本件係市府以100年7月13日府都新字第10030715100號函送到會。
- 五、申請單位:陳弘修。
- 六、辦理單位:臺北市政府。
- 七、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66條、都市更新條例第5、6、8、11條及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5條。
- 八、本更新單元劃定經市府審查符合「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劃定基準及環境評估標準。
決議
- 決議:
- 一、本案更新單元劃定範圍照案通過。
- 二、考量本案對周圍環境的貢獻度,更新單元南側臨金華街留設騎樓或3.64公尺無遮簷人行道,其餘東、北、西臨計畫道路側則依更新處所提會議資料退縮留設3公尺以上無遮簷人行道。
- 三、本案「合法建物權屬」依更新處查明為8棟合法建物,計畫書第3頁誤植為16棟,併予更正。
討論事項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