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6951-審議事項-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供本府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暨擬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6951
案件id
C0UECM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辦理機關:臺北市政府。
- 二、法令依據:
(一)主要計畫: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二)細部計畫:都市計畫法第22條
- 三、計畫緣起:
近年因金融面、財稅面等因素及民間資金回潮推波助瀾,帶動大臺北地區房屋價格上漲致使居住成本提高,影響市民及弱勢族群居住權益。市府前已參酌國內外專家學者意見及各國經驗,研議「租屋取代購屋」新思維,刻由政府主導興辦「公共住宅」,並提出多元租屋補貼整合方案,讓市民皆可安居於臺北。
本計畫為推動本市公共住宅政策保障市民基本居住權利外,亦落實行政院「整體住宅政策」,將本市文山區樟新街東側與樟新街63巷所圍街廓,該址於98年間原係規劃作為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惟現況係供附近居民臨時停車使用之低度利用土地規劃興建公共住宅,透過調整土地使用分區、刪除原計畫指定用途,以活化案址土地使用,並配合鄰近公共設施整體規劃,提升居住品質並充實本市公共住宅存量。因係屬本市重大建設,經檢視符合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規定,爰辦理專案變更。
- 四、計畫範圍及面積:
基地位於文山區樟新街以東、樟新街63巷以南、堤防用地以北所圍街廓,座落於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面積約0.48公頃。
- 五、計畫內容:詳公展計畫書。
- 六、公開展覽:本案係市府以104年9月24日府都規字第10438154203號函送到會,自104年9月25日起至104年10月24日止公開展覽30天。
- 七、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共61件(詳後附綜理表)。
決議
- 決議:
- 一、本案延續前面報告案修正方向,於參酌周邊住宅區基準容積率之原則下,興建公共住宅,以供未來文山區發展所需。故本案依本次會議所送補充資料及修正內容通過(即主要計畫刪除原指定供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用途、細部計畫由原公展第三種住宅區(特)容積率450%修正為第三種住宅區容積率225%)。
- 二、本案亦應符合本市公宅興建配合提供地區所需公共服務機能之通案設計準則,有關居民陳情意見應詳細評估並納入後續規劃設計參考,如規劃幼兒園、托嬰設施等以符合地區居民所需。另交通局應再進一步思考如何降低汽機車使用率,如評估推動出租機車之可行性等。
- 三、本案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審決同決議。
附帶決議
- 附帶決議:
- 一、市府應就大龍峒等相關實際公宅管理案例,廣為向市民宣導加強溝通。
- 二、建議市府對於公宅物業管理之採購方式,宜與公宅政策一併考量。
- 三、對於公宅管理建議可同時考量建立雲端管理,並協助居民節電、用水等。建議會後多請益物業相關管理協會等以為積極之準備。
人民陳情案件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供本府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1
陳情人:
蘇○發(104.10.15)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
- 一、徵收樟新街63巷道路用地。
- 二、重劃區巷弄市有地增劃停車位,秉持使用者付費原則,以減少交通衝擊。
- 三、將住3特北側預計規劃為綠帶(6m),應劃為道路用地與樟新街63巷,一併拓寬為15m以上,以免住3特與民宅過近,有壓迫感。
決議:
- 委員會決議
- 一、本案延續前面報告案修正方向,於參酌周邊住宅區基準容積率之原則下,興建公共住宅,以供未來文山區發展所需。故本案依本次會議所送補充資料及修正內容通過(即主要計畫刪除原指定供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用途、細部計畫由原公展第三種住宅區(特)容積率450%修正為第三種住宅區容積率225%)。
- 二、本案亦應符合本市公宅興建配合提供地區所需公共服務機能之通案設計準則,有關居民陳情意見應詳細評估並納入後續規劃設計參考,如規劃幼兒園、托嬰設施等以符合地區居民所需。另交通局應再進一步思考如何降低汽機車使用率,如評估推動出租機車之可行性等。
- 三、本案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審決同決議。
附帶決議:
- 一、市府應就大龍峒等相關實際公宅管理案例,廣為向市民宣導加強溝通。
- 二、建議市府對於公宅物業管理之採購方式,宜與公宅政策一併考量。
- 三、對於公宅管理建議可同時考量建立雲端管理,並協助居民節電、用水等。建議會後多請益物業相關管理協會等以為積極之準備。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供本府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2
陳情人: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
