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6271-0-案名:劃定臺北市松山區美仁段二小段501地號等11筆土地為更新單元
會議紀錄id
TPEO6271
案件id
qkDY6W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本更新單元位於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155巷4弄以南、八德路三段155巷以東、八德路三段以北及八德路三段199巷以西所圍街廓內之東側,計畫面積1,898平方公尺。
- 二、本案更新單元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商業區(特)及第三種住宅區,更新單元內土地使用現況,臨八德路三段為商業使用,其餘皆為住宅使用。更新單元內計有8棟4層樓、1棟5層樓加強磚造合法建物,屋齡皆超過30年,建物老舊亟需更新。
- 三、本件係市府以100年7月11日府都新字第10030445500號函送到會。
- 四、申請單位:孫生蓮。
- 五、辦理單位:臺北市政府。
- 六、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66條、都市更新條例第5條、第6條、第8條、第11條及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2條、第15條。
- 七、本更新單元劃定業經市府審查符合「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劃定基準及環境評估標準。
決議
- 決議:
ㄧ、本案更新單元劃定範圍照案通過。
- 二、計畫書第12頁「規劃構想圖」中基地東側「退縮留設2公尺無遮簷人行道」文字修正為「退縮留設4公尺以上無遮簷人行道,並與計畫道路順平處理」;另北側及南側亦請配合簡報之說明分別修正為「退縮留設5公尺以上無遮簷人行道」及「留設3.64公尺騎樓」。
- 三、另同意簡報說明於初步規劃兩棟建物間留設之開放空間,植栽綠化提供鄰里社區居民使用,增加環境公益性。
討論事項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