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6801-審議事項-案名:變更臺北市中正區公園段一小段19地號等15筆土地部分地區商業用地、人行步道用地及道路用地為綠地用地、道路用地及地區商業用地暨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細部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6801
案件id
lQ8ec7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計畫緣起:
本計畫範圍(即更新單元)內之土地權利關係人依都市更新條例相關規定,辦理更新事業計畫。因更新單元內之4公尺寬計畫道路(中山北路1段26巷),自82年9月6日公告「擬(修)訂臺北車站特定專用區細部計畫案」劃設至今,仍未完成徵收,且該計畫道路現況全長僅約60公尺,現況與周邊道路系統無法連貫,僅供基地範圍之鄰里通行使用。為利於更新單元之整體開發,爰變更部分計畫道路為地區商業用地;另為完善街廓內消防救災及車行動線,於部分4公尺寬計畫道路拓寬2公尺,另於基地南側留設等面積之綠地用地,以提升地方居民鄰里休閒活動品質。調整後之計畫區內公共設施用地總面積與變更前一致。本計畫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20條規定,配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辦理都市計畫細部計畫變更。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及都市更新條例第20條
- 三、公展計畫範圍及內容:詳公展計畫書圖。
- 四、公展期間:本案市府自104年11月17日起至104年12月16日止公開展覽30天,並以104年11月16日府都規字第10439316403號函送到會。
- 五、公民或團體書面意見:30件。
決議
- 決議:
- 一、案經綜整各位委員及周邊相關權利人之意見,均非反對都市更新,而是依實施者所提擬變更整併計畫範圍內中山北路一段26巷道路用地及廢止34巷既成巷道後,經交通局、消防局及工務局等權管單位表示,其對車站地區整體交通系統和地區消防救災等具相當之影響,認為該區道路不宜逕為廢巷但道路係有調整空間,另該區都市更新涉及區內外民眾之權益,亦有整合之困難性。本案僅進行計畫範圍內26巷、34巷的道路用地變更和整併仍有所不妥,故全案退回市府進行相關檢討後,再另依程序辦理。
- 二、本案究其原因在於缺乏都市更新計畫地區的計畫指導綱領,請市府行政部門主動就北平西路、中山北路一段、中山北路一段8巷所圍街廓優先提出地區行政指導:
(一)明確表明都市更新地區的行政指導,包括交通、消防及上下水道管線的興闢等,如目前實施者所提更新計畫範圍如需先行實施,其有關附帶條件為何,應先行提列。
(二)原則同意行政機關進行都市更新的分期、分單元執行計畫,並請詳列與環境相對應之準則和條件。
(三)針對都更的環境設計準則及計畫條件,建議市府可考慮基於公共利益之必要,進行容積之調整及沿街騎樓設置之條件放寬或型式之變動。
- 三、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審決同決議。
附帶決議
- 附帶決議:
前項依都市更新計畫所授權之行政指導計畫,請市府發展局於6個月內續提本會報告相關進度。
人民陳情案件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中正區公園段一小段19地號等15筆土地部分地區商業用地、人行步道用地及道路用地為綠地用地、道路用地及地區商業用地暨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1
陳情人: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旨揭都市計畫規劃之道路用地,本局建議應拓寬為8公尺以上,以利緊急事故時,供救災救護車輛通行及操作。
建議辦法: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中正區公園段一小段19地號等15筆土地部分地區商業用地、人行步道用地及道路用地為綠地用地、道路用地及地區商業用地暨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2
陳情人:
溫靜、溫冀麟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主旨:懇請撤銷「逕為分割道路用地」恢復商業用地說明:(一)此次召開說明會是要把部分都市更新細部計畫道路用地更改為商業及綠地用地,共15筆土地。
(二)這15筆土地本人就持有二筆數十年來原本就是商業用地,為配合都更民國89年6月26日劃定「台北車站東南側地區細部計畫」部分土地被「逕為分割道路用地」,而民國93年「台開土地開發建設公司」申請都更重畫土地,接著稅捐處寄來繳稅單列出地號34-1及49-l二筆土地免繳地價稅,如今又要把這二筆土地恢復還原改為商業用地,而「逕為分割道路用地」主因消失,因此政府就要把「逕為分割道路用地」變更恢復商業用地,面積歸還原土地所有權人來參加「都市更新、權利變換」才合符「公平」「正義」「合理」。
建議辦法: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中正區公園段一小段19地號等15筆土地部分地區商業用地、人行步道用地及道路用地為綠地用地、道路用地及地區商業用地暨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3
陳情人:
溫敏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1.我們這塊地從幾十年前說要改建到現在好不容易今天有楊昇來整合到這麼高的比例這個案件從民國101年6月11日送件到今天104年12月3日,3年半的時間,然後我們的案件還拖這麼久到今天才要公開展覽,想請問各位市政府、都更處的官員難道依法核准一個案件的公開展覽有這麼困難嗎?你們是用什麼樣的效率在幫我們老百姓審核這些改建資料?根據中央通訊社今年2015年10月29日的報導指出,臺北市自民國100年來到今天台北市僅有26件完成的自辨都更案!而且這份報導說如果以這樣的速度推行都市更新,臺北市要花上1605年的時間才能完成老舊房子的改建。我想請問各位長官你們對這份報導提出的內容有什麼看法?難道這就是我們臺北市政府的行政效率嗎?2.大樓外觀的部分我建議不設置騎樓,因為這塊基地對面就是行政院、監察院、臺大醫院等機關,也都沒有騎樓,頂多就是退縮作成人行步道,然後種些行道樹,新的大樓也應該這樣設計,才有整體性。
