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6361-審議事項-案名:變更臺北市內湖區石潭段四小段280、281、281-1地號等三筆土地國中、國小用地為體育場用地及道路用地主要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6361
案件id
ANO568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本案係市府為改善國內網球運動場館設施,經評估後擬將已無設校需求之內湖區寶湖國中、國小用地變更為體育場用地,以興建符合國際標準的臺北網球中心,爰由臺北市體育處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辦理本主要計畫變更案。
- 二、計畫範圍、面積及使用現況:
(一)本計畫區位於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即民權東路6段、民權東路6段210巷、民權東路6段206巷及上彎公園所圍地區,面積約5.12公頃。
(二)土地權屬為臺北市所有,管理單位為臺北市體育處。
(三)本計畫區於民國76年劃定為寶湖國中、小之用地,迄今尚未開闢,目前作為本市樹木銀行使用。
- 三、計畫內容:
(一)使用分區變更:國中用地、國小用地變更為體育場用地及道路用地。
(二)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建蔽
決議
- 決議:本案經與會委員討論後,有關體育場用地常態性及舉辦大型賽事之設施需求規模評估、整體營運計畫等,尚須提出進一步說明。另外有關用地規劃配置,以及交通動線之檢討,亦應就周邊現況及未來發展再作整體考量。故本案組成專案小組進行詳細討論,召集人請蘇委員瑛敏擔任,專案小組委員成員由都委會幕僚調查委員意願,請各位委員踴躍參與協助提供寶貴意見。並請申請單位儘速依照各委員所提意見,研提書面資料到會,以利召開專案小組會議。
審議事項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