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7171-審議事項-案名:擬定臺北市士林區海光段一小段248地號等20筆土地都市更新計畫暨配合擴大劃定同小段地號等11筆土地為更新地區
會議紀錄id
TPEO7171
案件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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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辦理單位:臺北市政府
- 二、法令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5條、第6條第1項第6款
- 三、計畫緣起:
本計畫區原為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宿舍及公共運輸處宿舍,地上建物多為一、二樓磚造、木造及鐵皮加蓋老舊建物,平均屋齡逾40年,因無人居住且年久失修致建物傾塌。市府為改善周邊環境,前於102年1月31日以府都新字第10132345500號公告「劃定臺北市士林區海光段一小段248地號等9筆土地為更新地區」。
目前原公共運輸處宿舍土地已拆除並完成綠美化,原警察局宿舍亦已拆除並作為田園城市基地使用。市府嗣後於104年提出士林再生計畫,經盤點區內公有土地,為配合市府公辦都更政策以促進公有土地開發利用,並將該基地納入具公辦都更開發潛力標的。
為瞭解週邊地區參與本案公辦都更之意願,市府分別於106年3月3日及106年3月15日召開兩場鄰地協調會,依據參與意願調查結果,東南側鄰地同小段262地號等11筆土地相關所有權人皆同意參與公辦都更,考量擴大更新地區範圍有利於都市防災及基地整體規劃效益,並得提供多元社會福利設施,爰依都市更新條例擴大劃定都市更新地區範圍。
- 四、更新地區範圍及權屬:
(一)本計畫範圍位於臺北市士林區葫蘆國小東北側,由葫蘆街135巷、延平北路五段285巷、257巷、及257巷4弄所圍街廓內之部分土地,北側臨接士林葫蘆寺。
(二)面積約0.26公頃。
(三)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
(四)土地及建築物權屬:市有土地面積佔63.44%、私有土地面積佔36.56%;更新地區內合法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為1081.39平方公尺,全數皆為私有建築物。
- 五、計畫內容:詳計畫書圖。
- 六、本案市府以106年9月12日府都新字第10631894400號函送到會。
- 七、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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