- 一、樟新街63巷與基地臨接,早期土地重劃因市政府疏忽未將實踐段三小段611-3地號納入重劃範圍。
- 二、為提供較佳居住品質及改善周遭地區景觀風貌,提高視覺景觀與整體空間規劃,應將樟新街63巷打通延伸至河堤道路。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
- 一、補正市政府的疏失將實踐段三小段611-3地號徵收,配合基地整體開發規劃。
- 二、樟新街63巷延伸至河堤道路,將實踐段三小段615-2、614-1、627-1、628-1、627-3〜627-12等地號徵收,提升視覺景觀及交通動線。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供本府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3
陳情人:
吳小姐(104.10.13)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與建議辦法我想問下列兩個問題1.財政部張盛和說,現在房價開始有下跌,在房價下跌之際,社會住宅到底有沒有需要再這樣大肆的蓋下去?出生率極低情況下,以後是不是都變成蚊子館?稅收是該這樣浪費的嗎?2.台北市所有行政區目前已有445戶,但卻已經高達約80%建置於文山區,並且緊鄰的安康社區就有佔61%,請問再建置是不是應該考量建於大安區、中正區、信義區那些捷運有兩三條的地方,以後市政府也比較好租,不是嗎?為什麼文山區只有6站捷運已經有352戶公營出租宅,並且緊鄰的安康社區已有272戶。
大同區118戶、中山區30戶、萬華區11戶、內湖區14戶。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供本府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4
陳情人:
林○(104.10.13)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本重劃區人口已過於密集,不應再增住宅區,且一壽街(橋)之河灘地過狹,雖有綠地,但公園活動區不足。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建議配合老人人口增加之需求,改設老人活動專區公園。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供本府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5
陳情人:
鐵○楠(104.10.13)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反對說的好聽不切實際、面面顧到實面面顧不到。
建議辦法: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供本府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6
陳情人:
都發局綜整說明會當日陳情意見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有關公展說明會當日民眾陳情意見綜整如下:
與建議辦法一、本案變更位置位於文山區樟新里,當地里民反映基地周邊樟新街及樟新街63巷已屬易塞車地區,設置公共住宅後將引入大量人口及車流,造成交通衝擊,使居民生活品質降低,故表示不贊成本變更案。
- 二、本案周邊屬較為寧靜之住宅社區,且容積率僅225%,當地居民反對高容積率、量體之公共住宅設置於本基地。
- 三、市府於設置公共住宅時應先評估基地防洪、排水、地質等是否無虞,並進一步進行相關環境影響評估。
- 四、本基地周邊學區屬力行國小,而力行國小現已屬招生額滿學校,公共住宅引入後衍生之就學人口將造成力行國小超編,且影響原有學生之權益,市府應有配套措施。
- 五、基地西側、東側及南側皆留設8公尺帶狀式開放空間,北側鄰接樟新街63巷都市計畫道路側亦建議留設8公尺之開放空間。
- 六、本市多數公共住宅規劃均位於文山區,應說明各行政區之戶數,且應確認未出租量,再評估是否興建。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供本府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7
陳情人:
葉○忠(104.10.14)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
- 一、地處地震帶邊緣,921大地震已造成多棟老舊危樓黃標須修護。
- 二、地處河川地邊緣,地質堅度不足,不宜蓋高容積率住宅。
- 三、附近交通不便,又鄰近新北市寶僑,一早交通疏運已常阻塞,不宜再蓋高密度住宅。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
- 一、先作環境影響評估,包括地質探勘、排洪緩衝帶、交通動線、學區額度。
- 二、宜建生態工法綠地公園並復育大自然環境為目標。
- 三、文山區已有安康社區之公共住宅,密度最高,應優先選擇其他捷運線地區,並同時考慮公共住宅數量增多之必要性,避免政治支票無厘頭之兌現。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供本府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8
陳情人:
鄭○正(104.10.23)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本次說明會內容(建置400戶青年社會住宅)未將環境評估納入說明,欠缺說服力;在人口密度增加情形下,導致里民疑慮如后:
- 一、交通:現有道路承襲原有都市重劃,近年來未有新建設與規劃,停車與尖峰時間行車已達飽和狀態,大眾運輸僅有公車、無捷運系統路線建置規劃,未來汽、機車行車壅塞現象預期可見、安全堪慮?
