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7031-審議事項-案名:劃定臺北市士林區陽明段三小段627地號等3筆土地為更新地區
會議紀錄id
TPEO7031
案件id
wEWxpJ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申請單位:臺北市政府
- 二、法令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6條第1項第2款
- 三、計畫緣起:
本案為臺北市士林區華榮市場基地,現況建物為一棟地上3層、地下1層之鋼筋混凝土造建物,屋齡約29年,都市計畫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土地管理機關為臺北市市場處,現況使用為超級市場及市立圖書館。
本更新地區建物於103年10月經臺灣省結構工程技師公會鑑定為高氯離子建築物,結構安全鑑定結果為建議拆除重建。考量建物結構安全,並為有效利用市有房地,及加速更新配合臺北市政府公辦都市更新政策進行開發利用,故劃定更新地區。除完善既有市場等設施機能外,並配合公共設施多目標使用,複合圖書館、公共托育等設施以完善週邊生活機能,另配合興建公共住宅以作為周邊更新案之中繼住宅。
- 四、更新地區範圍:
(一)本更新地區範圍位於本市士林區華聲街以東、美崙街49巷以南、華光街以西及華聲公園以北所圍之街廓範圍。
(二)土地面積約3,090平方公尺。
(三)法定建蔽率60%,容積率360%。
- 五、土地權屬:100%皆為臺北市所有,管理機關為臺北市市場處。
- 六、建物權屬:100%為臺北市所有,管理機關為臺北市市場處及臺北市市立圖書館。
- 七、本案審議歷程:
全案經提105年11月10日本會第701次委員會議決議:
「請市府就委員所建議之環境韌性、交通、防救災路線、停車及周邊街廓基盤設施之改善與公有土地之利用等議題進行檢討修正後,再行提會審議。」。
- 八、本案市府於105年11月24日提送資料到會。
決議
- 決議:
- 一、本案依本次會議所送劃定更新地區計畫書內容通過,實際開發量體仍須依本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及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審查為準。惟未來建物除原有使用項目外,仍應以提供地區公共使用為優先。
- 二、本案地下停車場應開放供公共使用,並應優先納入周邊包括美崙街49巷、華光街、華聲街、及華聲公園周邊之停車需求,取消該等路邊停車位,以維防救災通行需求,優化現有道路服務效能。
- 三、本案請市府主政機關於更新重建之同時,併同周邊公園及道路進行整體規劃及環境整理。
附帶決議
- 附帶決議:
- 一、本案後續請市府就美崙街、文昌路、中正路、及華榮街所圍範圍,綜合考量更新、交通、防救災路線、公有土地利用等議題,提出都市更新計畫循程序提會審議。
- 二、基地東北側目前由士林稅捐稽徵處使用之機關用地,仍請市府積極協助後續更新改建時,配合留設南北向通路,以改善地區交通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