我聽說這塊基地旁邊屬台北市「西區門戶計畫」的地區,將推動北門、臺北車站廣場環境等的改造,所以這些東西應該要一起看,不應該作這一塊就只看這一塊,這樣是不對的,要全面考量會比較好。
基於上面講的理由,所以我建議就作人行步道種些綠樹,不然就作成開放式的廣場給我們這些叔叔阿姨可以有地方散散步曬太陽,這樣大家都能用也比較好看。
建議辦法: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中正區公園段一小段19地號等15筆土地部分地區商業用地、人行步道用地及道路用地為綠地用地、道路用地及地區商業用地暨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4
陳情人:
吳春誠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1.我住在這邊也幾十年了,看著這些建商、整合人、土地仲介一堆有的沒的人,在這塊區域裡面,聽到了各式各樣的興建計畫,但是到今天為止,這塊在臺北火車站前所謂的東南特區,還是一樣!環境破舊、破爛不堪!遊民一堆形成治安死角。一直到今天我家在這個楊昇的都更範圍內終於大家有比較高的共識度想來改建我們自己的房子,結果你市政府魄力在哪裡?案件流程該怎麼走就怎麼走嘛,一點魄力也沒有,人家鄰地陳情你們就不敢公展,該依法辦理就依法辦理嘛!一個公開展覽是要拖幾年。你們審個資料要審多久?2.市府用強硬的手段,強制土地所有權人留設騎樓供公眾通行使用,成覺就是在剝奪我們人民財產權的粗魯行為。這個土地是私有的,我們應該有權利決定我們的未來想要怎麼樣的新大樓外觀,我也覺得應該設計成人行步道或開放廣場會比較符合我們的需求,而且週遭環境如果能設計開放廣場種些花草樹木不是很漂亮嗎?
建議辦法: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中正區公園段一小段19地號等15筆土地部分地區商業用地、人行步道用地及道路用地為綠地用地、道路用地及地區商業用地暨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5
陳情人:
黃清埤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主旨:反對鈞局辦理「變更臺北市中正區公園段一小段19地號等15筆土地部分地區商業用地、人行步道用地、及道路用地為綠地用地道路用地及地區商業用地暨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細部計畫」,並請予以撤銷。
說明:
- 一、都市計畫為都市建設上位計畫,不得因建築規劃之便,讓都市計畫配合建築規劃。改善都市環境及景觀顧及國門之都市美觀,切莫淪為協助建商破壞都市發展之工具。
- 二、A10、A11各為完整都更單元卻被任意分割並將都市計畫道路變更為建地(中山北路一段26巷)。同時導致鄰地無法更新,以鄰為壑不符都市計畫及都市更新目的。
- 三、本基地係貴府82年9月6日府都祕字第82061261號函公告「擬(修)訂台北車站特定專用區細部計畫案」內劃設又屬本府89年6月26日公告劃定中正區台北車站東南側更新地區範園,本更新單元係屬台北車站特定區AI0部分街廓及All部分街廓,請按原計畫整區辦理都更。
- 四、規劃範圍建築面積達數萬平方公尺,所需停車位數百部,而其出入口僅靠中山北路一段八巷之4公尺寬道路出入,其交通影響評估遠超出合理範園。
- 五、關於更新範圍之劃定請勿影響相鄰土地之開發權益,本件北側中本大樓及鄰近窳陋房屋、南側部分房屋亦均屏除在外已違反原都市計畫,亦侵犯鄰地開發權益
- 六、細查該計畫範圍通篇未提及周遭環境考慮,只狹隘地考慮建商利益,實非合法合理之都市計畫變更案。
綜上所陳該不符規定、不符實際、不符法令之變更案有予撤銷之必要。
建議辦法: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中正區公園段一小段19地號等15筆土地部分地區商業用地、人行步道用地及道路用地為綠地用地、道路用地及地區商業用地暨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6
陳情人:
吳瑀王蓮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1.中山北路一段26巷這條巷道從頭到尾的位置就在我們現在跟楊昇都更的範圍內,一般情況下除了我們改建基地內的人,誰會刻意從北邊或是南邊走到我們這條中間把26巷當作對外進出的主要道路?整天進進出出這條巷道的也就居住在這條巷道兩旁的居民占多數,這條26巷從頭到尾也不過120幾公尺然後跟8巷相接變成T字形的巷道。第一、汽車也根本不可能從這條道路走到北平西路或忠孝西路去,甚至到北平西路還有高低落差的問題。第二、頂多就是我們裡面有做生意的人開車從26巷口進去再倒車出來,連迴轉都不可能。
這條26巷原本是我們地主通行的既成巷道現在被市政府劃成計畫道路後市政府既沒來徵收、現況也沒有四米來發揮計畫道路應有的功能!如果當初市政府做的這些規劃都無法達成,是不是應該把我們的計畫道路變回既成巷道就好了?不然我真的不懂這條道路當初劃設成計畫道路的用意何在?現在這個區域在改建基地的中山北路一段八巷整天亂停一堆機車,要是有什麼突發狀況現狀根本就有救災困難!這次好不容易透過都市更新的計畫跟道路變更計畫有機會能讓我們這一區的居住環境獲得改善還有讓巷道發揮應有的交通及救災功能,那麼至少目前我們跟楊昇一起改建的這個區域在同意比例跟共識這麼高的情況下,市政府就更應該扮演儘快協助去執行這個計畫的角色!而不是讓這個案子一直這樣拖下去,到最後如果哪天真的萬一發生了什麼急需要消防救災或甚至地震的時候,這些老房子撐得住嗎?巷道能發揮救災功能嗎?我想請問你老百姓的生命財產安全要由誰來負責?2.我覺得在基地週邊、側邊留設騎樓。這種設計實在不符合現代的建築潮流、及景觀的規劃。應該規劃周遭人行步道或開放式的廣場空間然後種樹、花、草來美化我們這邊的環境,中山北路本來就蠻寬闊的,我們也剛好就在行政院的對面,規劃成開放廣場種些花草樹木跟對面行政院的路樹有個相互呼應,視覺上也比較舒服有整體性。而且也可以當作領頭羊的角色帶動台北車站附近的環境美化。例如:像一樣是中山北路二段晶華酒店前面的開放廣場也是市政府的公共設施用地啊,為什麼那邊可以規劃開放廣場那麼漂亮,而這邊這個台北車站特定專用區好不容易有了一個可以改造市容的機會,市政府卻硬要我們改成騎樓?
