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6891-0-案名:南港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案(第二次研議)
會議紀錄id
TPEO6891
案件id
fynLc2
委員發言
- 委員發言摘要:
黃委員台生
- 一、有關容積率可否打折?獎勵可否再增加?就交通的觀念來看,個人均表支持,但是必須要有對應的交通政策。
也就是必須在TOD的概念及TOD導向的交通系統之下才能支持所有這些新的措施。
- 二、目前的交通規劃確實不夠,從簡報第17頁只看到「主要路廊兩側分別退縮5m帶狀式開放空間」、「興中路規劃人行及自行車跨河空橋連接內湖區與南港區」及「配合既有南北向道路與街廓紋理新設南北向計畫道路」等規劃,與前一頁所推估120年道路服務水準皆在E、F級,似乎沒有太多的具體作為與因應,建議還是必須加強TOD的概念才行。
- 三、假設東區門戶是以南港轉運站為核心,則至少本區的各個基地與南港轉運站的聯繫方式要能通暢才是。又如南港轉運站與幾個聯外的通道、交流道又如何透過所規劃的廊道與之銜接,以保障所形成大眾運輸在此區域的順暢,甚或所規劃廊道是否增設公車專用道也要更大膽去做思考。
- 四、區域中幾個大型開發案和「工三」等用地,建議再思考是否要求提供區域性的接駁服務,或部分以繳交代金由政府統一提供接駁服務,列入未來開發之要求。
- 五、建議停車不應再依原來的標準,因未來本區約300公頃如此高強度的發展,停車位設置就必須要予以打折並要求採公共運輸為主要運輸方式。如此之下,交通系統也才能支撐前面這些開發及因應開發所需要的容積獎勵。
故建議交通單位要有更新的思維與作法。
- 六、有關空橋的部分建議交通局也要能參與,如南港轉運站、流行音樂中心、甚至旁邊的一些重要據點,哪邊是需要人行空橋去做連結的要具體提出來,才會讓此計畫更加紮實。
張委員勝雄
- 一、在人行系統部分,目前所提出的人行步道、空橋、大眾運輸等,看起來是比較理想的,實際上將來人潮會是從展覽館聯結哪裡?為何做此規劃連結方式?其起訖點分析資料需再做更細緻的補充和說明。
- 二、在車行系統部分,依目前交通局所提120年模擬的結果,建議或許應該做更多的情境模擬,即應模擬在不同降低或更高的開發量時其情境為何?也或許如黃委員所提,依目前所規劃停車量,當在降低其供給時又會是如何?例如內湖地區是完全的停車需求內部化,卻又造成外部道路的壅塞?故應思考當縮小停車供給時,是否就真的可以減少進入本區域的車輛,個人實無任何把握。
- 三、有關容積得否打折的問題,在計算的基礎上其實已隱含現在的居民是在住宅用地之上,惟要考慮的是工業區違規做住宅使用者,如允許以回饋同意變更工為住是否會有道德的風險?對其他守法者而言又是否公平?另也要思考為何當初規定工變住要回饋37%,除了土地的價值外是否還有其他的考量因素?另外對於以往已回饋的案件亦應要思考如何交代。
彭委員建文
- 一、南港區過去是以工業為主,發展相對落後,但因當地交通基礎建設是很大的利基,故其未來的發展潛力很高。
- 二、生技產業為南港重要的發展定位,但除此之外,區內亦有良好的生態休閒空間,另為配合產業發展,其居住空間的規劃也很重要,故有關南港區未來的發展,其產業、生態、與居住間要如何平衡,是最重要的主軸。另亦應釐清南港與鄰近地區(如內湖、汐止)的互動關係,因其彼此距離近且互動關聯強,故針對南港以及鄰近行政區的定位與功能,應有更完整的全盤性思考。
- 三、於未來可能成為國家級生技產業重鎮的情況下,相對應的土地使用現況及未來土地擴張需求應如何連結?譬如目前討論南港部分傳統工業區將變更為住宅區或商業區,惟該處未來仍有產業發展的強烈需求,故於工業區要變更為其他使用分區之前,是否優先考慮配合生技產業發展,繼續保留作為產業使用,但在使用項目有彈性的空間?
