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7051-報告事項-案名:「臺北市南港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及「擬定臺北市南港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案」簡報會議
會議紀錄id
TPEO7051
案件id
ADADev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申請單位:臺北市政府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6條、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
- 三、計畫緣起:
(一)南港區於民國57年7月1日改隸臺北市,民國60年以都市型工業發展為主,自民國80年代起配合中央政策推動五大中心計畫(南港經貿園區、軟體工業園區、南港展覽館及國家會展中心、國家生技園區、北部流行音樂中心)等重大建設推動,市府啟動南港區主要計畫通盤檢討案,於民國90年9月28日公告實施。其後配合民國100年縱貫鐵路地下化南港專案工程竣工,市府啟動鐵路地下化沿線工業區土地變更計畫,並推動南港三期市地重劃及都市更新開發案,逐步引導地區再發展。
(二)考量高鐵南港站業於民國105年7月1日通車啟用,北部流行音樂中心及國家生技研究園區等五大中心各項建設亦逐步完工,南港區現況環境確有配合產業轉型與推動都市再生之必要,故配合市府於民國104年起推動臺北東區門戶計畫,提出七大構想及23項子計畫,再次啟動辦理南港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促使南港工業區老舊聚落再開發,改善地區環境,促進都市再生。
- 四、計畫範圍與年期:
(一)本計畫範圍以臺北市南港區行政區界為範圍,涵蓋南港區20個行政里,面積2184.24公頃。
(二)其中市府101年4月10日公告之變更臺北市南港區鐵路地下化沿線土地主要計畫案內5處暫予保留部分(編號AR-1、BR-2、BR-3、CR-1、FR-1等)目前配合都市更新程序另辦理主要計畫核定程序,故將前開等土地列為另案辦理地區。
(三)計畫年期以民國130年為目標年。
- 五、計畫內容:詳公展計畫書、圖及本次市府提會資料。
六、公開展覽:
本案主要計畫、細部計畫(通盤檢討)係市府以105年8月29日府都規字第10536122703號函送到會,自105年8月29日起至105年10月7日止公開展覽40天。
- 七、公民或團體書面意見:本案公展期間迄今本會接獲公民或團體陳情綜理表編號計有88件,計有968人次。(其中「總體意見」計編號2件、「成德生活圈」計編號6件、「玉成生活圈」計編號63件、「東新生活圈」計編號6件、「經貿生活圈」計編號7件、「中研生活圈」計編號4件)。
委員發言
- 委員發言摘要:
陳亮全委員1.從都市計畫角度來看,南港地區仍存在承載量問題,而以南港區與臺北市之間的關係及其地區所呈現狹長形狀,如何一併作整體考量,後續本委員會可再一起討論。另公展期間居民的意見與期待,經聽取簡報後已大致瞭解其分類與內容,日後審議時再予納入考量以照顧民眾需求。