- 二、治安:現有警力編配可否滿足推案後地區需求。
- 三、教育:以小學為例,力行國小已無增建空間,青年社會住宅幼、兒童人數的增加大於或等於應屆學生,可能會呈現溢滿現象,將來可能產生入學排擠效應,勢必有學童須跨區入學,因路程增加造成家長不便及學童上下學安全疑慮?另台北市社會住宅各行政區現有、建設中及定案分布率、本區比例已明顯偏高,就公平正義而言,是否再於本區進行推案,請慎重考量。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
- 一、請先就教育、交通、治安、環保……等等問題考量,擬訂相關配套措施與辦法後,再行推案;以避免人民再一次成為政策下犧牲者。
- 二、建議本案可朝多功能社區建案:規劃地下樓層為停車場;一樓設計為開放空間供民眾使用,低樓層供社會福利機構使用,以上供青年社會住宅使用或上述可分棟建置;則解決老舊社區停車問題,改善並提升社區社會福利品質,另減少青年社會住宅戶數,降低人口密度的增加,可減輕社區民眾、生活上的衝擊。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供本府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9
陳情人:
樟新里民(104.10.23)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與建議辦法如果在公共住宅興建充足的地下停車場,提供本里居民每戶一個「永久免費停車位」,就同意興建。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供本府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10
陳情人:
臺北市樟新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歐陽禾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與建議辦法主旨: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擬訂為第三種住宅區一案,強烈要求再召開一次說明會。
說明:
- 一、10/13(二)召開說明會里民大多不知情未能參加均感錯愕與不尊重里民!
- 二、當天開會狀況都發局人員說的不清不楚,配套措施都沒交待,也沒有會議紀錄。片面告知里民,就要里民接受,市政府置民意於何地?
- 三、附件有115戶家庭表達意見,整理歸納如下:
1.原都市計畫是交通用地,為何竄改為住宅區?2.交通問題:樟新街、一壽街上下班時段擁擠如何抒解?3.學區問題:力行國小是額滿學校,樟新托兒所也是。
原有里民都排不到隊了,何況是增加450戶?4.環境汙染問題:450戶一戶一輛機車、汽車,平均就多出3、4百輛,廢氣汙染如何解決?5.日光權問題:蓋450戶最起碼要10樓以上,附近居民的日照權如何兼顧?6.合宜住宅如何管理?只租不賣條件為何?7.如何回饋樟新里里民?綜合以上訴求,樟新里民要求再召開說明會,並且說明會時間請選假日,方便里民出席!(附件並檢附55戶里民簽名連署)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供本府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11
陳情人: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與建議辦法
- 一、由於樟新里對外道路交通建設,市府一直未有積極的規劃與作為,所以每每交通上下班尖峰時段,寶橋路和辛亥路、木新路、木柵路都大塞車!且樟新里與新店淡水線和文湖線皆距離相當遠,公車轉乘班次少,耗時費力!故在交通網路未能有更積極改善前,本人反對再於樟新里蓋400戶之大型社區!本人不贊成此案!
- 二、樟新里、木新路,因有不少老舊公寓,所以一直存在著停車位不足的困擾,河堤兩側永遠停滿了汽機車!有自有停車位的車主比例很低,所以常有會車困難、併排臨停的狀況發生!所以若再引進400戶數的大型社會住宅,而不把現有空地維持原使用用途(停車場),任意變更土地使用方式,會更使本社區的違停狀況更嚴重!
- 三、文山區已在安康社區、萬芳社區一帶,都已蓋有社會住宅,但台北市其他地區—如大安區、中正區、信義區、松山區、大同區、士林區、內湖區、南港區、中山區,都未有等比例的社會住宅規劃!百分之80的社會住宅都集中於文山區。文山區在市府預算中,所得到的分配資源一直很少,但整個台灣的房價高漲問題,卻全都要文山區區民承受所有的社會住宅,高房價的惡果要由里民來承擔,這是不公平的規劃,更是不負責任的規劃!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供本府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12
陳情人:
謝○得、楊王○月(104.10.23)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與建議辦法反對未作環評之前興建400戶之社會住宅。理由:
1.樟新里原屬洩洪區。
2.樟新里之地質鬆軟不宜興建超高樓層之建物。
3.本區屬地質斷層帶,921地震時本區受損嚴重,若再興建密集之高樓層社會住宅,情況令人擔憂。
4.在有限土地上興建密集的高樓勢必引發本區域之治安、交通、教育、環保等等重大問題,勢將嚴重影響本區原住民的生活品質。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供本府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13
陳情人:
林○新(104.10.23)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與建議辦法
- 一、市井小民有個疑問:政府找土地蓋社會住宅,大安森林公園面積近26公頃,只要拿出一半土地作都市計畫變更,問題不就解決了。樟新公園僅0.2294公頃耶!
