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7011-0-案名:變更臺北市士林區芝山段三小段361地號等土地第三種住宅區、第三之一種住宅區變更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第三之一種住宅區(特)暨劃定芝山岩周邊景觀管制區細部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7011
案件id
kpGITu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本案前提本會105年8月11日第693次大會研議,復經本會105年8月25日第694次會議提示,請市府依第693次委員會議意見修正後,提送本會進行第二次研議。
- 二、市府業於105年11月3日以府授都規字第10539290500號函送研議資料到會。
委員發言
- 委員發言摘要:
陳亮全委員看見都發局的用心,提供以下幾點建議:
1.市府表示雨農路兩側退4公尺無遮簷人行道,塔樓再退縮,然建議能在此地區較高層樓的設計上再進行調整,除了退縮之外,可透過建築高層的斜率管控,使塔樓的量體再退後,增加軸線上層建築視角。
2.關於中山北路一區若是依本案所訂定之限制高度68公尺進行開發,會造成於福林橋上無法看到右側的景觀,目前該區已有高度超過60公尺的兩棟建築物通過都設審議,將來此區很容易像是一個視覺上的大屏障,此外該地區因位於雙溪附近地質較不佳,又近橋下堤防邊,不了解當時是如何將限制高度放寬至68公尺,也不了解為何此區突然變為商業區。且於文林路一區目前已為商業區,附近又有許多建商蠢蠢欲動的欲進行開發,故請市府再從台北市整體面向思考。原先在臺北市過了圓山與官邸應是不同的景觀,是否需要劃設為商業區,另外對於此地區於開發上的限制應訂定清楚,避免此地區過度開發造成周邊地區環境的壓力。
3.市府對於東北側軍情局目前是規範維持其原有建物高度,此地區目前也想改建,惟其對於周遭影響會很大,故軍情局這一區域的管制是一大議題,這個地區能管制好,對地區的衝擊可以少一些。其後側仰德大道一帶,也要注意其開發,避免高樓群起。
4.於芝山公園西南側部分目前管制的限制高度為30公尺,而目前已有一棟7層樓建物,這棟建物當時是有經都設審議通過,且於都設審議時自原有8樓降低為7層樓。則此地區未來管制下之建物高度是類似該建案,還是會更高?且是否會如市府畫出的未來地區模擬圖一樣呈現具有穿透性的視覺景觀?期待未來能於個案都審時進行思考,避免讓建物呈現整排形成視覺屏障,影響該地區的視覺景觀。
5.簡報第12頁文字說明「不影響法定容積及更新獎勵之權益」,此部分會造成解釋上的誤會,請市府修正文字說明。
黃台生委員1.市府與當地居民、文史團體是否有溝通?記得當時民眾有提到惠濟宮及龍山寺中間有些關聯,對於此部分的說明在今天簡報好像不清楚,請都發局補充說明。若對於此議題在經過與民眾溝通後無異議,那我也沒問題。
2.針對今日簡報第12頁文字說明「不影響法定容積及更新獎勵之權益」,與前面說明「不保證更新權益」的部分相互矛盾。建議此部分應改寫成「不影響法定容積,但不保證可以加入更新獎勵容積」。
張勝雄委員對於本案無太多意見,僅針對塔樓對角線之規範提供建議,塔樓對角線的規範似乎是要保持通透,但建築物設計的較方正或扁平,也會對於視覺景觀造成影響,為什麼是用對角線而不是使用視覺線上平面寬度進行管制?建議市府加強說明。
王秀娟委員1.贊成。
2.請市府針對民眾權益部分加強與居民之間的溝通,包含法定容積的計算與未來高度限制等內容。
3.本計畫臨中山北路地區建築絕對高度規範以68公尺為限,然現在經過此地區已無法看到芝山岩,在保障建物權益前提下,應如何管控才能增加公共視域開闊的機會,例如角地及基地臨雙溪側規範退縮等方式,請市府再更精確的思考與說明。此外本計畫區的開發,不可忽略參道因素,現在延續原來的都市紋理及歷史,訂定出相關規範,對都市發展具有正面的影響,惟在作法上市府需更精確的掌握。
4.士林過去近似台北的郊區,多為四五層的建物,其環境的優勢在於可以看到綠山和天空,但近年高樓紛紛蓋起來,士林區的建築景觀越來越像市中心。市府需思考如何引導民間推動都市更新模式,而非僅由建商主導都市更新,一直興建高樓。由於士林區的風景極佳,該鼓勵以何種開發模式以提高居民更新意願,同時也能保有士林區的優勢,請市府再思考。
陳良治委員1.支持。
2.本案計畫範圍也就是管制範圍是如何界定的,請市府補充說明。
決議
- 決議:本案歷經兩次委員會研議,大致方向皆肯定同仁的努力。故本案有關委員所提建議請市府納入參考,並儘速辦理公開展覽法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