2.本通檢案計畫目標年為民國130年屬長期規劃案件,本人近來對於氣候變遷議題較為擔心,從簡報中雖已針對南港區都市防災分析作陳述,不過因為南港區有一片非都市發展用地,即保護區,其對於將來現有都市計畫之發展會有很大的影響。例如南側四分溪流域是南港地區長期以來既有問題,其背後存在有上流流域土地利用問題;另計畫區北側臨基隆河,過去基隆河上、中、下游之整治與沿岸土地利用轉變的類似課題如何納入通檢案,以及與都市發展土地間之關係,應一併評估。考量本案所在區位剛好夾在山系與水系之間,建議應從韌性角度思考,建構南港區發展新方向。
3.至於通檢案之細節部分,像是產業生活實驗特定專用區以立體方式作整體規劃與規範之突破作法,個人也認同利用本次通檢思考如何將商業、住宅、產業適度結合或混合使用;至於上面樓層配置住宅、產業使用,其如何結合與運作,特別像是本地區工業區內既有小型產業如何納入等作法,後續在都委會時再一併討論。
劉玉山委員1.臺北市於民國56年改制為院轄市,今年適逢50周年;而南港於隔年(民國57年)與其他五個鄉鎮併入臺北市轄區內,期間發展速度包含人口、交通等,比起既有舊市區快速許多。建議市府可針對臺北市升格為院轄市之後,其50年間的土地利用、交通、產業、人口等內容作一呈現整理,讓民眾更瞭解臺北市發展狀況。
2.南港的發展從市府簡報中提及約有一半土地為都市發展地區、一半土地為保護區,不過將來南港區發展透過本次通檢案五個生活圈之規劃,勢必會帶來更多的交通量;因此,本案建議市府借鏡過去內湖區發展過程中所造成交通之擁擠問題,加上南港地區擁有更多空地、更具發展潛力,其看來勢必發展速度會比內湖區更迅速,應就未來衍生交通量擬具因應對策與改善措施,避免重蹈內湖區交通壅塞情形。
曾光宗委員1.以先前曾多次參與市府公共住宅議題的討論,並與社區民眾作溝通之經驗,從社區民眾角度來看,未來公宅興建後所衍生交通量與停車是其比較擔心的議題。惟從本次簡報中之交通運輸現況與分析看來,似乎南港區沒有太大的問題,這部分分析究與實際發展情形、地區民眾反應是否有落差,建議應再作思考。另有鑑於前述分析是有助於市府推動興建公宅之理由,因此相互之間對照應再予檢視清楚。
2.本次通檢案內所提產業生活實驗特定專用區之構想,個人也認為是不錯的想法,其一方面可留住當地產業、也能提供居住之功能。以日本東京都中央區為例,其混合使用有兩種作法,其一為垂直混合使用,也就是本次簡報中所示樓下為商業、公共使用,樓上為住宅使用;另一種為水平混合使用,亦即基地內商業使用與公宅使用分棟興建,該等作法在日本不斷地被實驗進行著。因此,本案是否能思考與評估究採垂直混合或水平混合使用為佳,建議可從確保居住品質的角度來思考,這是混合使用規劃的關鍵。
3.另從本案景觀計畫來看,本地區擁有南側靠山、北側臨水之條件,具有豐富的山水資源。因此,如何串聯山水關係是極為關鍵之作法。以目前簡報與計畫書資料所示,係以留設三處南北向生態景觀廊道作規劃,這部分建議之後可至現地勘查其對於山水之連結性是否足夠。
邱裕鈞委員1.對於本地區發展呼應前述劉玉山委員意見,在面對都市規劃與交通問題上應有前車之鑑避免成為內科第二。在發展條件上,南港區比內湖區擁有更好的軌道運輸系統,建議在規劃上應著重區域內適宜步行環境的建置,因為能否有好的、便利的步行空間對於公共運輸發展有很大影響。因此,對於人行步道系統規劃到達車站的可及性,以及區內軌道系統無法抵達的範圍提供公車接駁轉運服務,該等可及性與道路系統之規劃應優先作思考。也就是使用者從軌道運輸、接公車、接U-bike、再接人行系統之過程,應一併再予檢視是否可滿足地區需求。
2.以道路系統來看,因為交通行為不一定全部都使用公共運輸,仍會有一些旅次是必須使用私人運具,因此道路系統規劃上必須思考其有分快速道路、地區聯絡道路之等級,以及思考如何把道路之可及性提高。像是本次簡報中提及預留南北向細部計畫道路,以串聯市民大道與忠孝東路,惟其必須注意因為連結越多,產生交叉路口也越多,主要幹道行駛速率越慢等情形。日後再審議本案時應配合基地現況,再就其可及性與易行性兩者間之權衡,予以討論。
