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6801-審議事項-案名:變更臺北市信義區吳興段三小段171-3地號等200筆土地部分第三種住宅區(特)(遷)為道路用地、部分道路用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遷)暨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細部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6801
案件id
l3F3AV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計畫緣起:
本計畫範圍地上建物多為三層以下加強磚造之老舊房屋,居住環境窳陋,有耐震及消防安全之顧慮。前經市府於97年2月29日以府都規字第09730017900號函「變更臺北市遷建住宅基地都市計畫暨劃定都市更新地區計畫案」公告劃定為都市更新地區,期透過都市更新手段重新開發建築。
本計畫範圍內更新實施者基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為利整體建築規劃設計及配置,擬將計畫範圍內道路用地進行調整,合併街廓開發,增進土地利用效益。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
- 三、公展計畫範圍及內容:詳公展計畫書圖。
- 四、公開展覽:本案市府自102年12月4日起至103年1月2日止公開展覽30天,並以102年12月3日府都規字第10237251703號函送到會。經提103年2月27日第655次委員會議決議(略以):請市府予以協調整合後,再提委員會議審議。市府於104年12月3日函送資料到會續審。
- 五、公民或團體書面意見:10件。
決議
- 決議:
- 一、本案依據都市更新條例調整基地內公共設施用地整併街廓開發之方式,本會予以支持。
- 二、有關整併後基地之開發,尚涉及(一)市有土地參與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分配之規劃內容,非著重取得多少樓地板面積作公共住宅之用,而應以如何滿足地區公共設施為優先、降低基地開發對周邊環境之壓力。(二)吳興街538巷4弄應維持道路用地,以維繫周邊地區交通出入之需求。(三)本基地位於東西兩側保護區之山坡地交界處,基地開放空間規劃應作為生態綠地串連,並將南側水路藍帶系統導入。以上幾項議題,請市府都市展局、都市更新處、交通局,水利工程處、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與本案實施者予以審慎研處後,再提本會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