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7011-審議事項-案名:變更臺北市中正區中正段二小段255地號等土地第三種住宅區為公園用地細部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7011
案件id
hZA3Tt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申請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 二、辦理單位:臺北市政府
- 三、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四、計畫緣起:
為建構宜居城市、提升居住環境品質,市府近年來以公有土地為引擎,致力於改善都市基盤設施及公共建設、美化都市景觀,另一方面亦致力於積極清理及利用市有非公用之閒置土地,除提供公用使用外,短期無處分或利用計畫者,則辦理標租、提供短期使用或予以綠美化或圍籬,以加強管理並維護市容觀瞻。
本計畫範圍周遭住宅密集,鄰里公園的設置相對較為欠缺,範圍內閒置之市有土地亦已簡易綠美化,以提升都市景觀及周邊居住環境品質。本次擬依現況變更上開市有土地為公園用地,以落實後續之管理維護工作。
經市府認定係屬本市重大建設,符合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規定,爰辦理專案變更。
- 五、計畫範圍及權屬:
(一)計畫範圍及面積:
計畫範圍位於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杭州南路一段111巷、信義路二段17巷、杭州南路一段131巷所圍街廓之東側,範圍內包括中正區中正段二小段255、256、257地號等3筆土地,面積計537平方公尺。
(二)土地權屬:
計畫範圍皆屬市有地,管理機關分別為臺北市政府財政局及中正區公所。
- 六、計畫內容:變更第三種住宅區為公園用地(詳公展計畫書)。
- 七、公開展覽:本案係市府以105年7月20日府都規字第10535043703號函送到會,並自105年7月21日起至105年8月19日止公開展覽30天。
- 八、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共7件。
- 九、本案審議歷程:全案經提105年9月1日本會第695次委員會議決議:
(一)本案經綜整委員意見,基於公地公用以及都市發展過程中公園綠地之需求,且可啟動周邊地區都市更新的契機等因素,多數委員贊成本案第三種住宅區土地變更為公園用地。
(二)後續請財政局主政,邀集公園處、都發局、都更處等單位,針對陳情人意見,再至地區召開說明會,並做成正式會議記錄,針對本地區過去數年推動都更之過程及調查結果、後續周邊如何推動都更、以及變更為公園用地後之公園管理機制等,妥予向當地居民及里辦公處溝通說明後,全案再提大會審議。
- 十、市府本次提會審議資料:本案市府於105年10月6日至地區辦理溝通說明會,並於105年11月3日以北市都規字第10539585700號函送資料到會。
決議
- 決議:
- 一、本案經市府至地區辦理溝通說明會仍未獲共識,故仍請市府詳予瞭解市民意見,並持續進行溝通協調。
- 二、本案歷經委員會議兩次審議,委員一致認同公有土地應優先作為公共使用之原則,惟於此原則下,要維持現行住宅區以利長期市有資產得以彈性規劃運用,或變更為公園用地以增加地區公園綠地質量,請市府再進一步思考。
審議事項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