- 四、本區的生態容受力為何?於未來產業及人口進駐後,生態環境所將面臨的衝擊,亦應併同考量。
- 五、有關土地變更回饋部分,為因應南港區未來發展,過去的傳統工業區有必要變更為其他分區使用,惟此類變更其容積率是否要打折仍應有通案性考量,如工業區內現況做住宅使用,未來變更後如仍要作住宅使用且容積率維持現有強度之情況,是否構成不須打折的理由?如於保護既有住戶的角度而言,似應是如此;但如基於整體考量,似乎尚無強烈理由突破通案性規定,故仍應更審慎評估之。
惟捐地只是其中一種回饋方式,另有回饋代金或義務性的回饋,此則涉及個案條件,另捐地後是否能夠維持其目的使用?又政府拿到該回饋規模的土地可作何種使用?仍應作較整體性的考量。
- 六、本區公共住宅有三處,規模約有1200戶,確實仍有成長的空間,因公共住宅的提供仍希望能與產業結合,才可以解決交通與就業的問題,本區仍有一些公有土地,如何讓其於提供公共住宅上扮演更重要的角色,或私有土地的變更是否有增加公共住宅的可能性,亦為重點。
- 七、此區確實有土地使用變更或容許使用項目調整之必要,因現在產業環境變遷迅速,如何讓土地在功能上有更多的使用彈性,以因應產業發展需要,或即使沒有變更土地使用分區的情況下,是否有可能調整允許使用項目,亦為可思考的方向。
李委員永展
- 一、本案是呼應柯市府上任後永續宜居城市的實踐,而實踐宜居永續都市的作法應在於先有好的基礎設施,然後再引入居住及產業相關活動。前述基礎設施包括兩大類,一為交通運輸系統、一為藍綠帶系統。
- 二、假設市民都能減少使用私人運具、多使用大眾運輸,當然同意給予應給的容積,但現今的挑戰在於,容積的提高伴隨許多目前還無法看到的外部性,其影響甚可能是1+1大於2,而本案目前既屬於研議階段,有關容積率與容受力的觀點,建議採用次分區的觀念,於策略分區或比較重要的產業地區裡做容受力分析,並由容受力回推至應給予之容積率,才能回應是否比照工業區變更審議規範之容積率不打折作法。
- 三、至變更分區容積率是否打折,應涉擬變更的分區類型,如是為配合市府產業政策,而將原傳統工業區變更為策略型工業區,其給予容積則相對合理;但如變更為商業區,可能涉及該商業定位之差異;又如變更為住宅區,其未來開發型態究屬一般住宅、豪宅、或公共住宅,因其公益性不同,其容積的給予或獎勵亦應有不同規則,建議針對配合市府負擔宜居永續重大政策變更的案例可給予較高容積(除容積不打折外,甚至可另考慮提供獎勵),但如屬變更為一般住宅區及商業區,則應比照過去回饋案例。而本案既屬研議案,如後續可針對不同的工業區變更型態,提出不同的容積或獎勵規則,應更能說服兩級都委會。
- 四、另一基礎設施為藍綠帶系統,即上次會議委員們所提到的greeninfrastructure及greenmasterplan,南港是少數有藍綠帶系統且民眾自發性做得很好,其內四分溪流域管理委員會是全市第一個由下而上發起的社區組織,惟本計畫於藍綠帶系統之規劃仍過於保守,建議所規劃的人工綠廊帶,應更進一步規劃作為生態廊道,將藍帶跟綠帶一併納入,甚至規劃引蝶誘鳥植栽以豐富整個生態廊道系統。另除立體連通之外,亦應考慮到垂直綠化,並配合藍帶的垂直想像,規劃為生態廊帶。
- 五、工業區變更回饋部分,因本地區公共設施較少,故回饋內容通案仍建議以回饋公共設施用地為優先,除非是配合作為策略型產業地區,或係為保留濕地、綠地或水圳系統等公益性使用,以致無法以公共設施優先回饋的情況下,再同意另以代金方式回饋。
焦委員國安
- 一、我非常同意黃委員所言,我們在很多計畫裡談到TOD、本計畫提到綠色宜居城市、之前也談過完整街道理念,則TOD準則、完整街道準則與設計規範是否有進行?這是交通局、都發局共同要處理的,否則每個計畫中提到TOD,但TOD是什麼?要做完整街道規劃,但完整街道為何?若台北市無此準則,任由工程師自行規劃設計綠色街道,則設計出並非最佳方案,且每一個計畫工程設計資源有限,無法考慮周延。
- 二、本計畫交通規劃裡提到120年道路服務水準整體發展構想,服務水準的需求假設是什麼?台北市有無未來10年、15年、20年未來發展總體規劃,其計畫人口數、就業人口數、雇用人口數的推估,未來各種服務部門如服務業、金融業、醫療業、教育業經濟規模為何?因其所提供就業人口數、吸引顧客數等是道路服務水準的假設來源,這些假設因子經由一系列互動的假設推估與計算,得出需求推估,再與交通部門、公共交通部門對於未來5年、10年、15年交通建設的規劃比較之後,才能了解未來的交通規劃是否能因應前面提到的需求的產生。
