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7111-審議事項-案名:修訂臺北市萬華區青年段二小段679地號等土地批發市場用地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細部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7111
案件id
ApMniN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申請單位:臺北市政府(市場處)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計畫緣起:
(一)臺北市第一果菜批發市場自63年完工啟用,另魚類批發市場自64年遷入,其營運迄今已逾40年,隨著經濟發展及需求量逐年增加,自70年以後市場即達飽和狀況,目前每日平均蔬果及魚類成交量已超過原設計範圍,因此陸續出現行政辦公區、業務管理辦公室、卸貨場地、停車數量及冷藏庫不足等問題,加以設備老舊、作業環境不佳、環境髒亂、通道狹小,購物環境不良等問題,亟需進行規劃改建,爰市府刻辦理該市場改建計畫。
(二)然考量市場及其相關設施必須配置於一樓之特殊性,經檢討現行規定之建蔽率不敷使用,為利未來改建順暢,爰配合修訂細部計畫提高建蔽率。另為保留空間使用彈性,併修正93年萬華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案內規定「應」設置之公共服務設施之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前開修訂內容業經市府認定符合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規定,爰辦理本次修訂計畫。
- 四、計畫範圍及權屬本計畫範圍位於萬華區,由水源高架快速道路、萬大路、富民路所圍範圍,略呈三角形,面積7.53公頃,皆屬市有土地。
- 五、計畫內容:詳公展計畫書及本次市府提會資料。
- 六、公開展覽:本案市府自106年4月18日起至106年5月17日止公開展覽30天,並以106年4月17日府都規字第10631858603號函送到會。市府於106年4月7日召開公展說明會,現場無市民發言。
- 七、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共1件。
決議
- 決議:
- 一、本案依公展計畫書圖及本次會議市府補充資料修正通過(包括建蔽率修正為不得超過75%,另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內容所載應提供之公共服務項目,修正為「『得』設置公共停車、公共設備等供本府相關公共服務設施之使用」,以維彈性。
- 二、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審決同決議。
附帶決議
- 附帶決議:
- 一、有關批發市場之建蔽率,應顧及全市性通則規定,故建議後續修訂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時,併同納入修訂參考。
- 二、本案後續於都市設計審議階段應特別重視交通外溢效應、韌性海綿城市、基地保水、以及對周邊社區之環境友善等,另臨富民路及萬大路側除留設足夠退縮開放空間外,應妥適運用法定空地,提供更友善的人行及綠化空間。
- 三、有關委員所提,基地內既有建築物為六○年代特色建築形式,建議後續市場規劃設計,能思考保留其建築意象(例如透過影像保存、或以建築設計手法保留舊有意象等),請市府各行政機關納入後續參採。
人民陳情案件
陳情案名:
陳情編號:
編號1
陳情人:
江仁才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各位委員好:
我是萬華的當地居民,看到華中果菜和魚類批發市場要改建很高興,但是看到都市計畫內容覺得有很多問題都沒有談到解決策略或規範,希望委員能將以下四個問題納入都市計畫、或都市設計的管制內容。
- 一、批發市場應規劃安全且足夠寬度的人車分道空間(請納入都市設計管制規範):
現況批發車輛、家用車輛、零售採買機車、零售販賣的攤商,全都擠在富民街兩側人行道;我們居民有好幾次在人行道上被機車撞的經驗。未來就算批發市場改建了,這些周邊的小型批發零售業一定也還是會冒出來,希望批發市場的規劃不要只想到自己的建築物,應該要提供行人安全、足夠寬度的通行環境、或是適當的零售空間、汽機車停車規劃等。(現況混亂的狀況請參見下列照片)
- 二、批發市場應規劃連通河堤的友善空間,或足夠寬度的人車分道規範(請納入都市設計管制規範):
現況富民疏散水門那邊真的太危險了,那邊已經發生過很多次人車擦撞車禍。居民要去河堤也是冒著生命危險。目前南萬華要去華中河濱公園,只能走富民疏散水門,或是華中一疏散門,但是這兩個水門都非常危險,而且只為了車道設計;希望趁著華中果菜和魚類批發市場改建,能夠有比較好的友善交通配套,一起進行改善。
另外,柯市長有說:批發市場未來是要改建為觀光市場。請問是否有機會從改建的建築物直接連通到河堤外的河濱公園。
(富民水門前面各種交通動線混亂)(富民水門很窄,人行道不但很窄還只做一半,橋下面只有車道沒有人行道;但是車子多的不得了)
- 三、批發市場改建應提供空間容納周邊的加工業:
由於批發市場所引發的相關產業需求,現況周邊地區有許多與批發市場相關的加工生產業,必須與居住區一起使用相同空間(從萬大路、環河南路三段交匯口,一直延伸到環河南路三段、德昌街口),這一大片住宅區每天凌晨到中午前,近進出出的卡車,帶來龐大的噪音和隨處的並排停車;加工所需要的設備也都堆在騎樓,嚴重影響周邊居住生活品質。
(生活環境混亂)(住宅區到處堆滿加工設備、而且騎樓高低不平,車子隨意臨停併排)
- 四、萬大路東西兩側很難聯通,橋下的迴轉空間又窄又危險:
萬大路中間被完全分隔,每次要從萬大路西側到果菜市場,一定得走華中橋下的狹窄空間,非常危險。批發市場改建應該一起考量萬大陸東西側的安全銜接對策。
萬大路東西兩側完全被阻隔(從西側往東側看)華中橋兩側空間很窄,但是公車班次很多;橋下的迴轉空間超窄但車子超多。
決議:
- 決議:
- 一、本案依公展計畫書圖及本次會議市府補充資料修正通過(包括建蔽率修正為不得超過75%,另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內容所載應提供之公共服務項目,修正為「『得』設置公共停車、公共設備等供本府相關公共服務設施之使用」,以維彈性。
- 二、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審決同決議。
附帶決議:
- 一、有關批發市場之建蔽率,應顧及全市性通則規定,故建議後續修訂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時,併同納入修訂參考。
- 二、本案後續於都市設計審議階段應特別重視交通外溢效應、韌性海綿城市、基地保水、以及對周邊社區之環境友善等,另臨富民路及萬大路側除留設足夠退縮開放空間外,應妥適運用法定空地,提供更友善的人行及綠化空間。
- 三、有關委員所提,基地內既有建築物為六○年代特色建築形式,建議後續市場規劃設計,能思考保留其建築意象(例如透過影像保存、或以建築設計手法保留舊有意象等),請市府各行政機關納入後續參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