3.本地區特性在於軌道運輸之便利性高,因此規劃上可否思考在獎勵容積之設計上,越接近車站的地區其獎勵容積較高些,並往外漸漸遞減。另該等獎勵容積未來回饋市府之部分,儘可能安排作為青年住宅之用,使其有機會把居住密度提高,符合T.O.D精神。
王秀娟委員1.呼應前述陳亮全委員從都市韌性來看本案,市府所提出創意、新的使用分區概念,其日後更新改建後雖可提供地區型公共設施或是回饋市府樓地板面積,惟其可開發容積勢必也會增加,因此整個地區承載量將比現狀高出許多。就目前現況來看,除了有幾塊工業區已變更回饋綠地之外,再加以本次通檢案內回饋又多以建築容積方式處理,本地區未來要再增加綠地面積之機會似乎不大。雖從市府簡報分析所示南港區擁有非常多非都市發展土地使用之區域(如保護區),惟其明顯坐落於南邊;整個南港區主要發展重心係介於忠孝東路以北、基隆河以南之間,而其綠色資源相對而言是較少的。從簡報中所提之生態廊道規劃與地區排水系統,部分現況回饋之公園(現為簡易綠美化)其高程較周邊街區為高,對於該等開放空間防災、滯洪功能之期待目前是比較擔憂的,因此建議對於本地區內有限的、稀有的綠地資源與空間,未來能否不再採多目標使用。
2.另水系統部分,不應只是就生態水系部分,亦應包含整個地區的地下排水系統,像是過去圳路已被加蓋之調查等內容,都需要重新再予檢視。以目前南港區距離基隆河如此近的距離,日後如山上大量排水下來,對於本地區之開發,是無法保證其不會有淹水之可能。
林靜娟委員1.以現況來看,南港區在基隆河沿岸有許多工業區,這些工業區未來發展與基隆河會有高的關聯性。而南港相較於臺北市其他行政區,區位上較為偏遠、獨立,加上其擁有山、水之資源,未來整個都市形象上應有機會發展出不一樣的特質與地區特色。因此,有關簡報中所提三個景觀綠廊軸帶是否為本地區之最佳規劃,是否還有其他想法以及基隆河沿岸是否可成為臺北市較為不一樣的河岸景觀,後續都可以再討論。
2.本計畫區內現有南港展覽館,在簡報中所述該展覽空間將趨近於飽和,本案是否有可能透過現有工業區與配合展覽館未來整體規劃,並擁有北部流行音樂中心、多處尚未開發的大型土地等條件,發展出兼具展覽、新的產業型態之特色區域。因前述條件下,現有工業區究為轉換成住宅或可作為其他結合展覽會館的使用,應可一併討論。另外,本地區交通便捷又有高鐵,亦可建立出跟臺北市其他行政區不一樣的都市計畫地區。
3.本委員會先前曾就芝山岩山景暨其周邊建築高度管制、部分軸線作過研議,相較於本地區是否有可能在通檢案之階段,就可以導入前述高度管制之概念。先前委員會討論芝山岩案時,多數委員亦支持臺北市在發展都市計畫的過程中應該多些立體想像,在三度空間內讓都市發展更具多樣性,而非均質性的都市面貌。目前從計畫書與簡報中尚看不出本地區未來的都市形象、建築形態,建議未來討論過程可以提出如何創造出有特色地區之作法。
4.本次會議簡報中並未聽到對南港地區之歷史場域,像是街巷文化或廟宇等文化資源或人文課題作分析,建議可一併整合納入本案討論。
5.就產業生活實驗特定專用區之議題,市府對於整個南港區是否有總量管制之概念?又如同簡報中所提增加容積需回饋50%於市府,究竟市府需要多少容積?該等容積之用途為何?容積增加是採均質適用還是在某些捷運場站周邊可以提高適用,或是市府因特別需要,可以指定地區。另就前述變更回饋項目所衍生的議題在目前僅看到以回饋樓地板面積,而未見回饋綠地或其他開放空間,是否有機會納入考量。至於南港地區的整體都市開放空間系統在本案中亦未見敘明,建議一併納入後續討論。