建議辦法: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中正區公園段一小段19地號等15筆土地部分地區商業用地、人行步道用地及道路用地為綠地用地、道路用地及地區商業用地暨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7
陳情人: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有關當日民眾陳情意見綜整如下:
(一)現況及都市計畫變更內容:
1、申請單位擬將現有計畫道路(本市中正區中山北路一段26巷)變更為地區商業用地一節,部分民眾表示該巷道為忠孝西路之替代道路,交通量頗大且有消防安全等疑慮,辦理更新及建築物改建並廢除中山北路一段34巷既有道路後,連同中央大樓等周邊地區既有交通旅次,地區交通系統恐難以負荷,更加重消防安全顧慮,陳情撤銷本案都市計畫變更案。
2、另有部分民眾表示當地為配合鐵路地下化,鄰近臺北車站地區地形較高,地區具有高差,且人行步道用地與地區未連接,該等巷道以地區居民使用為主。
(二)整體規劃構想1、本地區為首都門戶周邊地區,另考量道路系統串聯、景觀協調一致性等因素,本地區應整體開發而非零碎街廓規劃,故應納入周邊街廓併同開發及規劃,道路、人行步道等都市設計規範始具整體性,強化首都門面意象。
2、地區商業用地以地區居民眾使用為主,未若全市性商業區需提供大量活動人潮使用之需求,另考量建築物規劃利用、美觀及消防救災等因素,陳情得免予設置騎樓。
(三)都市更新相關程序1、部分民眾希望市府得協助加速本案都市更新程序。
2、都市更新範圍得擴大,以增加道路系統串聯、景觀協調一致性等都市更新效益。
建議辦法: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中正區公園段一小段19地號等15筆土地部分地區商業用地、人行步道用地及道路用地為綠地用地、道路用地及地區商業用地暨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8
陳情人:
黃淑雲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
- 一、台北車站東南側現況困境台北車站東南側地區位於北平西路、中山北路1段、忠孝西路1段之間。是公劃區、台北車站特定區內,且是西區門戶計畫範圍。東南側現況困境是計畫道路未開闢,道路狹小、路寬僅2至3米多,消防救災困難。區內最老舊窳陋房屋、海砂屋、鐵皮屋排除在本案都更單元範圍外。
二.26巷、34巷連貫中山北路1段8巷,供里民人行、車行(機車)交通分流中山北路1段26巷(計畫道路)及寬約2公尺之34巷(既有巷道)是日據時代就存在,並連貫區內路寬3.2至2.2公尺的中山北路1段8巷(計畫道路),維持環狀道路系統呈南北串聯(圖一),一直是區內所有里民和不特定公眾所通行之人行、車行(機車)通道。北平西路原順平的路,因台鐵地下化造成現在北平西路有高程差1米多,阻斷與台北車站的聯繫。在北平西路和忠孝西路禁行機車下,來往北平西路、中山北路和忠孝西路間之機車及來台北車站的機車都在26巷、34巷、8巷道中分流穿梭。
三.廢26巷、34巷變成8巷無尾巷,喪失交通環狀功能中山北路1段26巷係位於A10及A11區之分隔線及中心位置;忠孝西路與北平西路所夾區塊之3條巷道(8巷、26巷、34巷)之樞紐地位,皆因26巷與北平西路口或與中山北路口各保持適當距離,避免交通衝突。現在都市計畫中,本就規劃本區巷道維持環狀交通系統。在現況圖中明白標示8巷西側有地上物,計畫道路並未開闢,8巷無法直通忠孝西路1段29巷;8巷北側同樣地有地上物,無法直通北平西路(圖二)。實施者變更細部計劃,廢除計劃道路(26巷)及既有巷道(34巷),不僅沒有加強區域內原有之交通系統,還讓8巷變成僅餘單一通的無尾巷。原8巷現已負擔中央大樓停車場汽車及機車進出,現遇2台汽車會車就很因難,又如何負擔楊昇案汽車174輛、機車196輛進出及進出忠孝西路的機車流量?四.廢26巷、34巷製造消防救災困境東南側區內所有計畫道路(中山北路1段8巷、中山北路1段26巷、忠孝西路1段29巷)均列為台北市搶救不易狹小巷道地區清冊(紅區)。楊昇僅開發A11部分街廓面積,街廓內臨8巷之46地號、47地號土地並未併入本案規劃,於8巷入口咽喉處實寬僅有三米二已不利人車通行(圖三)。
34巷是北平西路居民分往忠孝西路及中山北路行車(機車)巷道,同時是後門逃生系統。不應該為便利建商蓋豪宅而廢除26巷及34巷,罔顧周邊住民之權益,影響鄰地居民未來使用、交通動線及車輛進出,剝奪里民人行、車行的權利及危害公共安全。
五.切割開發、道路不通、反對廢除中山北路1段26巷及34巷因本案計畫道路用地的調整變更,缺乏交通系統性與合理性。反而不利東南側地區整體交通及消防救災動線,造成未來救災的困境,更增加區域內居住的危險及交通衝擊。
