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7311-討論事項-案名:變更臺北市中正區永昌段四小段650地號等土地第三種住宅區、第三之一種住宅區及道路用地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第三之一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7311
案件id
TPE變更中正區2018719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計畫範圍內涉本署經管同小段650、651地號2筆持分國有土地擬由「第三之一種住宅區」變更為「第三之一種住宅區(特)」及「第三種住宅區」變更為「第三種住宅區(特)」。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經管645地號國有土地擬由「道路用地」變更為「第三種住宅區(特)」,合先陳明。
- 二、案內650、651地號2筆持分國有土地擬由「第三之一種住宅區」變更為「第三之一種住宅區(特)」及「第三種住宅區」變更為「第三種住宅區(特)」,原則尊重審議結果。
- 三、另645地號國有土地由「道路用地」變更為「第三種住宅區(特)」,業已回饋所有權持分30%予貴府,並作為公共服務及社會福利設施使用為原則,惟就回饋剩餘之70%分回可建地部分,亦限制如參與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其分回之樓地板面積應作社會福利設施使用,而650、651地號國有土地變更部分未規定有此限制。本案後續開發方式為都市更新,其國有土地處理方式應依「都市更新事業範圍內國有土地處理原則」相關規定辦理,爰建議貴府將分回之70%部分刪除限制使用方式。
市府回應說明查中華路二段301巷(中正區永昌段四小段645地號部分土地)係由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變更為住宅區,並與南機場整宅三期及一期一棟併同規劃,基於都市計畫變更前後公共設施面積及服務水準不減損之原則,爰規範變更後應作公共服務及社會福利設施使用,以符合公益性及公用性目的。
委員會同編號1。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