- 二、9/20公布這項計畫,問題有二。一來里民並沒有全部收到此訊息,在資訊不對等的情況下嚴重違反居民權益;二來公聽會時間(10/13)距離申訴截止又剩10天,讓人不禁懷疑都市計畫委員會舉辦公聽會的目的為「告知」,而非「聽取民意」,意圖讓想在公聽會上理性溝通的居民措手不及(聽了也不做任何記錄,委員們究竟要如何向上級反應?)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供本府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14
陳情人:
林○輝(104.10.23)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與建議辦法反對都委會於樟新里一壽橋旁興建公有住宅。反對理由:
- 一、里長只通知少數里民於10/13開協調會議,多數里民未被通知與會,本會議不能代表民意。
- 二、本建案嚴重影響附近居民交通、停車、治安等問題,反對興建。
- 三、里長舉辦里民協調會議程序有異,對問題點無建設性結論及公告,已違背多數民意及附近居民權益,建請反應市府立案協調。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供本府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15
陳情人:
陳○偉(104.10.23)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
- 一、居住密度高。
- 二、無公園綠地。
- 三、道路10米寬度不足、動線不佳,無法再負荷百多戶居民進出。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為疏解台北盆地熱島效應,應儘速闢建公園綠地,另為解決停車不易的問題,宜於綠地下方築構地下停車場一層,以裕市庫。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供本府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16
陳情人:
江○洛(104.10.23)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
- 一、應與居民事先溝通。
- 二、透明政府黑箱作業。
與建議辦法三、政府不聽老百姓心聲,強制作為將引起民怨。
- 四、黑箱作業!
- 五、里長站在那邊,議員在哪裡?
- 六、一壽橋都沒作好,再來一個炸彈。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供本府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17
陳情人:
蔡○琮(104.10.23)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未有任何交通與商業等配套措施,即欲把數百戶應塞進本區,毫無責任感,只是為了符合政治支票而虛應故事!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請另覓適合地段,本區道路拓展及公共交通已是相對不便利,缺乏配套措施,不可能達到預期效果。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供本府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18
陳情人:
張○(104.10.23)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與建議辦法市政府不可為了解決社會問題,卻製造社區問題。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供本府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19
陳情人:
周○恒(104.10.23)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與建議辦法
- 一、市政府的規劃單位未能與本地居民做足夠的溝通與意見交換,行事草率,不尊重當地居民。
- 二、交通路線是否能夠乘載未來400戶與原有住民合併後的需要令人擔心。
- 三、附近力行國小的班級人數已然額滿,更因腹地有限難以擴充。
- 四、就未來400戶不同承租戶不同的社福需求與醫療單位的需求,本區沒有足夠的設施因應。
綜上所訴,地方原有居民還望主事者收回成命。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供本府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20
陳情人:
鄭○芬(104.10.23)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供本府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21
陳情人:
游李○麗(104.10.23)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與建議辦法
- 一、腹地不夠。
- 二、維持良好居住環境。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供本府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22
陳情人:
陳○珍(104.10.23)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供本府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23
陳情人:
楊○瑗(104.10.23)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與建議辦法反對一壽橋旁興建公有住宅理由:
- 一、在每日上下班時段,寶橋及辛亥路七段交叉口嚴重堵車,公有住宅的居民出入將使得更形堵塞。
- 二、一壽橋附近安靜的環境將全部破壞。
- 三、安康社區已經興建國民住宅,為何在這麼近的區塊又再度興建國宅?難道是柿子揀軟的捏嗎?