6.本次簡報所提景觀計畫係以較為概念性的三個景觀綠廊軸線方式呈現,考量新的通檢案規劃是否可採以LandscapeUrbanism(景觀都市主義)之概念,以景觀來建立整個南港地區的未來都市發展走向。
焦國安委員1.前面幾位委員都提到南港區有山有水,在都市規劃上如何讓其成為更有韌性之地區,就如同去年在本委員會議上曾提及紐約市在市長辦公室下設的永續發展辦公室,在2015年改名為永續及韌性辦公室,其係因紐約在幾年前遭遇大水風災,導致淹水,因此該城市把韌性視為極為重要的都市發展主軸;而紐約市因為該風災的回復重建過程,獲選為洛克斐勒基金會「百大韌性城市計畫」獎項。臺北市日後可考慮申請該獎項,惟並非以災害發生後之回復能力,而是以整體防災能力的方式去爭取,爰此,建議把握本通檢案的機會訂定景觀生態防災計畫。另就基隆河沿岸之工業區像是西新里、玉成里,日後在規劃上有無機會可以使用河岸景觀資源,建議可一併納入考量。
2.前述所提及之韌性概念,如何納入南港區通檢案之規劃內容,其是否有可能在規劃階段透過舉辦地區居民、當地商家共同願景之工作坊,藉由該工作坊可以把公部門努力過程與作法提出來,並進一步瞭解地方上之需求與看法,究其需要宜居社區、工業社區或景觀生態社區等願景,如此可協助定位本地區之發展方向。
3.從交通分析來看,本地區將來發展密度會比較大,其承載量也會增加;所以不管是採水平或是垂直的混合使用,其交通需求分析應從目前南港的交通現況分就從外到內的旅次、從內到外的旅次,以及內部間的旅次(即居住於此、工作於此)進行探討。而未來以目標年來作分析,因應不同的旅次需求應訂定不同的交通對應方式,以及如何解決工作者、居民之最後一哩路與尷尬三哩路,建立出一套整合交通路網包括U-Bike、甚至是區內循環電動的社區小巴,進而減少或不使用機車與汽車。建議後續都發局與交通局可進一步規劃考量。
4.最後,簡報中提及並考慮建立本地區之T.O.D準則,個人非常同意。並希望下一階段能制定臺北市的T.O.D準則,包括其定義、規劃準則及必須考慮的元素,可以落實與達到那些目標。期望能降低未來交通擁堵的可能性,進而將南港區作為日後其他開發地區之示範。
鄭凱文委員1.對市府都發局提出案內將工業區變更為產業生活實驗特定專用區之作法予以肯定,以南港區工業區發展現況,常讓人覺得不像身處於臺北市內,其內窳陋之情形確實亟需重新再開發。
2.對於本案未來發展之想像,以下幾點個人亦表贊同:
(1)第一個是提高原規定住宅使用樓地板面積上限由30%至50%,提供住宅需求。其係因應臺北市居住人口高齡化之趨勢,導入青年創業定居之概念。再則,臺北市空屋率高,而其他有居住情形者卻又以老年人口居多,本案如確實提供作為青年創業定居之機會,是可以平衡臺北市居住活力。
(2)再來是簡報中有提及山系(綠手指)、水系(藍手印)之概念,另可借鏡目前最夯的臺北市第一個生態社區北投奇岩新社區的經驗,找出本地區之軸線,並找到可以看到南側山景的位置配合訂定相關建築規範,避免山景被周邊建築高度擋住;至於北側基隆河水景,亦可採逐步降低建物高度之方式,如此可讓整體都市環境得以確保民眾可以看到山、看到水的機會。
決議
- 決議:
- 一、本案組成專案小組進行討論,專案小組由主任委員擔任召集人,依程序召開專案小組會議。
- 二、請市府就本次報告案委員所提之建議,並針對南港區發展定位、構想與東區門戶之關聯性、各生活圈變更內容與議題、公展期間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等內容,分次進行討論與審視,並請於今年2月份安排委員至當地現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