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6921-報告事項-案名:變更臺北市內湖區文德段二小段369-2地號等67筆土地第三種住宅區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6921
案件id
olfYlJ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申請單位: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 二、辦理單位:臺北市政府
- 三、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四、計畫緣起:
本計畫範圍鄰近捷運內湖線文德站以及內湖科技園區,惟計畫範圍內建物現況老舊窳陋,多逾30年以上,未能與鄰近地區發展配合,為促進土地有效再開發利用,經市府100.6.23以府都新字第10001419800號函核准「變更劃定臺北市內湖區文德段二小段369-2地號等61筆土地為同小段369-2地號等67筆土地更新單元」。惟因現況使用容積高,且受現行土地使用管制、都市更新獎勵機制等限制,改建誘因不足,無法提高整體更新意願,造成開發案延宕與窒礙難行。
本計畫範圍前經市府檢討符合104.1.20府都新字第10332448100號公告「修訂臺北市老舊中低層建築社區辦理都市更新擴大協助專案計畫『行動計畫一:以都市計畫專案變更方式協助更新重建』」之條件,爰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辦理本次都市計畫變更。
- 五、計畫內容:詳公展計畫書圖及提會修正計畫書圖。
- 六、公開展覽:本案市府自104年4月13日起至104年5月12日止公開展覽30天,並以104年4月13日府都規字第10431775403號函送到會。
- 七、本案審議期間,市府於104年6月11日第671次委員會議針對「『修訂臺北市老舊中低層建築社區辦理都市更新擴大協助專案計畫』都市計畫變更案件審議程序及重點」提會報告,並洽悉備查在案。
- 八、市府依前述委員會議報告決議內容,先提經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幹事會,及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進行預審,就本案提供容積獎勵推薦值。
嗣於105.7.4以府都規字第10535112500號函送修正對照表、修正完成計畫書圖以及審議文件摘要。
- 九、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1件。
決議
- 決議:
本委員會尊重申請市府「修訂臺北市老舊中低層建築辦理都市更新擴大協助專案計畫-行動計畫一:以都市計畫專案變更方式協助更新重建」之權益以及市府行政計畫之延續性,請都市更新處主動協助本案申請人,針對環境貢獻度部分予以加強說明基地建築設計融入水與綠系統之總體規劃方式,並就都更幹事會與都設委員會對本案容積推薦值之分析與理由等內容,再予以充分準備後,提下次會議審議,俾供本委員會作為審定容積獎勵上限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