- 四、公營住宅為何規劃的離舊有住宅如此之近,北邊應退縮15公尺以上。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供本府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24
陳情人:
陳○霙(104.10.23)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二通盤考量本區往市區道路交通情形及改善加強公共運輸需求。
主要聯外道路路幅狹小,交通尖峰時段木新路、辛亥路及寶橋路擁塞不堪。往台北捷運站之公車需繞行興隆路至萬芳捷運站,而直達辛亥捷運站公車只有一線且班次稀少,增加上班族及學生的通勤時間。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二增駛直行辛亥路、木新路往市區公車路線及班次或接駁公車。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供本府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25
陳情人:
林○康(104.10.23)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與建議辦法
- 一、本里幼兒園不夠規模,有多少幼兒抽不中名額。
- 二、本里缺自己所屬停車場。
- 三、木新路、寶橋路上下班交通阻塞。
- 四、希望本里能設有老人托護所。
- 五、本里以上公共設施不敷用,不能將唯一空地建社會住宅。
- 六、興隆公園站附近的安康社區改建後可容納需要租住者。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供本府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26
陳情人:
陳○儀(104.10.23)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與建議辦法103年10月14日新聞報導:台灣人口出生率全球第二低,少子化已提升至台灣的國安問題,對此,台灣的重要政策應是如何提高出生率,而不是蓋房子!就長遠的思維,未來台灣空屋的比率將隨著人口持續老化而越形嚴重;依據營建署102年9月30日全台使用住宅調查報告,全台空屋統計有86.3萬戶,占全國房屋數量的10.6%,其中,台北市空屋率7.81%最低,但也有3288戶,如何減少空屋應是市府的重要政策,如今市府本末倒置,沒有提升人口的政策,而是一昧蓋房租屋,試問在若干年後,台灣將成空屋之島、幽靈之國,政治人物的短視莫以此為甚!再者,政府蓋房租屋從未有嚴格的配套管理措施,以致蓋房後總成當地嫌惡設施,政治人物想以政績表彰功績卻留惡果與人,那是當初市府種下的果,社會福利只會給魚吃卻沒教他釣魚!以致如今公共住宅問題連連!現今,柯市府又將走回原來老路,再建公共住宅,真有其必要嗎?3288戶的空屋及200多戶因租金太高而租不出去的共構宅,為何不能由市府出面做去化處理,如此不僅能活化資產更能減少公帑的浪費,開徵空屋稅不僅能降房價也能飽國庫!真誠建議柯市府考慮!文山區樟新里內人口稠密、巷道狹隘,突被柯市府點選為下一個公共宅興建地點,居民深感惶恐,也真心想問:
1.建地:周遭屋舍緊密,且都是樓層不高的老公寓,聽聞該4500㎡的基地將蓋400戶的集合住宅,其樓層高度讓人深感不安,附近原住居民的日照權益必將受損,俗諺凡事總有先來後到,請市府對附近原住戶陽光日照權益給予說明?2.教育:樟新里原學區編制都隸屬力行國小,因人口稠密,力行國小常年都是名額爆滿狀態,如今突來400戶住民,如以一戶一名小孩,多出來的400小孩,將造成學區大亂,試問市府能否做出不損及原住戶權益的合理編制?3.交通:樟新街多年來在交通動線上就已十分擁塞,上下班巔峰時間木新路(2線道)上及唯一聯外橋樑--寶橋,附近學生(景美女中、東山國、高中及實踐國中、小及力行國小)、行人與車爭道經常可見,多增加的400戶人家更將造成木新路更形擁塞難行,敢問市府是否有妥善的替代道路安排?4.環境:樟新里本就巷道小、人口稠,上班族居多,白天只有老小在家,但治安良好,多年來居民親善和睦,如貿然增加400戶居民將造成環境上的壓迫感,敢問市府進駐公共住宅的400戶,能讓居民維持一樣的生活品質嗎?5.管理:既要蓋房租屋就要有配套管理,以往深為人詬病的公共宅管理,在條款上是否能有重大改進讓住民品質提升、環境改善,要做一個好房東請做好房東及管理者該做的事,切勿在台北市多增一個嫌惡設施!最好文山派出所或分局能遷至此處,敢問市府能有擔當的做好房東及管理者該有的魄力嗎?以上5點為一誠惶誠恐的居民,對市府的提問!懇請市府能提出解決之道,以安民心!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供本府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27
陳情人:
許○程(104.10.23)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與建議辦法反對設置公共住宅拆遷戶在樟新區興建,理由是:
- 一、寶橋路及辛亥路七段本來就塞車嚴重,如果又增加400戶將使得更形堵塞,造成上下班的延誤。
- 二、文山區本來就建有一大批公共住宅設置在文山區安康社區,應該平衡性的在台北市各區興建而不是都設在文山區。
- 三、建物應該退縮北面20公尺以上,以避免干擾原住戶。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供本府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28
陳情人:
高○德(104.10.23)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供本府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29
陳情人:
梁○彥(104.10.23)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建議辦法: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供本府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30
陳情人:
賴○恩(104.10.23)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與建議辦法文山區在市府管理下,一直未能有提高生活品質之設施,交通建設20年如一日,公園綠地不足,且現有之學區力行國小已是額滿國小,學區內的學齡兒童都無法就近入學,若再把400戶的大型社會住宅引入,請問孩子的受教權是否被剝奪?這對樟新里的原居民公平正義何在?我不贊成此案!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供本府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31
陳情人:
林○忠(104.10.23)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與建議辦法原用地改為集合住宅三,說改就改,政府就可以任意作為嗎?置民意於何地?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供本府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32
陳情人:
陳○寶(104.10.23)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建議辦法: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供本府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33
陳情人:
黃○標(104.10.23)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影響本區住戶生活品質,況且公共工程拆遷戶屬短期流動住戶,難免會產生其餘不穩定的社會問題。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現有空地建大型公園及地下室可做為收費停車場。(本區住戶有優先長期承租及優惠折扣)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供本府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34