本案的事業計畫是「建案式都更」(圖四),無視都市計畫街廓完整性,切割開發,没有公共利益。一棟樓的都更看不見對此區域內交通建設、消防公安改善,反而開發後製造更大危機。
104年11月16日府都規字第10439316400號公告公開展覽所附「台北市都市計畫書」不實記載或與現況不符事項一覽表頁數都市計畫書記載內容事實真相1壹、計畫緣起「------,更新單元內之4公尺寬計畫道路(中山北路1段26巷),---,該計畫道路現況全長僅約60公尺,現況與周邊道路系統無法連貫,僅供基地範圍之鄰里通行使用。------」中山北路1段26巷透過中山北路1段8巷與中山北路1段34巷、中山北路1段8巷12弄、忠孝西路1段29巷等各巷道均能連貫,並非一死巷。(圖一)基地範圍內、外之行人、機車等均能透過該巷進出北平西路、中山北路及忠孝西路。
42.「中山北路1段34巷-----,屬現有巷道寬2至4公尺,-----,34巷巷口寬約2公尺,汽車根本開不進來。
44.「中山北路1段8巷-----,計畫道路寬4公尺,----」台北市消防局公布現況「8巷出口處寬約3.2公尺」,請問該出口將來如何能負擔中央大樓及實施者所建28層大樓所有車輛之進出?(圖三)8圖二計畫範圍都市計畫圖現況圖標示,中山北路1段8巷西側及北側均有地上物,無法直通忠孝西路1段29巷及北平西路。(圖二)11圖四整體規劃構想示意圖切割開發,變更細部計畫、廢除計畫道路及既有巷道,實施者建商意在以己之方便蓋豪宅(圖四)。破壞台北車站東南側交通動線及導致消防救災困境。
臺北市搶救不易狹小巷道地區清冊(紅區)編號行政區分隊名稱巷道名稱寬度(公尺)備註3中正區城中分隊中山北路1段8巷2.8R3.pdf4中正區城中分隊中山北路1段26巷2.6R4.pdf6中正區城中分隊忠孝西路1段29巷3R6.pdf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全區整體開發,南側8巷配設8至10米道路進出,與忠孝西路1段29巷連貫,解決東南側整體救災困境;調整東南側與台北車站間地形高程差將南側原8巷拓寬,配設8米至10米道路進出,與忠孝西路1段29巷連貫,可讓進出東南側區車輛車流加速,以改善原8巷與中山北路口距離過近之交通衝突。整體更新開發來調整東南側與台北車站間地形高程差。要提升台北車站東南側的都市機能,應以都市計畫為總體規劃。居民多次陳情唯全區整體開發及交通系統整體規劃,才能增進公共利益、解除東南側全區狹窄巷弄消防救災不易困境,來提升公共安全。
在全區整體開發、完整街廓下,恢復原商四容積率東南側區忠孝西路的對面,僅一街之隔,其容積率是商四(圖五)。東南側區卻因台鐵地下化,造成高程差阻斷與台北車站間的聯繫及降低本區原商四800%容積率至商三560%。這是舊時代不透明黑箱的決議,限縮本區發展及阻礙環境改善。在全區整體更新完整街廓開發下,請恢復原商四容積率。落實西區門戶計畫,請讓東南側區域改變成真!台北車站特定區東南側市容才能煥然一新,形塑國家新門戶意象。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圖五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中正區公園段一小段19地號等15筆土地部分地區商業用地、人行步道用地及道路用地為綠地用地、道路用地及地區商業用地暨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9
陳情人:
游莉盈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1、26巷目前仍然有許多住戶利用行車與通行,不宜廢除。
2、目前8巷寬度不足3米,且有中央大樓車出入與機車通行。
若有失火救災,消防雲梯車無法通行。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1、建議26巷保留,並紓解8巷交通及防火救災使用。
2、需要通盤全區一起規劃,才能讓此區繁榮。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中正區公園段一小段19地號等15筆土地部分地區商業用地、人行步道用地及道路用地為綠地用地、道路用地及地區商業用地暨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10
陳情人:
林國珍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
- 一、反對廢除26巷及34巷,把A10及A11切割成三塊,進行非完整街廓的零星開發,很明顯的看見只聽從建商的開發規劃,促其被巷道分開的基地合併為完整局部更新的基地,而阻礙未參與更新的周邊老舊房屋,將來因為基地面積小進行開發更屬困難。
- 二、更違背都市計畫之原則,新舊建物並陳,對比性、差異性更大,無法提升這地區的市容、品質及重要的指標性地位。
- 三、廢巷之舉只顧全了建商的私利,對台北車站東南側地區開發之完整性,有害而無益!
