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6861-0-案名:臺北市士林區社子島擬訂細部計畫暨變更主要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6861
案件id
Sly1ah
委員發言
- 委員發言摘要:
黃委員台生1.個人對今天的報告表示支持,唯一不滿意的是交通部分的配合。
2.市府所規劃中央45公尺寬的主要道路,建議不要興建蘆社大橋,否則會引進穿越性交通,有穿越性交通,道路兩側之土地使用就亂了套。
3.此區域的小汽車及機車要如何管制應儘早有定見,如不進行管制則如U-car或輕軌就都可以不要了。
4.社子島的發展型態、願景應與台北市中心不一樣,展現新的風貌。TOD非應僅是車站旁容積的提高而已,還包括方便的公共運輸系統,居住於社子島的居民不能太依賴小汽車,因此私人運具的政策方向非常關鍵。目前規劃7個場站太多了,也許2個場站即可,可仿照士林站或石牌站透過其他大眾運輸接駁達到轉運的功能,當然也可考量規劃電動車來進行接駁。
5.服務水準能使人放棄使用小汽車,即使無法全面禁止小汽車,建議市府也可在部分道路規劃僅供人行、自行車行,做到人車分離。
6.全案對整體公共運輸的描述仍不夠,建議再做加強。
黃委員麗玲1.目前提出的計畫人口35000人似乎比現居住人口多了一倍,且商業區的容積似乎也過高,建議能再做考量。
2.臨河岸的住宅區太過於接近河道,基於防洪安全考量能再退縮一定距離較好。
張委員勝雄1.此案屬全新的區段徵收開發地區,在交通與都市計畫議題上建議應能有更多的對話和配合。
2.道路空間會因寬度、配置內容不同而有不同的使用型態與生活方式,故建議在規劃階段就要先預想未來所要使用的交通工具為何,以及如何配合道路內部規劃,包括人行道、自行車道寬、車道數等等,而不只是提出道路路線而已。
3.個人贊同此區域要有一大眾運輸廊道,惟不應直接就是規劃輕軌,建議輕軌兩字應先從此計畫中剔除,建議先從BRT開始並隨地區階段性開發再來討論所引進人口所擬搭乘之公共運具。臺北市若僅有此一小段輕軌,注定未來營運是虧損的。
4.專案住宅建築物量體過高,建議可考量放寬建蔽率,因周邊已有規模相當大的開放空間。因樓層高,垂直交通所花費的生態能量及成本亦相對提高,建議可再作檢討。
õÁ ©‰ Ö1.本案計畫人口相較於現有人口幾乎是多了3倍左右,若是設定在未來20年的人口成長計畫建議亦應予以說明清楚。
2.本次簡報臨中央公園河岸住宅區的容積量顯然有較前兩次提出時調降許多,本項個人予以贊同。
3.各方案總量分析中,最後修正版的總容積量雖有提升,惟因係配合公共設施用地之提升並調降住宅之可建築用地,此說明較易讓人了解。
4.上周末國際研討會上荷蘭到訪的專家學者亦一致認為本案運河留設屬生態規劃型態,即水利處就相關內、外水管制得宜就可以讓交通、水利和都市計畫一團和氣。
陳委員良治1.本案社子島開發社區內居民以及區外市民的主要意義為何?居民及產業鏈已經存在的狀態下違建工廠的安置與處理方式為何?駐點工作室目前的工作狀況?如何與居民做溝通?產研區與目前現地廠家的關係為何?以上各項建議均應作更細緻的說明和處理。
2.本案既屬以生態為主的開發案,則應思考如何反映在規劃內容上,而非只是太多人工開鑿的痕跡。
3.本案未來會引進3.5萬人,台灣總人口仍未達計畫人口,故未來需求的人口從何而來,並不是劃了住宅區、商業區,就能吸引人口進來。
4.因財務計畫通常與安置計畫造成連動關係,故相關規劃亦應及早提出以落實其安置計畫。
郭委員城孟1.建議本案可以用更宏觀及更深層的角度來看待此生態社子島開發案,也透過歷年來小林村或蘇迪勒颱風等經驗,及早正視台灣未來要面對的全球氣候快速變遷的課題。
2.本案應重新思索用什麼態度去面對生態社子島未來的願景及走向,其規劃的重點應是水,建議從結果反推,先將社子島未來生活形式的想像定調,包括溼地運河如何連接、內水外水規劃,以及汙染如何處理等等,應配合水做動態的規劃。
彭委員振聲此案防洪計畫經報水利署核定通過,主要係以關渡平原一半的區域約240公頃之自然公園及景觀公園替代社子島滯洪空間,並將原堤線退縮至大度路側。相關防洪、排水及土壤液化等涉及工程部分,工務局也會逐步進行處理。
蘇委員建榮提出以下幾點請規劃團隊再做釐清:
1.本案既定位為生態社子島,其後的經濟維生基礎在哪裡?若為生態旅遊則引進的人口及住宿型態都將影響本區的交通問題。
2.所劃設產研專區未來的定位為何?是安置原有的廠家還是尚待引進的產業?這些都與交通會有相互連結的關係,內科的經驗應作為前車之鑑。
3.財務的問題必須配合區段徵收計畫一起提出。
鍾委員慧諭(黃科長惠如代)1.首先說明交通部分其實在本案規劃過程中已經和發展局有過多次的討論。
