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6271-0-案名:劃定臺北市士林區蘭雅段二小段150地號等27筆土地為更新單元
會議紀錄id
TPEO6271
案件id
R5AYOL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本案位於中山北路六段35巷、福國路西北側街廓內,面積2194.88平方公尺。計畫書第1頁敘及西側及南側鄰地經協調後僅1人願意參與更新,故未予納入劃定範圍。
- 二、本更新單元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土地1.49%為公有、98.51%為私有,建物均為私有。
- 三、本案基地北側及東側將退縮留設2公尺以上無遮簷人行道,並與道路順平。
- 四、本案市府100年8月11日以府都新字第10031422100號函送到會。
- 五、申請單位:林士斌。
- 六、辦理單位:臺北市政府。
- 七、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66條;都更條例第5條、第6條、第8條、第11條;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5條。
- 八、本更新單元前經市府審查符合更新單元劃定基準及環境評估標準(指標三、六、九)。
決議
- 決議:本案北側及東側依更新處意見修正為「留設騎樓或3.64公尺無遮簷人行道」,其餘更新單元劃定範圍照案通過。
肆、臨時提案(研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