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6501-審議事項-案名:變更臺北市大安區大安段三小段355地號等66筆土地第三種住宅區為綠地用地暨修訂第三種商業區(特)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細部計畫案一、計畫緣起
會議紀錄id
TPEO6501
案件id
GQzXhy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本計畫區位於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北側,前於96年8月8日經市府公告劃定為更新單元。後續推動更新事業,因考量計畫道路北側第三種住宅區之街廓深度狹小不利建築使用,擬變更為綠地用地並捐贈予市府,另將容積調派至計畫道路南側第三種商業區(特)(原屬第三種住宅區)土地,市府爰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細部計畫變更。
- 二、計畫面積計畫區面積共2,658平方公尺。土地使用分區包含第三種住宅區、道路用地及第三種商業區(特)。
- 三、土地權屬權屬包括國有(26.75%)及私有(73.25%)。
- 四、計畫內容(一)變更第三種住宅區為綠地用地(470㎡)。
(二)修訂計畫道路南側商三(特)(原住三)容積率為413%。
(三)綠地用地由實施者興闢完成,於建築基地領取使用執照前移轉予臺北市。
- 五、本案經市府1024.計畫書第11頁肆、變更計畫內容二、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建議增列本計畫綠地用地之捐贈、興闢與管理維護等,不得申請容積獎勵。
5.計畫書第14頁伍、事業及財務計畫,有關綠地用地後續之管理維護,建議改由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實施者辦理或改支付管理維護費用予市府,詳細規定將再與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實施者協調後,提下次委員會議說明。
6.本案係市府為協助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推動所提出之細部計畫變更,後續將俟計畫範圍內建物完成拆除後,再行發布實施細部計畫。
(二)本案請市府就以上回應說明再作計畫書補充與修正,並提送書面資料到會,提下次委員會議續行審議。
十一、市府於102年10月8日以府授都規字第10213348800號函送修正後資料到會續審。
- 一、本案除以下內容修正外,其餘依市府本次會議所送補充資料之修正對照表修正通過。
決議
- 決議:
(一)修正對照表第1點計畫緣起文字請再作精簡,修正如下「…惟計畫範圍北側第三種住宅區因街廓深度狹窄,不易配置建築物,為利土地使用,故將北側基地變更為綠地用地,…」。
(二)修正對照表第3點(三)容積調派,因依市府所提之「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計算公式,其概念並非針對「既有建築容積」之「等值」調派,相關文字說明請再作修正,以資明確。
(三)修正對照表第7點文字請修正為「後續都市更新事業如有無法賡續實施之情事,經本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確認後,市政府應回復原都市計畫」。
- 二、附帶決議:
(一)為避免本案更新後造成周邊地區交通衝擊,請本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審議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時,計畫範圍外東側未開闢之6公尺計畫道路,原則應配合更新完成興闢以利通行,道路興闢等相關費用,實施者業表達願意協助提供,惟如市府執行上有困難,請新工處提下次會議說明。
(二)本案應俟權利變換計畫經本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審議通過後、核定前,再行發布實施。
審議事項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