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6811-審議事項-案名:擬定臺北市南港區玉成段二小段87地號等16筆土地(編號BR-3華南駕訓場、臺鐵調車場東南側部分)細部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6811
案件id
XCvrgP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2條及第24條
- 二、計畫緣起:
(一)本計畫區位於臺北市政府101年4月10日公告實施「變更臺北市南港區鐵路地下化沿線土地主要計畫案」編號BR-3地區,屬暫予保留區,配合鄰近土地使用與發展,原則同意變更為商業區,惟應俟實施者擬具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草案並辦
- 三、公展計畫範圍及內容:詳公展計畫書圖。
- 四、公展期間:本案市府自104年11月13日起至104年12月12日止公開展覽30天,並以104年11月12日府
決議
- 決議:
- 一、本案廣場式開放空間因涉及101年南港鐵路地下化沿線細部計畫案之整體開放空間系統,故仍予維持,但為免除東側鄰地居民之疑慮,本案基地東南側優先於計畫範圍內留設足500平方公尺之廣場式開放空間,且應於鄰地未開發改建前,維持市民大道七段355巷既有巷道通行權
附帶決議
- 附帶決議:後續請市府相關局處整理全市水文地理等資料,以利未來新開發地區或舊市區更新時作為水文維護或再生之規劃參考。
人民陳情案件
陳情案名:
案名「擬定臺北市南港區玉成段二小段87地號等16筆土地(編號BR-3華南駕訓場、臺鐵調車場東南側部分)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1
陳情人: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關於瓏山林建設對於此地目之開發計畫案,恐有影響侵犯到旁邊策工土地之兩排房子的巷道及權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將廣場式開放空間500平方公尺放在地號161處,屆時兩邊的開發都能使用此公共空間,提高公共空間的使用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擬定臺北市南港區玉成段二小段87地號等16筆土地(編號BR-3華南駕訓場、臺鐵調車場東南側部分)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2
陳情人:
闕○洋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
- 一、本計畫土地面積超過該計畫加計東側策略型工業區土地的三分之二,故該計畫針對留設廣場式開放空間應負擔超過三分之二面積(約360~380平方公尺);然而該計畫所指定開放空間的位置,卻企圖將大部分應留設空間責任轉嫁予東側策略型工業區,將嚴重侵害東側策略型工業區居民的權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
- 一、應要求瓏山林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變更開放空間計畫位置,並重新擬定開放空間計畫。
- 二、應要求瓏山林建設依該計畫面積,占該計畫加計該計畫東側策略型工業區土地總面積比例,負擔開放空間責任,明確訂定瓏山林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應負責多少平方公尺。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擬定臺北市南港區玉成段二小段87地號等16筆土地(編號BR-3華南駕訓場、臺鐵調車場東南側部分)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3
陳情人: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
- 一、關於瓏山林建設對於此地目之開發計畫案之內容,恐有影響侵犯到旁邊策工土地房子的巷道及權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
- 一、建議將計畫廣場用地另移至空地,避免現住居民重大損失。
- 二、寬度5公尺帶狀式開放空間,建議減為3公尺。
- 三、規劃開放空間地號:156地號:105平方公尺、157-1地號:43平方公尺、158-1地號:94平方公尺、159-1地號:13平方公尺、160-1地號:5平方公尺,此處若劃為5公尺帶狀式開放空間,淨寬不得小於2.5公尺,勢必侵犯影響市民大道355巷巷道道路用地,將影響人車出入安全與消防車進入。
- 四、現住居民堅決反對瓏山林建設公司將廣場式開放空間留至此處。畸零地太小無實質作用、無使用效
- 五、建議都市計畫委員會重新審慎評估、計畫並現場會勘以釐清土地使用範圍,維護公平正義。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擬定臺北市南港區玉成段二小段87地號等16筆土地(編號BR-3華南駕訓場、臺鐵調車場東南側部分)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4
陳情人:
周○耀等代表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
- 一、施工時會影響昆陽街48巷3弄(以下簡稱本區住戶)這區域房屋支撐(因衛工處接設衛工管線亦不敢施工),希望做好相關安全措施。
- 二、基地與本區住戶間有一排水溝,因高低差關係,若未重新疏溝整治打樁,恐會傾壓到本住戶區塊。
- 三、希望不要造成毀損鄰房事件及噪音、空氣汙染,造成鄰接戶困擾。
決議:
- 委員會決議公民或團體所提陳情意見審決同決議。
審議事項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