陳情人:
王○芳(104.10.23)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與建議辦法反對任意支配一切影響我們數十年來的安寧和改變。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供本府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35
陳情人:
林○治(104.10.23)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1.本社區為重劃區,其土地用途及使用分區業經都市計畫專家審定,故請依原都市計畫之規劃來使用該土地。
2.在辦理該土地都市計畫變更之前,應先辦理環境影響評估,並將住戶所提之疑慮全部交代清楚後再進行都市計畫變更程序。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1.河堤為天然運動公園,每當假日會有大量市民來此作休閒運動,這塊土地原為交通用地,若規劃為停車場最適合不過了。既符合原都市計畫之規劃,又方便市民運動健身時停車。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供本府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36
陳情人:
陳○君(104.10.23)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與建議辦法樟新里的學區”力行國小”本是額滿學校,校地已飽和,操場跑道僅150m。若在本里增建非預定之國宅,新增的就學人口將壓縮本里孩子的就學權益,為了入學,抽籤排序、越區就讀……。學校空間原已不足,過多的班級人數會影響教學品質與孩子的受教權,故反對此變更案,建議維持原停車場之功能。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供本府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37
陳情人:
林○瑋(104.10.23)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與建議辦法本人並非反對社會住宅,而是政策應當有政策性的長期規劃,將「影響居民的權益」減至最小,如土地重劃或都市更新時即規劃社會住宅,而不是臨時需要便往任何一個社區塞,不但適得其反,還民怨四起!此外,政府選用土地應多重考慮該地區的地理環境、居民的習慣與心理的考量。政府發現哪裡有地就蓋在哪,這叫魯莽;政府不考慮原有社區的飽和人口,這叫無知;政府不體會居民心理的感受,這就是專政,政府明知居民反對卻又強行建造,這就是悖離民意,無異於獨裁。望市政府三思。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供本府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38
陳情人:
仇○一(104.10.23)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與建議辦法該區域已很擁擠,請蓋公園或其他休閒設施,千萬別蓋住宅。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供本府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39
陳情人:
陳○燦、王○鋮、游○敏(104.10.23)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文山區難得剩餘空曠地坪,希望能成為公有停車場。
建議辦法: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供本府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40
陳情人:
林○河(104.10.23)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1.一壽橋重建,考量通車的可行性。
2.景美女中設捷運轉運站。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供本府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41
陳情人:
游○媛(104.10.23)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與建議辦法反對計畫案!對居民影響:
1.視野受阻、光線不足影響房價。
2.生活品質不佳、400多戶人數眾多,建議設公有游泳池。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供本府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42
陳情人:
房○珠(104.10.23)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與建議辦法請於規劃時,有整體社區整合規劃之考量,如交通運輸、教育學區之不足。
請在做任何規劃之前,能夠有嚴謹與週詳的考量,而不是急就章、草率行事,完全沒有考慮到社區生活的完整功能性。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供本府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43
陳情人:
陳○根(104.10.23)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該區南鄰景美溪,往南無法對外連通,僅仰賴往北樟新街;人口增加隨之的車流,將對該區帶來影響甚鉅的居住環境負荷。
尤其考慮到此區並無就近的捷運,公車路網也侷限,目前居民自有汽機車數目已較北市平均為高,潛在的車流量及停車負擔不得不警慎規劃。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考量環境的設施及交通承載,以及汽機車停車的預留空間,此案的戶數及人口數建請減半規劃。由計畫的1217人減半至600人;住宅戶數建請減半。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供本府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44
陳情人:
朱○宏(104.10.23)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建議辦法: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供本府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45
陳情人:
施○揚(104.10.23)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設立平面公有停車場或是活動中心供現有里民使用。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供本府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46
陳情人:
黃○娟(104.10.23)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與建議辦法1、學區、交通、治安等問題尚待解決改善。
2、規劃不明。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供本府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47
陳情人:
蕭○茹(104.10.23)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1、此地段建社會住宅不僅對社會住宅戶(因為這些社住戶都要為生活奔波的)無幫助,因為交通在上下班時相當擁塞出入不便,且離市中心遙遠。