- 三、整體發展構想裡提到人行、自行車跨河空橋連接,鼓勵發展綠色運輸,我覺得有些不足,綠色運輸發展並非僅是人行空橋而已,南港此一重要區域的發展,談到綠色交通,應將需求吸引點(每個小開發場域都可視為吸引點)以公共交通連結,包括公共汽車路網、捷運路網連結起來,未來於120年(假設台北城市發展以120年為目標年),需求與交通建設規劃是否配合起來?新設南北向計畫道路設計為何?整體發展構想應包括人行道、自行車道、公共運輸改善、捷運、道路建設至120年的建設成果,其交通容受力如何?整體交通系統僅呈現120年建設完成後的道路服務水準仍不夠,應提出120目標年整體交通路網系統提供的容受力能否容納目標年推估的需求。
郭委員瓊瑩
- 一、我想從不同角度提出建議,我們先想像這個地方的願景:
南港高鐵通車在即,南港車站CityLink百貨、六福萬怡酒店(CourtyardMarriott)也開幕了,預計未來結合內湖科技園區,此區可吸引年輕族群的進駐;我認為跳脫傳統規劃方式,想像此區未來的生活型態(LifeStyle)需要提供些什麼,我認為此區與信義計畫區不同,它可以做為地景都市主義(LandscapeUrbanism)的實踐。
- 二、TOD與NewUrbanism怎麼結合,在規劃上應該有一個大格局突破,例如英國倫敦的天空自行車道(SkyCycle)計畫,以多條天空自行車道構成路網收集進城交通,新北市最近也要做一條SkyRider但規模不大,新加坡的HendersonWaves空中廊道,全長9公里,串聯多個公園綠地進入辦公區。
- 三、市民大道與忠孝東路平行,2街道靠得很近,簡報中所提工業區變更,我同意容積可以調整,若仍依循以往的規劃,市民大道與忠孝東路之間又將築了2道牆,應該使沿街建築挑高讓空氣流通,南北向道路規劃非常重要,目前南北向人行步道只有一條彩虹橋與內湖連通,建議大膽規劃沿著基隆河的天空自行車道,可以改變生活型態,居住、工作者平日交通可以步行、騎自行車,不只是傳統公車專用道,這種改變可以想像一下,10年後或20年後是可行的。
- 四、南港高鐵站通車後,可以在此居住、工作、到外地開會也很方便,六福萬怡酒店(CourtyardMarriott)也開幕了,商旅行為也可滿足,土地使用型態與現在都心的型態不一樣,將來應是居住、工作混合使用,是另一種新的規劃的挑戰。
- 五、這裡以前的工業區(工業住宅舊聚落),如果以都市再發展的角度,我建議打破現在工2、工3被束縛的規定,以提供更多退縮或開放空間方式再開發。如果只有忠孝東路、市民大道對外連通一定會塞車,南北向交通很重要的功用包括空氣流通,也包括人流、資訊流。現在忠孝東路與市民大道的沿街已慢慢形成2道牆,不利於綠色基礎設施的建構,我認為要有最小穿透寬度的規定,並控制天際線。
- 六、以上提供南港區計畫在本區工作、居住、休閒此一新的想像願景,先有對未來生活型態的想像,再落實到每個小區塊做規劃設計;南側南港山系很美,與基隆河之間仍需打通許多南北向通道,以之前所提綠色廊道、SkyRider、類似HendersonWaves等貫穿,一直到內湖,是台北很大膽的新的想像,也希望提供從另一個角度規劃的可能性。
陳委員志銘
- 一、市府醞釀東區門戶計畫已多時,也是南港地區發展的上位指導計畫,門戶計畫裡所提到的7大構想跟23項子計畫應適時反映到都市計畫通檢內容裡,包括計畫緣起、使用分區變更理由、變更內容與使用分區的調整等。
- 二、有關工業區變更是否可採依中央審議原則辦理,在考量現實問題的情況下,原則也可以接受容積率不再打折的方案。但需要再仔細評估的是,以本次會議所提供的案例分析來看,工三經試算後的結果尚稱合理,但工二的土地面積2389平方公尺,現況樓地板面積卻為11476平方公尺,是否已有容積超限問題,以此例來看,即便能加計50%都更獎勵都無法解決現存樓地板面積既存的問題。此外,關於變更回饋土地的使用,應考量變更後開發容積的提高,對於地區公共設施的提供比例,也應提出足夠相對應的配套作法。
李委員得全
- 一、本研議案很複雜,建議再進一步整理,本次通檢希望要優先解決的問題是什麼?對應方案是什麼?
