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7251-討論事項-案名:劃定臺北市大安區懷生段二小段5-4地號等8筆土地為更新地區
會議紀錄id
TPEO7251
案件id
TPE劃定大安區201853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申請單位:臺北市政府
- 二、法令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5條及都市更新條例第6條第1項第3款
- 三、計畫緣起:
本更新地區位於復興南路一段與忠孝東路三段交叉口西南側,鄰近捷運忠孝復興站。計畫區內現況僅一棟屋齡為40年以上之老舊建築物,其餘土地作為停車場使用,土地低度利用未符合捷運站周邊應有之都市機能。經市府評估將以公辦都市更新方式引入民間資金活化利用本計畫區內公私有土地,爰依都市更新條例第5條、第6條第1項第3款,辦理本次劃定更新地區計畫。
- 四、計畫範圍及權屬:
(一)本案更新地區位於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以西、忠孝東路三段248巷13弄以南、仁愛路三段143巷以東及復興南路一段196巷以北所圍街廓之北側。
(二)面積約2,120平方公尺。
(三)使用分區為第三種商業區(特)(原屬第三種住宅區及第二種商業區)(四)本更新地區市有土地占67.12%為最大宗(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管有),其餘為國有土地占6.7%(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管有),私有土地占26.18%。
- 五、計畫內容:詳計畫書圖。
- 六、本案係市府於107年4月10日以府都新字第10730631500號函送到會。
決議
- 決議:
- 一、本案依市府所提計畫書、圖及本次會議市府補充會議資料之修正對照表修正通過。
- 二、以下幾點建議,提供市府後續都市設計審議及規劃開發之作業參考。
(一)為維持視覺穿透性、人行空間延續性及保留現有街廓紋理,基地南側東西向開放空間之留設位置應考量與忠孝東路三段248巷19弄順接。
(二)請市府考量基地建物與捷運忠孝復興站站體以空橋連接之可行性,於本基地地面層增設捷運出入口,以分散捷運站龐大人流。
(三)本基地更新後市府分回之空間,除低樓層辦公空間作為扶植新創產業使用外,如有分回之高樓層住宅,建議市府評估規劃為公共住宅,提供低層部新創產業工作者租住。
(四)本案有關商業辦公以及住宅空間之使用,建議出入動線宜分構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