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7051-審議事項-案名:變更臺北市中正區南海段五小段6地號等土地(嚴家淦紀念園區)住宅區為保存區主要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7051
案件id
rxcgtr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申請單位: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計畫緣起:
嚴家淦紀念園區坐落於臺北市舊城城南區,周邊鄰近孫運璿故居等多處文化歷史空間,北側為總統府等重要機關所在位置,南側則為臺北植物園。嚴家淦故居、自由之家及大同之家,分別興建於日據時期(西元1900年及1902年)及光復後(西元1953年),曾為嚴家淦故總統寓所、臺灣銀行董事長、副董事長宅邸及美軍顧問團接待所,整體建築及空間具有重要時代意義與歷史意義,並自民國89年起陸續指定為國定及市定古蹟。
文化部為保存維護臺北市古蹟文化資產,爰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3條及第36條規定,並經內政部105年7月17日內授營都字第1050050738號函認定本案符合都市計畫法第27條規定得辦理個案變更在案,文化部爰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規定辦理都市計畫變更作業。
- 四、計畫範圍、面積及權屬:
(一)計畫範圍及面積:
位於中正區愛國西路、博愛路、重慶南路二段及重慶南路二段6巷所圍街廓東側(不含該街廓7-7地號)。
計畫範圍內包含國定古蹟「嚴家淦故居」、本市市定古蹟「自由之家」、「大同之家(含網球場)」以及嚴家淦故居東側與重慶南路所夾住宅區土地,總面積約為13,745平方公尺。
(二)土地權屬:
計畫範圍內土地共計20筆,其中2筆為公有土地,管理機關為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及臺北市政府財政局,土地面積4,499平方公尺(佔32.73%);其餘18筆土地皆為私有土地,屬臺灣銀行所有,土地面積9,246平方公尺(佔67,27%)。
- 五、計畫內容:詳見公展計畫書。
六、公開展覽:本案市府自105年12月8日起至106年1月6日止公開展覽30天,並以105年12月7日府都規字第10537473403號函送到會。
- 七、公民或團體書面意見:無。
決議
- 決議:
本案與會委員均表原則支持,惟仍請市府都市發展局偕同交通局、文化局等單位與文化部就以下四點再做協商並納入計畫書修正後,續提下次會議討論:
- 一、本案變更主要計畫擬一併取消範圍內現有細部計畫道路,將造成道路系統規劃的不合理現象,且影響計畫範圍以西住宅區未來對外之交通聯繫,請都發局釐清計畫範圍以西住宅區之都市更新是否有權益受損及後續處理方案。
- 二、本案納入都市設計審議與否,請都發局說明。
- 三、本案未來經營管理計畫,請文化部具體說明。
- 四、有關國安局所提書面意見(於106年1月19日傳真),應一併納入計畫檢討。
(一)為確保總統官邸周邊安全,紀念園區周邊請勿設置大型車指示標誌,僅設置行人標誌;另為避免遊覽車停放於周邊,建請設置禁止大客車進入標示,且不劃設大客車臨停區。
(二)旨揭紀念園區對外開放參觀前,請申設單位邀集相關單位於現地實施會勘,俾助相關警衛安全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