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6421-審議事項-案名:變更臺北市中正區成功段二小段86-1地號等6筆土地第三種商業區(特)、道路用地為道路用地及第三種商業區(特)暨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細部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6421
案件id
HLmWrj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計畫緣起:
國軍段86-1、93、94、94-2、96地號等5筆土地)位於南到會,自101年11月24日起公開展覽30天。
- 六、申請單位:臺北市政府財政局。
- 七、辦理機關:臺北市政府。
- 八、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
- 九、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共3件(詳後附綜理表)。
決議
- 決議:
- 一、本案未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公民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案名變更臺北市中正區成功段二小段86-1地號等6筆土地第三種商業區(特)、道路用地為道路用地及第三種商業區(特)暨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細部計畫案編號1陳情人葉昭良、幸福里蘇宏仁里長陳情理由不同意目前計畫將原有社區既有車道取消為住宅地。
建議辦法維持原有社區主要出入車道直線暢通。
市府回應說明本計畫區現有東西向計畫道路(林森南路3巷、11巷)路寬分別僅5公尺、7.27公尺,並未規劃設置人行道及雙向車道。其中林森南路11巷(忠孝東路1段70巷至紹興南街段)現為由西向東之單行道,屬地區性道路,主要功能為周邊社區出入聯絡道路,並非服務穿越性車流,因此調整位置對整體交通影響程度不大。另計畫道路寬度調整為14.5公尺後,除規劃雙向車道外,亦規劃人行、自行車及設施帶空間,可提升交通安全及車行動線之順暢。
委員會決議
- 一、本案未來開發建築請「臺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續就以下幾項納入考量:
(一)本案西向東交通動線經調整後,周邊車輛進出的順暢及居民交通的安全性。
(二)變更後基地北側退縮5公尺所呈現廣場或人行步道空間之規劃。
(三)周邊車流(四)在維持基地北側二個商三特街廓之既有出入條件下,就進出本案14.5公尺寬之計畫道路必須有所管制。本項並請交通局提供變更前後相關交通流量之數據供審議單位參考。
- 二、同市府回應說明。
編號2陳情人許文鼎陳情理由1.本計畫區位於捷運善導寺站3號與4號出口間,行人及車輛往建議辦法1.本計畫區未市府回應說明本計畫區未委員會決議同編號1.。
編號3陳情人蘇芳春陳情理由反對旨揭計畫案原因如下四點,請查照惠復計畫案評議結果。
(一)本計畫所提路段緊鄰成功高中及青島國宅,自捷運通車後,更為民眾前往捷運善導寺站第4號出口主要通道。
於平日上班上學尖峰時間,人潮、車潮相當頻繁。且因善導寺站其餘出入口皆位於主要幹道旁,此捷運出口於巷道中,經常做為轎車接駁捷運乘客上下處;儘管計畫內提及退縮五尺做為行人通道使用,屆時若有大型商業建物座落於此,善導寺站週邊將無較寬廣之腹地可提供轎車接駁捷運乘客之處。
(二)旨揭計畫案第七頁計劃目標第二點:『滿足開放陸客來臺政策所增之旅館住宿需求』,惟北市頗負盛名之高級飯店喜來登即在此基地北側,林森北路與北平東路交叉口亦有平價之商務旅館家美飯店,往南忠孝新生站亦有八方美學及凱統飯店,往北台北車站及西門町,更有多所新舊旅館供觀光旅客使用,善導寺站暨非主要商業區、亦非本市主要觀光景點,何需於此再興建一觀光旅館?(三)自「台北好好看」將此基地整理做為公園,不僅市容美化,且人潮得到紓解,常見學生將此做為(四)旨揭計畫案第七頁計劃目標第三點:『挹注市府財政收益』現國家財政困難,整頓國有財產以換取最大財政利益,確是立意良善。然政府除財政收支外,另一重要責任,是否也應考慮人民看不見的生活品質,以當地居民心情考慮,而非使當地居民及學生飽受建築工程噪音及廢氣之苦後,換來的是水泥地、噪音及永無寧日之生活。
建議辦法市府回應說明(一)本計畫藉由林森南路11巷北移,將計畫道路寬度調整為14.5公尺後,除規劃雙向車道外,亦規劃人行、自行車及設施帶空間,除可提升交通安全,亦可改善地區交通系統並使捷運轉乘接駁人行、車行動線更加順暢,落實「人本交通」及大眾運輸導向發展之規劃。
(二)自2008年開放求。為因應旅遊旺季尖峰期間訂房供給壓力問題,增加旅館住宿服務之供給乃為當務之急。又本府財政局於102年1月10日召開招商說明會,各潛在投資人於說明會上亦積極表達於本基地投資興建旅館之強烈意願,故本規劃模式不僅為因應前述之總體市場需求,亦符合絕大多數潛在投資人之規劃評估方向。
(三)本案基地內原為環境窳(四)依本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規定,「一般旅館業」及「國際觀光旅館」為「第三種住宅區」即得附條件允許使用之項目。本案除計畫書規定計畫區未來開發衍生之停車需求應由基地內部自行吸收外,透過出入口動線、退縮建築、開放空間留設及都市設計審議之規範,使未來基地開發後得以兼顧周邊地區環境品質。
委員會決議同編號1.。
審議事項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