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7231-確認事項-案名:變更臺北市萬華區華江段二小段704地號等土地停車場用地、抽水站用地、道路用地為批發市場用地主要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7231
案件id
TPE變更萬華區2018315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申請單位:臺北市市場處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計畫緣起:
配合環南市場改建,並確保營運不中斷,市府擇北側之停車場用地,興建臨時建築供家禽批發市場安置環南市場原有家禽攤商使用。為確保安全及衛生,該建物空間規劃及相關設備係依屠宰場設置要點等相關規定辦理,該建物已於99年8月30日申報竣工,攤商並於100年3月14日遷入營運。
惟市府目前因尚無其他適宜替代場所,經考量該家禽批發市場建物耐用年限為55年,尚符合永久建物使用需求,且空間規劃及設備均符合相關規定,故擬將該臨時建築之家禽批發市場,改為永久性使用,不再遷回未來改建完成後之環南市場。故擬以目前建物坐落區域之土地(包括停車場用地、抽水站用地及道路用地)變更為批發市場用地,然因目前建蔽率已達74%,超過「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批發市場用地之建蔽率60%規定,擬配合放寬建蔽率為75%,爰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辦理本次都市計畫變更。
- 四、計畫範圍及權屬:
(一)本計畫範圍位於臺北市家禽批發市場,東側臨環河南路二段,西側緊鄰環河快速道路,北側為雙園抽水站,南側為環河快速道路出口匝道。
(二)面積總計0.76公頃。
(三)土地權屬:本計畫範圍皆為市有土地,分別由臺北市市場處、新工處及水利處管理。
- 五、計畫內容:詳公展計畫書圖及本次提會資料。
- 六、公開展覽:本案市府自106年11月3日起至106年12月2日止公開展覽30天,並以106年11月2日府都規字第10637794603號函送到會。市府於106年11月15日召開公展說明會。
- 七、公民或團體意見:無。
- 八、案件審議歷程:本案前提106年12月21日本會第721次委員會議審議,決議:
(一)本案請市府依委員意見,就本計畫區與周邊環南市場、第一果菜市場之整體交通影響評估及基地之保水、排水規劃等補充說明,再續提本會審議。
(二)本案為維護道路用地之完整性,西側道路用地原則不同意變更。
- 九、本案經市府以107年2月27日府授都規字第10731341100號函送第721次委員會議決議之回應及修正對照表,提請委員會續審。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以下幾點,餘依公展計畫書、圖及本次會議市府補充會議資料之修正對照表修正通過。
- 一、為維護道路完整性,本案西側道路用地維持106年12月21日第721次委員會決議不予變更,惟道路用地上既有建物得繼續使用,未來市場改建時再依批發市場用地規定辦理。
’õ配合道路用地範圍不納入變更,同意市府所提,本案批發市場建蔽率上限調整為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