- 二、建議明確列出本次通檢追求的主要目標是什麼?同樣提出對應的方案。
- 三、對應本次通檢所欲達成的目標以及要解決的課題,二者之間有無衝突?如何整合落實在主計及細計裡,如何能進一步結合行政計畫,有長短期的實施方案。
- 四、本案很重大也很複雜,如果可能,希望擴大民間參與。
彭委員振聲
- 一、產業發展構想所提到的幾個趨勢重點,其中高速化似乎只有高鐵速度快,但地區的交通行車速度是降低的,故此處以高速化說明是否合適;差異化是跟自己比較或跟其他人比較,本案並無進一步說明差異內容;銀色化是老年人要居住的地方,惟此區的公宅是否就是提供給老人居住?
- 二、成功橋與成美橋現況交通都有大問題,但本通檢案未來仍以此兩跨橋為主要南北向交通,此議題應如何處理至少應提出構想。本案沒有推估整個區域未來的交通流量,但通檢後的樓地面積與人口都是增加,是否將導致交通問題。
- 三、如能藉由本次通檢將可增加的道路或高架道路等全區交通系統整體規劃更好。
林委員崇傑
- 一、第50頁所提到的台肥C3土地之前是規劃變更為商業使用,即將由漢來飯店開發,而都市計畫賦予該土地的定位是50%要做購物商場,但其問題在於整體產業發展過程中,伴隨生技產業及既有資通訊產業外,有更重要的產業,即MICE(會展)產業,而南港二期預估在明年應該可以試營運,再加上既有的南港展覽館,大型的展覽館已經有一定的量,但伴隨展覽所需的國際會議空間確不足,且此處做商場不見得是適合發展的方向,故產業局目前也在跟台肥、將進場的中信金討論,都市計畫指定需50%作商場之規定是否有調整的可能性,因為配合整個生技、ICT產業的聚集,其實需要會議展演空間的伴隨,故是否可讓這樣的商業使用可伴隨會展空間,希望未來有這樣調整的機會。
最近跟國貿局外貿協會、台灣推動會展產業推手等民間業者討論,其中有業者具體說明其現在爭取APEC的會議,需要同時有十個40-50人分組的會議空間,但臺北甚至包括觀光飯店都沒有這樣的空間,唯一的國際會議中心也都額滿,換句話說,臺灣不是沒有國際會議的需要,而是較具規模的會議(如超過500人)就不敢爭取,因為無足夠空間,再來分組會議所需要同時提供的小型空間也無法同時提供,故台肥C3案目前是希望與地主進一步協商,但建議在都市計畫上也應該有進一步的調整。
- 二、第34頁提到南港長期的問題,包括工業住宅,其有兩種類型,一種是早期就存在至今,另一種是新蓋的住宅賣價一坪約60~80萬,故要面對的問題還滿複雜的,因為一方面要處理長期沒有那麼多工業需求,故希望有機會調整傳統工業區的使用,但也不能因為這樣調整導致最後變成可能是表面申請做事務所而實際做住宅,或變成價位高的住宅,這是一個權衡的處理。從產業的角度,過去都市計畫的工業區工一、工二、工三是以其對環境污染的程度分類,但現在很多新型態的工業是沒有汙染的,就舉ic!berlin眼鏡產業來說,一個眼鏡賣到一萬至兩萬,其工廠就在柏林市區內,位置即相較於本市之於南港,亦即現在很多工廠其實並沒有汙染,其透過高科技的處理、即時組裝、不須很多人但卻可以供應全世界所有的需求,表示現今的工業與住宅混居並非不可行,過去的工業與住宅區要分離是因為過去工業有汙染性,但現在的4.0工業並不見得是具有汙染,是否可允許此類新型態的工業可以混合,這種變更不一定要將工業區變更為住宅,而是在過程中允許個別處理,如剛才所討論是否要回饋,如變更為一坪80萬的住宅當然必須回饋,但如仍保有新型態的工業,又不會對住宅產生大衝突的情況下,其處理機制則可考慮採較彈性做法,此為對新型態的工業區的建議。