- 四、中山北路1段26巷、34巷,與之連接的8巷,數十年以來一直是全區里民行走,機車串連的通道,廢巷,限制了鄰里居民自由通行的權利。
- 五、變更拓寬巷道為10公尺,帶來汽車進出流量、噪音、空氣汙染,影響居住品質,故嚴正反對廢巷之舉,事關多數住戶權益,宜審慎為之。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
- 一、給予足夠分配使用的容積率,進行台北車站東南側更新地區全區開發之完整性,落實都市計畫更新宗旨,美觀市容。
- 二、改善此區破舊醜陋不整齊的市容,提升公共安全、消防設施、完備的交通動線。只做零星局部的變更,無益於改善現狀,反而局限了此區未來的發展。
- 三、寬限容積率使用,全盤性考量,鼓勵住戶參與全區的更新開發,創造地主、建商、市府三贏的局面。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中正區公園段一小段19地號等15筆土地部分地區商業用地、人行步道用地及道路用地為綠地用地、道路用地及地區商業用地暨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11
陳情人:
呂素珠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身為台北市最精華地區門面的代表,規劃上理應整體、景觀一致。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市府應協助督導建商,對於A11區部份的所有權人,公平、合理的協商,未來做整體規劃,而非刻意的切割。這是不應該的事。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中正區公園段一小段19地號等15筆土地部分地區商業用地、人行步道用地及道路用地為綠地用地、道路用地及地區商業用地暨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12
陳情人:
張燦榮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
- 一、本地區為商業用地且是首都「台北車站」首都西區門面,反對揚昇建設公司以抽心分割式的片面建築豪宅為主的更新改建,破壞了「台北車站東南側地區」完整街廓更新改建,要以商業用途為主更新改建,才能繁榮「台北車站」周邊地區的觀瞻,懇請審委多加考慮。
- 二、不同意廢除巷道用地改為商業用地。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
- 一、凡是破壞本地區完整街廓的開發都不適宜都更全面性整建之要件。
- 二、廢巷道用地改為商業建地是揚昇建設公司一己之利,應該業已買下中山北路一段26巷兩邊建地約180坪,又買下既成巷道用地約180坪(包括中山北路一段8巷8弄12弄和26巷全部)約把巷道用地改為商業用地該公司就可增值數倍。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中正區公園段一小段19地號等15筆土地部分地區商業用地、人行步道用地及道路用地為綠地用地、道路用地及地區商業用地暨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13
陳情人:
陳自由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解決或改善本都更單元內中山北路一段8巷及本區其他巷道之交通及消防救災。其他請詳見附件。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請台北市政府相關單位提供協助解決或改善之辦法。
請詳見附件所載各項意見。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中正區公園段一小段19地號等15筆土地部分地區商業用地、人行步道用地及道路用地為綠地用地、道路用地及地區商業用地暨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14
陳情人:
林坤池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建議辦法: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中正區公園段一小段19地號等15筆土地部分地區商業用地、人行步道用地及道路用地為綠地用地、道路用地及地區商業用地暨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15
陳情人:
吳活明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希望台北車站東南角都市更新能整體開發對首府市容觀瞻雄偉。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
- 一、揚昇建設公司對本地區切割式的都更破壞了本鑽石地段開發。
- 二、本地區A10、A11、A12、A14同時都更(A14可劃為公園綠地使用)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中正區公園段一小段19地號等15筆土地部分地區商業用地、人行步道用地及道路用地為綠地用地、道路用地及地區商業用地暨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16
陳情人:
李嘉婕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建議辦法: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中正區公園段一小段19地號等15筆土地部分地區商業用地、人行步道用地及道路用地為綠地用地、道路用地及地區商業用地暨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17
陳情人:
吳松會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建議辦法: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中正區公園段一小段19地號等15筆土地部分地區商業用地、人行步道用地及道路用地為綠地用地、道路用地及地區商業用地暨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18
陳情人:
林碧秀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建議辦法: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中正區公園段一小段19地號等15筆土地部分地區商業用地、人行步道用地及道路用地為綠地用地、道路用地及地區商業用地暨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19
