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6281-報告事項-案名:擬定臺北市南港區鐵路地下化沿線土地細部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6281
案件id
s9Rbn2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本案係市府98年11月24日以府都規字第09835220803號函送到會,自98年11月25日起公開展覽30日。
- 二、申請單位:臺北市政府。
- 三、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2條。
- 四、審議歷程:
(一)本案係市政府承續變更主要計畫案賡續擬定之細部計畫案,前經提99年2月25日本會第608次委員會議決議(空間,故立體連通設施容積獎勵上限值建議仍維持公展計畫書20%之規定外,其餘同意以市府本次提會資料提大會確認。
(3)都市設計管制要點部分:除以下幾點請再作修正外,其餘同意以市府本次提會資料提大會確認。
A.最小建築基地規模,附圖一E區轉運站用地計畫原意應為該用地全區整體規劃開發,非全街廓開發,文字請再作修正。
B.公共開放空間系統,「腳踏車道」一詞統一修正為「自行車道」。帶狀式開放空間內有關人行步道與自行車道規劃,應與面臨道路用地之人行步道、自行車道相互整合。另廣場式開放空間,為利轉運站用地轉運機能有效運作,同意取消該用地有關廣場式開放空間之設置規定。
C.立體連通設施第(五)點,空橋系統「淨高應大於6公尺為原則」,文字建議修正為「距地面淨高大於6公尺為原則」,以資明確。
2.全案請市府依專案小組審查意見修正計畫書圖,並就公展計畫內容、依內政部審議完竣主要計畫修正完成之細部計畫內容,以及專案小組審查後調整之內容,逐項整理對照表,併同陳情人意見之回應處理情形,全案提大會審議。
- 五、現市府於100年9月16日檢送依專案小組審查意見修正後計畫書及修正對照表等資料到會。
- 六、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計21件。惟因應主要計畫經內政部審定結果,除編號5、6、19陳情意見,屬本細部計畫範圍外,其餘陳情地點已非屬本細部計畫範圍。
- 七、本次提會資料共分為4部分:
■市府98.11.24.公告公開展覽之細部計畫內容。
■市府100.9.16.檢送配合內政部審定之主要計畫,以及細部計畫專案小組審查意見據以修正之細部計畫內容。
■細部計畫修正前後對照表。
■市府對於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之回應情形。
決議
- 決議本案除市府本次會議簡報說明將依都委會初研意見修正之各點外(包括法令依據、計畫範圍、策略性開發地區之指定、容積獎勵上限、公共開放空間系統以及計畫書、圖文字及圖面應再修正部分),其餘依市府100年9月16日所送配合內政部審定之主要計畫以及細部計畫專案小組審查意見據以修正之細部計畫書圖內容通過。
肆、臨時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