2、且此地區只有一力行國小,且已在滿額狀態無法再擴充(因為力行國小毫無基地可擴建)不能容納更多的住戶(請三思)。
3、且社會住宅進駐400戶,會多增400戶以上的摩托車,因台灣人喜歡摩托車代步,造成交通混亂空氣汙染,影響減碳的執行,再請三思,因為不符合節能減碳的政策。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放棄社會住宅,回歸里民的安寧,建造公園作為文山南區的休閒中心。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供本府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48
陳情人:
周○平(104.10.23)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與建議辦法1、力行國小額滿,就學問題如何解決?2、400戶居民進駐,交通問題如何處理?3、未與本地居民溝通,擅自決定公有住宅,不尊重當地居民感受。
4、規劃單位無法對居民提出的問題給予詳盡說明,顯示對此公有住宅的草率與不重視,完全沒有一個完整的計畫可言,令人擔心政府的作為!!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供本府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49
陳情人:
張○金(104.10.23)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與建議辦法目前樟新里並沒有捷運經過,對外聯通道路包括樟新街(雙線道)、一壽街(雙線道),木新、辛亥路到寶橋路只要每逢上班上課時間都已經是人車為患、回堵嚴重,驟然之間400戶居民進住,交通問題如何解決?拒絕建設400戶!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供本府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50
陳情人:
陳○容(104.10.23)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1、文山區已有其他地點規劃社會住宅。
2、該區段為河堤旁道路盡頭,若無完善道路與大眾運輸及停車措施,會成交通死結於巷弄內。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建議平均規劃設立於其他行政區,如南港、北投、士林等。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供本府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51
陳情人:
郭○蘭(104.10.23)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突然增加1000以上人口,交通流量大、道路少,會生意外。
公園少,無法再容納1000以上人口。
建議辦法: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供本府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52
陳情人:
趙○華、周○泉、周○安、周○亭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與建議辦法1.未事先與居民說明及溝通。
2.未規劃交通便利。
3.學區已列為額滿學校。
4.只有區區一個小公園,沒有活動之空間。
5.已有托兒所、照顧中心、停車場,無須規劃公有住宅。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供本府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53
陳情人:
陶○南(104.10.23)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供本府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54
陳情人:
孫○蘭(104.10.23)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與建議辦法在未改善周遭交通雍塞、公車或大眾運輸系統不夠便捷等狀況,反對臺北市政府逕自先移入社宅400戶、超過1000人入住,造成周遭環境沉重的負擔,降低生活品質。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供本府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55
陳情人:
王○華、賴○美、傅○華(104.10.23)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與建議辦法希望此處能開闢成為老人公園,提供文山區居民老年化人口日增的休憩的理想場所。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供本府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56
陳情人:
賴○喆(104.10.23)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本地區交通運輸方面,進出不便又無捷運,對里民的上班或外出均有很大困擾,購物也無大型購物中心,均需藉由交通工具往市區採購,治安方面連個派出所也沒有,小朋友就學問題,都是很頭痛的問題。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基於種種原因,本區不適合興建400戶的公有住宅,樟新里只不過是個小小的鄉里,無法容納400戶的居民,恐會造成許多社會問題,請相關單位省思。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供本府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57
陳情人:
林陳○琴(104.10.23)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1.上下班時段寶橋路與木新路塞車嚴重。
2.樟新幼兒園規模小,本里有多少幼兒從小班、中班、大班都未抽中名額。
3.本里需有室內停車場。
4.樟新公園很小,白天附近幼兒園會於此從事課外教學。
5.希望本里不但有幼兒園,也要有老年託護所。
建議辦法: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供本府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58
陳情人: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我們也要居民I-Voting,由居民決定是否需要公有住宅。
有關變更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乙事,經十月十三日舉辦說明會後,綜合提出以下疑問:
- 一、事前從未與居民說明與溝通本月三日才從里長辦公室接獲市政府印製的計畫說明,才知道相關計畫已經公開展覽。這麼重要的公有住宅計畫,當地居民卻不知道!事前規劃時相關單位更從未進行說明與溝通,這樣草率行事又怎能規劃出說明會上所謂的「符合當地需求的公有住宅」?
- 二、規劃毫無特色說明會中表示公有住宅將規劃包括日間托老托嬰中心,以及停車場,但是目前樟新里內早已有托兒所、照顧中心和停車場,甚至更設有圖書館和堤外公園!顯然公有住宅的規劃毫無特色,並未能給予居民更多樣的公共設施,同時更顯現出規劃者的不夠用心!
- 三、承租對象不明確,欠缺相關社福醫療措施從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到變成公有住宅,說明會上更將老人、殘障人士與新婚夫妻全納入,連可能規劃入住戶數都不主動說明,還要在場居民一再追問才說大約400戶。不同族群生活所需各有不同,除了環境規劃之外,相關社福醫療措施卻付之闕如!
