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6941-報告事項-案名:為審議中計畫案逾3個月或逾期未提供資料以續行審議,提請報告報告單位: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會議紀錄id
TPEO6941
案件id
nqFFiN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為提升本會案件審議效率,本會「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會議注意事項」(提104年3月5日本會第668次委員會議報告)內業訂定案件稽催規定:
(一)案件提會審議後,每2個月定期函請市府提送後續審議資料,經函催後未能於1個月內提送者,由本會提案報告,經委員會確定後續提會時程,以不超過6個月為原則,但經委員會同意情況特殊者不在此限。
(二)案件逾委員會所訂時程未提送資料到會者,由本會提案報告經委員會同意後退回市府,經委員會同意情況特殊者不在此限。
- 二、為完成都市計畫案件法定審議程序,本會清查目前逾3個月或逾期未提供資料以續行審議之計畫案件,計有「變更臺北市松山區濱江段四小段298-1地號等7筆土地公園用地及抽水站用地為機場用地主要計畫案」等10件計畫案,以105年8月5日北市畫會一字第10530421300號函請市府說明辦理進度及預計提送資料到會時程,經市府都市發展局以105年8月18日北市都規字第10536867500號函復本會,續由本會依規定提委員會報告。
決議
- 決議:
- 一、洽悉。
- 二、建議事項:
(一)編號4華光社區細部計畫案,市府既已與財政部達成共識,將依公展計畫書內容,以特(四)、特(五)土地做為變更回饋,則請市府儘速提送資料到會續審。
(二)編號7雨農市場都市計畫變更案涉及之芝山岩景觀管制計畫,請市府依105/8/11第693次委員會議意見修正後,提送本會進行第二次研議。
(三)編號9北區轉運站計畫案,請市府妥善與當地進行溝通後再提會審議。
(四)編號10中山女中南側地區更新之細部計畫案,係為本市與中央政府共同推動公共住宅之合作案件,請市府俟內政部確定合作模式,將具體方案納入計畫書後,儘速提送資料到會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