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7191-討論事項-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一小段298-4地號等土地第三種住宅區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7191
案件id
TPE變更文山區20171123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申請單位: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計畫緣起:
本計畫區內建物老舊窳陋、未能與鄰近環境配合,103年9月15日已公告劃定為更新單元。惟因現況使用容積高,且受現行土地使用管制、都市更新獎勵機制等限制,改建誘因不足,無法提高更新意願,造成建物改建窒礙難行。
本計畫區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面積為2,908平方公尺,現況均為4、5層老舊建物,本案實施者首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依市府104年1月20日府都新字第10332448100號公告「修訂臺北市老舊中低層建築社區辦理都市更新擴大席專案計畫『行動計畫一:以都市計畫專案變更方式協助更新重建』」提出申請,經市府檢核符合該專案之條件,爰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規定,辦理本次都市計畫變更。
- 四、計畫範圍及權屬:
(一)本計畫區位於臺北市文山區光輝路118巷1弄及光輝路134巷10弄以南、光輝路134巷以西、忠順街一段41巷3弄以北及光輝路118巷以東所圍之街廓範圍內。
(二)面積總計2,908平方公尺。
(三)土地權屬:99.38%為私有土地、0.62%為國有土地(管理者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 五、計畫內容:詳公展計畫書圖。
- 六、公開展覽:本案市府自106年8月31日起至106年9月29日公開展覽30天,並以106年8月30日府都規字第10637055403號函送到會。市府於106年9月14日召開公展說明會。
- 七、公民或團體意見:共1件。
- 八、審議歷程:本案前經提106年11月9日第718次委員會議審議,決議:
(一)有關老舊公寓更新專案計畫,市府都更處應依本會106年9月21日第716次委員會議審議事項一之附帶決議,先針對更新專案容積獎勵項目額度及試算,依該次會議委員所提建議,研提詳細的審議標準,以作為後續個案審議參考。請更新處下次會議提出說明。
(二)本案暫予保留,優先列入下次會議議程,並於更新處完成前開附帶決議之說明後,進行本案審議。
決議
- 決議:
- 一、本案依公展計畫書、圖及本次會議市府補充會議資料之修正對照表修正通過。
- 二、本案老舊公寓更新專案計畫之都市更新容積獎勵上限值同意市府說明自行下修為21.45%,且總容積獎勵上限值為76.91%,計畫書文字併同修正說明。
- 三、公民團體或團體陳情意見審決同決議。
人民陳情案件
陳情編號:
編號1
陳情人: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106年10月27日台財產北改字第10600291600號函「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一小段298-4地號等土地第三種住宅區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本分署原則尊重審議結果。
委員會
決議:
- 決議
- 一、本案依公展計畫書、圖及本次會議市府補充會議資料之修正對照表修正通過。
- 二、本案老舊公寓更新專案計畫之都市更新容積獎勵上限值同意市府說明自行下修為21.45%,且總容積獎勵上限值為76.91%,計畫書文字併同修正說明。
- 三、公民團體或團體陳情意見審決同決議。
審議事項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