陳情人:
曾妹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以目前揚昇建設公司之都更設計計劃,把北平西路前排之建築物排除在外,那如何改變北平西路交通壅擠的問題。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A10、A11、A12、A14同時都更,把靠北平西路前排的建築物往後移,拓寬北平西路才能解決北平西路目前和將來更嚴重的交通問題,希望各位審議委員能慎重考慮這問題。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中正區公園段一小段19地號等15筆土地部分地區商業用地、人行步道用地及道路用地為綠地用地、道路用地及地區商業用地暨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20
陳情人:
林正流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建議辦法: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中正區公園段一小段19地號等15筆土地部分地區商業用地、人行步道用地及道路用地為綠地用地、道路用地及地區商業用地暨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21
陳情人:
湯忠雄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我還沒跟建商談好,我是被欺騙者。請勿修訂,不然我們沒路走。
建議辦法: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中正區公園段一小段19地號等15筆土地部分地區商業用地、人行步道用地及道路用地為綠地用地、道路用地及地區商業用地暨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22
陳情人:
陳煥仁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1、廢除現有巷道34巷及26巷請依照台北市現有巷道廢止或改道自治條例第四至第十條規定辦理。
2、台北市政府辦理首都車站A10區及A11區周邊都市計畫變更應做好整體規劃為全區開發。
3、本都更區因面臨中山北路面寬不足,以至於建物配置位置與鄰房太靠近、棟距不足,影響消防救災,噪音、日照、高程排水等細部計畫未考量。
4、車輛出入口設於西北側距中山北路1段8巷主要出入口長達140公尺的無尾巷底,地下室規劃180部汽車不含機車,加上中央大樓的汽機車雙向的出入,交通流量未考量,建議於8巷底增設北平西路出入口。
建議辦法: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中正區公園段一小段19地號等15筆土地部分地區商業用地、人行步道用地及道路用地為綠地用地、道路用地及地區商業用地暨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23
陳情人:
吳華敏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建議辦法: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中正區公園段一小段19地號等15筆土地部分地區商業用地、人行步道用地及道路用地為綠地用地、道路用地及地區商業用地暨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24
陳情人:
李卿華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1.都更談了幾十年了,我們家連樹都長出來了,今天好不容易有一家建設公司已經整合看到希望可以蓋,結果整個都市更新改建的審核過程冗長不說,光一條道路的公展就拖幾年了。我想請問各位市政府的官員們,你們都是都更這個領域的菁英領納稅義務人的錢,可不可以做事情有效率一點?我們老百姓到底還要等多久才有新的房子住?2.我不希望騎樓的面積來占到我大樓的容積,影響了我的權益,而且騎樓也不好看。不但有遊民、攤販、摩托車、腳踏車亂停,這些情形要如何去管理,這些其實都增加了很多無形的社會成本和問題。希望市政府都發局及都更處的長官能夠多用點心去了解我們住戶內心的想法。
建議辦法: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中正區公園段一小段19地號等15筆土地部分地區商業用地、人行步道用地及道路用地為綠地用地、道路用地及地區商業用地暨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25
陳情人:
黃清埤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主旨:反對鈞局辦理「變更臺北市中正區公園段一小段19地號等15筆土地部分地區商業用地、人行步道用地、及道路用地為綠地用地道路用地及地區商業用地暨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細部計畫」,並請予以撤銷。維持原訂都市計畫。
說明:
- 一、都市計畫為都市建設上位計畫,不得因建築規劃之便,讓都市計畫配合建築規劃。改善都市環境及景觀顧及國門之都市美觀,切莫淪為協助建商破壞都市發展之工具。
- 二、A10、A11各為完整都更單元卻被任意分割並將都市計畫道路變更為建地(中山北路一段26巷)。同時導致鄰地無法更新,以鄰為壑不符都市計畫及都市更新目的。
- 三、本基地係貴府82年9月6日府都祕字第82061261號函公告「擬(修)訂台北車站特定專用區細部計畫案」內劃設又屬本府89年6月26日公告劃定中正區台北車站東南側更新地區範園,本更新單元係屬台北車站特定區AI0部分街廓及All部分街廓,請按原計畫整區辦理都更。
- 四、規劃範圍建築面積達數萬平方公尺,所需停車位數百部,而其出入口僅靠中山北路一段八巷之4公尺寬道路出入,其交通影響評估遠超出合理範園。雖謂該四公尺計畫道路二旁各退二公尺,但該範圍並非該開發商控制範圍,即使達八公尺該地區僅一單項出口亦違交通規劃原則。
- 五、關於更新範圍之劃定請勿影響相鄰土地之開發權益,本件北側中本大樓及鄰近窳陋房屋、南側部分房屋亦均屏除在外已違反原都市計畫,亦侵犯鄰地開發權益。
- 六、細查該計畫範圍通篇未提及周遭環境考慮,只狹隘地考慮建商利益,實非合法合理之都市計畫變更案。該計畫A13街廓與中央大樓及其旁邊窳陋房屋關係、與北側中本大樓關係(中本大樓面臨北平西路但高程比北平西路低一公尺)、與北側北平西路關係(北平西路與車站東側廣場高程差約一點五公尺且人行道十公尺僅開闢二公尺,其餘則降低一公尺),忠孝西路不能通行機車,機車須繞行車站東側廣場等均未予考慮有失專業。
