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6741-報告事項-案名:為撤銷「劃定臺北市松山區延吉段一小段85地號等9筆土地為更新地區」一案,提請報告。\r\n提案單位:臺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
會議紀錄id
TPEO6741
案件id
ZP2AlF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係申請單位(國防部政治作戰局)依本會104年5月7日第670次會議報告事項,為計畫案逾3個月未提供資料以續行審議之編號7決議:「本案涉及更新地區與更新單元層級及劃定範圍之合理性,且依都市更新處說明因公有土地均為空地,亦不符劃設都更地區之精神。本案請市府自行撤案,如後續檢討完成,確有劃定更新地區之必要性,再另案辦理。」,爰於104年6月10日函請市府將原提案撤銷。
- 二、考量都市更新地區劃定應於都市整體發展架構下進行,本府都市發展局於104年6月17日召開座談會,邀請專家學者就「市府劃定更新地區、訂定都市更新計畫之辦理程序、計畫內容及未來改進措施」進行討論,會議結論:「公有土地常以劃定更新地區辦理土地開發,但劃定更新地區的面積僅一個街廓或更細微,導致劃定更新地區卻無法帶動地區發展、破壞都市紋理及公益性不足等問題;有鑑於此,請都市發展局(更新處)研議出本市更新地區劃定之標準作業程序(SOP)提送都委會報告,以做為後續審議的依據。」
- 三、另104年7月23日都市計畫委員會第670次會議業已有將「劃定臺北市南港區玉成段四小段303地號等6筆土地為更新地區」一案退請市府併本市更新地區劃定標準作業程序進行檢討之案例在案。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