- 四、並未規劃交通動線目前樟新里並沒有捷運經過,對外聯通道路包括樟新街(雙線道)、一壽街(雙線道)、木新路、辛亥路到寶橋路,只要每逢上班上課時間都已經是人車為患、回堵嚴重,驟然之間400戶居民進住,交通問題如何解決?
- 五、小學學區人數已滿最近的學區屬於力行國小,巷弄內學校腹地有限,每班人數也已經滿額,輕率將400戶居民遷入,也將擠壓原本學區內學童受教的權益!
- 六、破壞僅存的環境清幽除了以上種種的不便,樟新里內至少還僅存一項居住優點:環境清幽,但是大量遷入的人口也將此項唯一優點破壞殆盡!以上諸多疑問都在說明會中由居民陸續提出,但是規劃單位僅以「會送交相關單位」草草回答,無法提供任何詳盡說明!非常不專業、也欠缺同理心!如果一個都市計畫從不考慮以上交通教育環境居民等種種基本因素,只謀求將400戶居民「加以安置」,這是主政者的重大缺失!也是規劃者的輕率!
建議辦法: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供本府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59
陳情人:
林○晴、杜○學(104.10.23)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首先,本住戶對於此項計畫案的不周及匆促表達嚴正的不滿。在此列舉以下數點訴求:
第一,本區域實為河道兩岸之氾濫平原,故其可利用之腹地實際上十分狹小,又因文教風氣鼎盛,原有居民已相當稠密,平時白天因鄰近工業區的關係,車位便一位難尋,日落後,居民紛紛返家,「車位」這項議題早已成為眾矢之的,尚待市府替民解決,如今又再增加四百戶以上的居民,如何讓原有住民停車的權益受到保障,值得市府深思。
第二,本區居民若需向外連通,勢必得通過此計畫案之週邊道路─樟新街或是一壽街,平日上下班尖峰時段車流便十分洶湧,而樟新街往新店的方向更是時常發生車輛於綠燈時向左轉,但因景美橋上號誌因素,導致下橋的車輛與左轉車輛卡於路中央動彈不得的情況,實乃因樟新街鄰近景美橋之故。若此計畫案實行之日,萬萬無法想像到時交通壅塞,原有住民之行車權益受到極大威脅之況。
第三,此計畫案的週邊道路─樟新街及一壽街的對外連通道路皆為木新路三段,平日上下班尖峰時段人潮便十分洶湧,更甚者,一壽街恰恰面對著台北市立景美女中校區大門,來往的車輛無論是由木新路三段轉進一壽街,或由一壽街轉向木新路三段,都必須經過學生穿流不息的馬路,現今便已發生多次險象環生的場面,何況若再增加此四百多戶的計畫案,車流量將不可往日而語,此狀況勢必也將引起校方的注目及反彈,值得市府斟酌。
綜合以上三點訴求,基於原有住民權益及校區學生之人身安全,本住戶在此強烈要求市府對於此計畫案的實行再三考慮並切勿漠視原區域住戶之意見及權益。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此計畫案之三小段789地號土地早已閒置多時,將其改為住宅區雖實為不妥,但考慮到此區人口稠密,若將此地改為室內體育館(含地下停車場)或是公共停車場,既能夠解決第一項提到之問題,又能夠使市府增加額外收入,實屬兩全其美之辦法,僅供市府參考。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供本府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60
陳情人:
陳○娟(104.10.27)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細部計畫案之計畫書中,柒、都市設計準則之四、本都市設計準則中部分列為原則性之規定,如申請案經由「臺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得不受本要點原則性規定之限制,有恐與里民期許或說明會承諾有重大落差。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本計畫之都市設計準則中部分列為原則性之規定若變更,須有公聽等說明會。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住宅區(供本府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使用)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789地號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61
陳情人: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附件1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專題研究計畫成果報告(計畫名稱:台北盆地設計反應譜因應近斷層設計地震力需求之檢討),網址http://www.abri.gov.tw/en/research/dl/2016/14479300751.pdf附件2文山區實踐段公共住宅案都市設計準則,網址:
http://210.69.61.31/FileUpload/162-8555/Documents/%E6%96%87%E5%B1%B1%E5%8D%80%E6%99%AF%E7%BE%8E%E5%A5%B3%E4%B8%AD%E8%AA%BF%E8%BB%8A%E5%A0%B4%E5%9F%BA%E5%9C%B0(%E5%AF%A6%E8%B8%90%E6%AE%B5)%E8%A8%AD%E8%A8%88%E6%BA%96%E5%89%87.pdf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