- 七、車站特定專用區擬定至今三十年,雜亂無章,政府毫無作為,今又任由開發商予取予求任意變更。建議政府盡速撤銷該計畫。
綜上所陳該不符規定、不符實際、不符法令之變更案有予撤銷之必要。
建議辦法: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中正區公園段一小段19地號等15筆土地部分地區商業用地、人行步道用地及道路用地為綠地用地、道路用地及地區商業用地暨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26
陳情人:
劉新豊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主旨:請重視公共利益的大有為政府,尊重民意勿淪為圖利建商的幫兇。
說明:廢巷中山北路一段26巷係一條已通行數十年是居民賴以逃生之主要計畫道路,中山北路一段8巷為死巷,一段34巷為狹小之既成道路,全部居民均以26巷都市計畫道路為唯一主要出入動線,如果同意廢除計畫道路,那將來居民的逃生誰來負責?是以堅決反對變更都市計畫廢除都市計畫道路。
都市更新所有權人並沒有反對以都市更新方式開發,而是反對以廢除都市計畫道路,只圖自己利益,罔顧全區居民死活,破壞都市景觀的開發方式,所有權人贊成應以改善首善之都〝台北市〞門面的全區開發方式進行都市更新。
鄰地協調時,居民多提出贊成全區都更,反對局部都更卻被斷章取義成不同意都更。顯有偽造文書之嫌。
前幾次各種會議記錄皆與事實有差,偏頗一方,報載林欽榮副市長同意,以後開會皆可錄影錄音,我們希望每次開會主辦單位皆可提供會議記錄之光碟。
建議辦法: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中正區公園段一小段19地號等15筆土地部分地區商業用地、人行步道用地及道路用地為綠地用地、道路用地及地區商業用地暨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27
陳情人:
劉新豊、徐邱秋燕、周劉正、周智玲、周慧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意見書就台北市政府104年11月17日辦理『變更台北市中正區公園段一小段19地號等15筆土地部分地區商業用地、人行步道用地及道路用地為綠地用地、道路用地及地區商業用地暨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細部計畫案』公開展覽之計畫書圖,提出意見如下:
- 一、就計畫內容「壹、計畫緣起」及「貳、原都市計畫情形及發展現況」之第四點內文道路...「現況與周邊道路系統無法連貫」,係為錯誤說明。
說明:1.本區為日據時期發展之聚落,區域內現行供通行道路寬度約2-4公尺,但呈似『井』字環狀通路,尚屬通暢(詳附園一)。
2.倘依本案變更後,破壞原有環狀通路,僅剩中山北路一段8巷(簡稱8巷)L型無尾巷。由計劃書p.15可知,「設置迴車空間」可知8巷確為無尾巷。(詳圖二)3.本計畫案之設計,變更了計畫巷道26巷、封閉了既成巷道34巷,讓本案相鄰居民陷入交通不通,生活於救災困難之險境。
4.是以本案變更後,本區周邊道路系統才會變成無法連貫。而非現況道路與周邊道路系統無法連貫。
- 二、因未能全區整體開發,僅部分開發的結果,L形無尾巷8巷之路寬依然僅維持2-4公尺。而依照計畫內容p.12,確謊稱要拓寬為6米。
說明:1.因8巷口46、47地號未參與開發,故巷口路寬依然僅維持2-4公尺。因A12街廓未併入開發,所以8巷沿A12街廓南側、東側,皆存有現有建物未徵收開闢道路不通情況。
2.若依本案計畫書圖二、四、五圖示,容易會讓人造成A12街廓南側業已開闢可供通行、東側8巷亦可維持4米通暢之錯覺。再者,依本計畫內容p.12,謊稱8巷會拓寬為6米。
3.想請問,這個僅有極小部分路段可能有拓寬6米的道路,可以負擔規劃之雙向通車的功能?還有消防救災功能?讓居民甚是擔憂。
- 三、提案人之建議內容,詳如國三。
本區屬台北車站特定計畫區,原計畫規劃有4-6米之計畫道路,惟截至目前為止,皆尚未辦理徵收開闢,部分開發顧此失彼,相互影響,惟有整體開發,才能通盤考量,建構合理適宜之規劃。
1.A10+A11+A12整體開發。
2.拓寬8巷為8-10米寬雙向通車,北面臨北平西路之人行步道能變更為道路,分散部分車流。
3.調整車站東側計程車排班、大巴繞行系統,建構台北車站到東南側間友善的人行步道及廣場系統。
4.透過東南側整體開發,整合因為台北車站鐵路地下化造成之地形高差。有效引導台北車站人流到東南側,促進東南側這屬於台北車站特定區之地區商業區功能。
5.美化車站東側廣場,改善遊民出沒聚集之情況,提昇東南側治安需求。
建議辦法: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中正區公園段一小段19地號等15筆土地部分地區商業用地、人行步道用地及道路用地為綠地用地、道路用地及地區商業用地暨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28
陳情人:
黎明里辦公室鄭燕宗里長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主旨:里民陳情「變更臺北市中正區公園段一小段19地號等15筆土地部分地區商業用地、人行步道用地及道路用地為綠地用地、道路用地及地區商業用地暨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細部計畫案」意見,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 一、依104年12月3日說明會里民陳情。
- 二、旨揭變更計畫案位於本里,計畫範圍橫跨台北車站特定計畫區A10部分街廓及All部分街廓,主張廢除中山北路一段26巷計畫道路、34巷既成巷道,依本里里民陳情內容及本人居住達50年觀察之現況及意見如下:1.中山北路一段8巷台北市政府消防局於中山北路一段8巷l號前東西向路段,依台北市政府消防局記載道路現況僅有3.2米,除舊有房屋建築在逕為分割之道路用地上外,還須扣除沿街路燈路基、房屋冷氣室外主機等,實際路寬僅3.2米,與公告之計劃書內容說明現況不符。
廢除中山北路一段26巷、34巷,變更後規劃以入口寬度僅三米二且屬無尾巷之中山北路一段8巷道為主要出入動線,除了負載原有人行、車行通行需求外,還要負擔楊昇開發後規劃設計之法定汽車174位及中央大樓50部汽車之進出,實在超出負荷。
2.中山北路一段8巷10號往西路段尚未開闢中山北路一段8巷10號部分房屋位於細部計畫之道路用地上,尚未徵收開闢,所以,現況沿該屋到忠孝西路一段29巷之中山北路一段8巷不通,人車無法通行。所以連接中山北路及台北車站間,需要靠中山北路一段8巷12弄、26巷。
