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7281-討論事項-案名:變更臺北市大同區圓環段二小段407-3地號等土地機關用地為機關及社會福利設施用地細部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7281
案件id
TPE變更大同區2018621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申請單位: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計畫緣起:
本計畫區位於臺北市大同區建成公園西北側,使用分區為機關用地,面積為1,306平方公尺,原為大同區公所、警察局及臺北市文獻委員會合署辦公大樓,但101年鑑定為高氯離子建物,建議拆除重建,經審計部台北市審計處同意辦理報廢,現建物已拆除,現況簡易綠美化。
本計畫區未來將由市府社會局規劃為社福大樓,納入多元、複合式公共服務,建構嬰幼兒、兒童、少年、老人、身心障礙等弱勢族群之多層級照護,提供社區公共托育服務、居家托育服務、兒童托育資源中心、老人日間照顧服務、身心障礙者日間活動空間、身障社區日間作業設施、身障社區居住服務、失能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服務、少年服務中心等相關設施與服務,並設置區民活動中心,經市府審認符合本市興建重大設施,爰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規定辦理本都市計畫變更案。
- 四、計畫範圍及權屬:
(一)計畫範圍本計畫區臨承德路二段,位於建成公園西北側。
(二)面積總計1,306平方公尺。
(三)土地權屬:全為公有土地(31.7%為國有土地,68.3%為市有土地),管理機關為臺北市大同區公所。
- 五、計畫內容:詳公展計畫書、圖
- 六、公開展覽:
(一)本案市府自107年5月11日起至107年6月9日公開展覽30天,並以107年5月10日府都規字第10733566903號函送到會。
(二)市府於107年5月30日召開公展說明會。
- 七、公民或團體意見:無。
|:本案除以下幾點都市設計準則修正外,其餘依公展計畫書、圖及本次會議市府補充會議資料之修正對照表修正通過。
- 一、計畫書第16頁,公共開放空間(二):…「以多樣化地被植物取替人工草皮」,修正為「以多樣化地被植物設計並與建成公園整合」。
- 二、公共開放空間(三):「…並應採透水性鋪面」,修正為「人行道之排水應導入植栽綠帶」。
- 三、建築物管制(五):除不得設置圍牆外,並應加強建築綠化。
審議事項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