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7341-討論事項-案名:擬定臺北市南港區南港段二小段578-1地號等土地(編號FR-1-1僑泰興麵粉廠、部分FLE道路用地)細部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7341
案件id
TPE擬定南港區2018912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申請單位:臺北市政府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2條
- 三、計畫緣起:
本計畫區位於市府101年4月10日公告實施「變更臺北市南港區鐵路地下化沿線土地主要計畫案」之編號FR-1、FLE地區,屬暫予保留區及道路用地;暫予保留區內政部都委會原則同意變更為商業區,惟應俟實施者擬具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草案並辦理公開展覽後,再檢具變更主要計畫書、圖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後實施,細部計畫得依法定程序併同辦理,而道路用地為工業區(僑泰興麵粉廠之部分土地)變更,原則以徵收方式取得,惟臺北市政府辦理徵收前,倘該工業區申辦都市計畫變更且將道路用地開闢完成,併同所有權無償移轉予市府,得計入變更回饋額度。
編號FR-1地區多數土地屬僑泰興麵粉廠用地,地主為聖嘉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於102年4月8日申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報核作業(範圍不包括僑泰興麵粉廠東北側私有工業區土地),並曾與東北側工業區土地召開三次都市更新意願鄰地協調會,惟未取得半數以上地主同意。
另本市都市更新處續於104年介入協調並評估公辦都市更新可行性,仍無法取得該東北側工業區土地及合法建物所有權人超過2成支持,以致無法辦理全區都市更新及都市計畫變更。
為配合市府東區門戶計畫之產業發展構想與顧及土地所有權人開發權益,市府爰提出將FR-1開發單元細分為FR-1-1、FR-1-2開發單元構想,業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106年7月25日第904次會議決議,將其細分為編號FR-1-1(僑泰興麵粉廠土地)、編號FR-1-2(僑泰興麵粉廠東北側工業區土地)兩個開發單元,得個別擬具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與辦理都市計畫變更程序。爰此,本案聖嘉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仍維持前述102年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報核範圍(即編號FR-1-1僑泰興麵粉廠、部分FLE道路用地範圍土地),並依上開鐵路地下化主要計畫案規定,併同辦理細部計畫擬定。
- 四、計畫範圍及權屬:
(一)位於南港區南港路一段、南港路一段277巷、市民大道八段所圍之街廓部分範圍。
(二)面積總計20,895平方公尺。
(三)土地權屬:
1.編號FR-1-1:
(1)聖嘉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面積19,306.52平方公尺,佔總面積92.40%;(2)其他私人地主共32人,持有面積121.48平方公尺,佔總面積0.58%;(3)國有土地(管理機關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持有面積51平方公尺,佔總面積計畫0.24%。
2.部分FLE道路用地,聖嘉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面積1,416平方公尺。
- 五、計畫內容:詳公展計畫書圖。
- 六、公開展覽:
(一)本案市府自107年7月31日起至107年8月29日公開展覽30天,並以107年7月30日府都規字第10760034224號函送到會。
(二)市府於107年3月29日舉行都市計畫案公展前座談會。
(三)市府於107年8月23日召開公展說明會。
- 七、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共2件。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