3.中山北路一段26巷為機車唯一通行道路忠孝西路有不得騎行機車之規定,所以,忠孝西路一段7號至45號及天成大樓等住戶,騎行機車送貨往來等皆需要通行26巷,才能到達所在位置。若車站東南側沒有整體開發,在考量原有鄰里通行需求的情況下,實在不宜廢除中山北路一段26巷。
4.中山北路一段34巷為北平西路通道、逃生出口現況門牌為中山北路一段34巷住戶需要依賴34進出。34巷為北平西路2-10號中本大樓住戶逃生出口之逃生通路。同時34巷現況也需負擔26巷及34巷防火巷兼具逃生功能之通道。
- 三、開發的目的應該是要改善居住的安全及便利、消防救災的可及性、順暢的人行車行系統。本區因獨特之地理位置及環境,長久以來,區域內各街廓間相互依存、彼此影響,切割開發容易顧此失彼,造成不良影響。
- 四、主張台北車站東南側各街廓開發須整體考量,才能有效同時改善區域內房屋窳陋、消防救災動線不良、人行及車行阻塞不通之窘狀附:當區里民連署現況困境
建議辦法: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中正區公園段一小段19地號等15筆土地部分地區商業用地、人行步道用地及道路用地為綠地用地、道路用地及地區商業用地暨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29
陳情人:
聯貿行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陳情人:聯貿行地號:公園段一小段36地號、36-1、36-2地號所在門牌:台北市中正區中山北路一段24號陳情內容:本人為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範圍內地主,我要嚴正向市政府抗議!也請市政府重新正視這個問題!部分改建範圍外地主因個人一己之私利用都市更新細部計畫變更案(道路廢巷)公聽會議捏造與實情不符內容,不斷造謠強調本案可無上限透過向政府爭取提高容積率,利用陳情管道一而再再而三的向都更處陳情依法無據的不實言論,甚至危言聳聽企圖塑造財團打壓假象,利用我們的權益來做為跟建商談判的籌碼只為求取個人私利。而市政府就任憑不實的陳情意見滿天飛,能做的就是只能要求協商溝通說明,拖延我們改建的進行。
難道我們自己要改建的權益就應該要這樣被少數有私心而且是改建範圍外居民綁架?難道我們依法申請的範圍是違法的?應該要被這些不實的陳情意見一直拖延下去嗎?都更處、都發局、市政府到今天為止一貫的回覆就是讓建商跟地主繼續溝通協調。
台灣是個自由民主的法治國家,但今天都市更新的推行難道是依民意執法而非法律嗎?如果是這樣,請問我們的都市更新法源立法宗旨是為了什麼?又何須立法呢?台北市都市更新案的執行方式就是任由建商跟地主永無止盡的站在各自的立場永遠沒有交集的溝通討論。台北市政府及相關主管機關所謂第三方公正立場沒有主動去輔導、協助,一點責任都沒有!我所看見的市政府就只是被動的等著民眾陳情然後永遠就是消極回應...「跟建商繼續溝通協調」。
我想請問這幾十年都市更新這樣推動下來有什麼績效?有用嗎?就像報紙說台北市如果要推動完都市更新要花上千年的時間,我想這就是目前台北市政府的效率!整個都市更新案政府扮演的角色呢?如果是這樣的處理態度都市更新跟早期傳統合建有什麼兩樣?市政府的不做為甚至被動消極的態度只是創造了更多為牟私利的掮客跟釘子戶出現!是造成台北市都市更新停擺不前的最大因素。
如果都市更新只是市政府及官員隨便喊喊的口號卻又不努力去執行去改變做法,台北市違章建築、老舊房舍一大堆如果哪一天萬一發生什麼公安意外了,市政府相關單位難辭其咎!應該負最大的責任!此外據我了解,中山北路一段26巷是市政府擅自把人民原有既成巷道規劃成計畫道路卻又不開闢也不徵收。造成我們的容積損失且至今為止沒有任何補償。市政府多年的不作為造成人民財產的損害,形同搶奪人民財產!如果這麼多年來對於這條計畫道路既沒有開闢也沒徵收補償,我現在強烈要求市政府還地於民、把計畫道路改回既成巷道!把容積歸還給我們這些住戶!台北火車站週遭附近像8巷、26巷這樣的老舊狹窄巷道有多少?市政府當初要規劃成計畫道路有做過全盤的考量嗎?到目前為止狹小的巷道有發揮應有的功能嗎?消防救災呢?就像這兩條規畫4米的巷道,現狀有到4米嗎?根本沒有!還停了一堆機車、擺放雜物,影響用路人權益,甚至救災安全!如果現狀沒有辦法發揮道路應該效用,難道不能藉由這次的都市更新案去改變這個現狀嗎?還是一定要繼續等?繼續等到整個台北車站做好所謂的全區開發,等到這一天才能改善我們的交通、改善我們的巷道安全、救災安全?然後再等幾十年!甚至可能我們終老一生也等不到這一夭。
台北火車站有一堆計劃、西區門戶計劃、東南特區計畫、雙子星計劃...等等,每個案子應該要有不同的開發方向和策略。台北市的老舊建築物一大堆,難道台北市政府真的打算把都市更新當成重劃區規劃嗎?全區開發很好、理想也很大!但是這裡不是一大塊空地,隨便愛怎麼規劃就怎麼規劃,光台北火車站週遭有多少老舊建築物?有多少老弱婦孺住在這邊?還有多少需要考量的因素、政府相關單位如果要求全區開發我們還需要付出多少的時間成本,這當中耗費的人、事、物、時間成本除外,還有無法掌握的天災人禍因素,我們需要付出多少代價,市政府才能了解我們現在居住在這個環境裡的擔憂,我們只有一個想法,就是盡快讓我們可以住到新房子裡,把居住環境的安全跟救災機能規劃好這樣就足夠了!請市政府及相關單位能夠諒解、能夠站在居民的立場替我們想一想。
建議辦法: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中正區公園段一小段19地號等15筆土地部分地區商業用地、人行步道用地及道路用地為綠地用地、道路用地及地區商業用地暨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30
陳情人:
許傳昌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1.我反對並且抗議無止境的要求「整區開發」的協商。
「整區開發」只是個理想,本火車站東南側更新,歷經20多年協商,完全無法更新,已經呈現非常破舊危險的現況,台開建設曾費時多年企求「整區開發」,亦無法完成送件,可證「整區開發」的困難。本區各區塊各有不同的更新條件,如中本大樓容積不足,不足以達成一坪換一坪,有面中山北路,不願參與都市更新而開高價求售的,無法整合不是建商單一的問題,本案非常不易才達到送件標準,若無造成鄰地畸零,請主管機關能盡力給予支持,協助設計出不影響市民安全及交通的規劃,讓本案能儘速完成更新,不要屈服於民代的關說,秉公處理。
2.我抗議主管機關將中山北路8巷及26巷的商業用地,「逕為分割」為道路。
為何政府沒有補償及通知就逕行變更,此舉無異於強盜,為何我們地主要默默接受?3.我反對設置「騎樓」。
騎樓不僅不美觀,也容易引來攤販及遊民,我建議用人行步道及綠地來替代。
請問要求設置「騎樓」有何法規依據?
建議辦法:
決議:
- 委員會決議公民或團體所提陳情意見審決同決議。
審議事項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