- 三、第32頁綠色廊帶的部分,都更處在三、四年前做過一個案子,是針對此地區都市再生的規劃,案內曾要求地區開放空間也必須指涉出過去的水圳綠廊,如依該案內所指涉出的綠廊就不會像本案僅有劃設出興中路,而是結合人行步道圖說、開放空間系統、過去的水文脈絡,並銜接南側山脈及北側基隆河。雖然過去的水文脈絡現今其上已有建築物,但部分地下的水道仍存在,並不是指要恢復水道,而是該廊道與空氣的流動有一定的關係,如果綠色廊帶的部分可將該意象做部分處理,則本地區廊帶就不會僅限於目前規劃這幾條,而會更加豐富。
交通局
- 一、有關委員關心的未來交通量預測,本案有依台北都會區整體運輸規劃模式及現在全市規劃設計發展情形重新調整校估,並以120為目標年推估出未來情境,即今天呈現的簡報內容。另設定未來南港願景的大眾運輸比例以75%推估結果,幾個瓶頸點仍會在跨河橋樑的部分,這也是後續須整體檢討的部分。
- 二、另本局檢討六個針對南港區發展的願景重點,目前仍積極討論中,希望針對此處擬定後續發展策略,包括公共運輸、停車、自行車、人行環境部分,預計這星期日將在南港辦理工作坊,針對未來設定的情境與在地有更多的溝通討論,以擬定後續策略。
林兼主任委員欽榮
- 一、本案是第二次研議,東區門戶是市府推動的重大計畫,另為了銜接7月起高鐵將銜接至南港站,且臺鐵北迴線亦將從南港站發車,市府自一年前即進行東區門戶之地區溝通,另亦設置社區規劃師,本案也歷次提到委員會向各位委員請教,因此本次延續上次會議聚焦於七個議題,另本案自去年底辦理公開徵求意見迄今彙整了20多個意見,希望可以透過一次次的討論更聚焦。
- 二、本案主要計畫與細部計畫一併檢討,影響涉及地區未來的發展、產業、交通、防災、生態、就業機會、住宅、工業等各面向,還有直接影響到地區居民的生活環境與連通性等。計畫重點包括啟動主要計畫都市更新策略指導、細部計畫的地區劃定、以及個案都更計畫及地區計畫。
- 三、南港區目前是全市各行政區人口數最少的,居住人口不到十萬人,總面積扣除非都市發展區、保護區、公設用地等只有不到300公頃,但此部分土地非常關鍵,因其介於山與河之間,歷年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在此的總投資約達6千多億,包括鐵路地下化、捷運線延伸、國家生技園區等,且中央政府並指認中研院所在的南港園區到竹北生技園區是國家五大創新產業的生技產業聚落。
- 四、空橋系統要一併將捷運站位置標示出來,不只是消極規劃管制,還要積極促成,因此包括高度、寬度、地坪高程等都要列出。尤其南港位處山河交界,也需要更多的人行系統來串連,請交通局一起參與都發局的規劃。
- 五、本案經充分討論後初步歸納意見如下:
(一)從1990年迄今內湖區都市計畫管制下的發展經驗,可作為南港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的借鏡:內湖科學園區由過去的輕工業區變更為科技工業區,雖造就臺北市產業的提升與發展,產值超過新竹科學園區,卻也造成內湖交通衝擊。
(二)應先推估未來15~20目標年後的交通及產業發展情形、生活型態等作為規劃基礎,且應採新型態、彈性、混合使用的規劃概念。
(三)加強綠色基盤設施:包括綠色運輸、綠色建築、公園綠地、南北向與東西向的廊道串聯等。
(四)善用公有土地資源:包括未開闢公有土地再利用,另如南港捷運站聯合開發案解約後將如何使用、與周邊之串聯等,可透過都市計畫工具適當的引導及管理。
研議事項二
決議
- 決議:
- 一、本案歷經兩次委員會研議,有關委員所提建議及地區待處理議題等,請市府納入後續行政作業參考,儘速將南港區主要計畫與細部計畫一併檢討進行法定程序。
- 二、對於工業區內既有老舊聚落之輔導建議,採委員意見作方向性的規範,之後再納入工業區通盤檢討案內辦理。
- 三、後續市府各單位(包括都發局、交通局、產業局等)仍應持續整合,並於辦理都市計畫公展作業前持續向各委員請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