2.目前區內配置最寬45公尺的道路,主要係配合已興建完成的社子大橋,其雙向各三車道的規劃,目前只開放2車道,中間是預留大眾運輸專用道。該45公尺道路,是優先預留行人及自行車道所需要之路幅,並保留雙排植栽,接著才配置公車、輕軌所需空間,最後才規劃2車道給汽車機車等私人運具使用。
3.本案於定位為生態社子島,蘆社大橋是否興建以兼顧跟新北市連繫之功能,後續會再做檢討和考量。另外,是否限制私人運具使用,與法定停車位留設也是相關的,也可減設法停並透過運具共享概念讓小汽車受到限制,以達綠交通示範區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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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案因應未來產業的發展其實是需要更多的用地需求,尤其據分析指數型科技的發展才剛起步,代表的是最近5~6年所有新興的產業大約每二年就會翻新一次,所以希望未來在社子島預留的中長程發展之地,必須提供未來各種新興的、具有創新的產業用地及研究空間,以爭取全球的創新機會,作為接續中程的北投士林科技園區成為下一步的發展基地,所以基本上是具有未來性的。
2.社子島現有的產業經市府去(104)年所開始的調查總計有235家,包含有金屬機械加工、家具業、印刷品等等,其中只有118家有意願回來繼續經營本業或做轉型,其中又只有30家本身是地主,23家想做原來的產業,7家想轉型,本局未來會再協調這23家廠商是否有轉型的可能。而這30家廠商中,面積最大的也只有2600平方公尺,其餘大部分是150~1000平方公尺,這部分也正由產業局與發展局就最小基地規模進行協調並提供必要的協助。
李委員得全本案就主要計畫層次先做以下二點建議:
1.本案送內政部審查必然會被詢問二個問題,一為計畫人口,比較現有人口1.1萬人和計畫人口數3.5萬人,又102年內政部公告現行全國的區域計畫中,台北市未來計畫年的人口數是252萬人,則本案如何說明要有所因應。
2.第二項要說明的是本案未來開發方式將採區段徵收方式辦理,其公益性及必要性為何,屆時亦須再做補強和說明。
林兼主任委員欽榮1.都市計畫是一個環境治理的關鍵工具,是統合各項意見的平台。今天討論社子島開發,我不認為是開發,因為社子島早已開發,卻是失控式開發,市府歷經16個月來所做的努力,即正嘗試將社子島發展納入法制化都市計畫的管理,朝以生態化及合理化的發展,此乃對應於社子島地區及居民已經被禁建46年,影響將近1萬1千多人的居民居住權利。
2.社子島不是在於開不開發或者是造就房地產,而在於要不要納入常規法定都市計畫管理,都市計畫條件是否提供好的環境品質。社子島似乎不應再以「一個城市,兩個世界的狀態存續下去」。發展的基調既定,則必須進一步審度在轉變的過程中,要提供出什麼樣的環境價值,有多少行政資源與行政能力可予支持,包括居民安置、廠家安置等。另外,有無可精進的技術能力,包括生態、TOD等等。
3.建議市府應繼續深化補充綠色交通的系統性與內容,內水與外水等水利防洪規劃,高灘地與濕地之生態動植物資料庫,開發後風與熱環境對周邊地區的影響,以及區段徵收安置計畫與財務計畫的可行性分析。
決議
- 決議:委員會在聽取市府的說明後,肯定市府推動社子島開發計畫的用心,惟建議就以下交通、水利防洪、及特別安置計畫等議題再予深化各項計畫內容‹õ本案經與會委員表達須持續再做深化處理,委員所提及50公頃中央綠帶、藍帶非僅是一淺水溝,尚須具有調洪功能,可配合水利處所提三種排水系統與發展局所擬土地使用與基地規模做整合與連結。
- 二、特別安置計畫中對弱勢戶的照顧,下次研議時簡報應更詳細的提報出來,即使是無屋無地者希望也能全面照顧到,特別是收入水平較低的住戶,建議可另行啟動優先補助租金的模式,並予以納入公務預算或區段徵收經費中進行編列。
- 三、有關當地的違規工廠如何輔導轉型或就地安置,在後續簡報資料上應予以對應。
- 四、關於交通計畫,委員並非反對大眾運輸,只是是否為輕軌則尚待討論,另外如計畫人口3.5萬人係指未來20年的計畫發展,是漸進的而非立即引入,本項應予論述清楚。
- 五、在未來高保護設施的規劃之下,現有高灘地及河岸兩邊溼地的動、植物等生態物種資料、生態系將如何受到影響,以及未來要如何保護等,應予以具體呈現出來,才能落實所提出的「物種DNA生態基地」發展目標。
- 六、建議都市發展局就未來實質環境模擬,包含風廊、熱環境對島內及其周遭環境的影響及效益再進行擴大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