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6271-0-案名:劃定臺北市信義區三興段三小段159地號等21筆土地為更新單元
會議紀錄id
TPEO6271
案件id
NQyLi8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本案位於信義區嘉興街、嘉興街181巷東北側街廓內,面積3076平方公尺。
- 二、本更新單元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土地包括公有(3.52%)及私有(96.48%),建物均為私有。
- 三、本案基地臨計畫道路側將退縮留設2公尺以上無遮簷人行道。
- 四、本案市府100年7月6日以府都新字第10030818700號函送到會。
- 五、申請單位:袁陳月英。
- 六、辦理單位:臺北市政府。
- 七、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66條;都更條例第5條、第6條、第8條、第11條;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5條。
- 八、本更新單元前經市府審查符合更新單元劃定基準及環境評估標準(指標三、八、九)。
決議
- 決議:本案除計畫書第7頁整體規劃構想第3點依更新處意見修正為:「更新單元北側及鄰計畫道路退縮留設2公尺以上無遮簷人行道」,以與圖3一致,其餘更新單元劃定範圍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