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7351-討論事項-案名:擬定臺北市南港區鐵路地下化沿線土地(編號AR-1台電中心倉庫及編號CR-1台電電力修護處)細部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7351
案件id
TPE擬定南港區2018920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申請單位:臺北市都市更新處、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計畫緣起:
本計畫區位於市府101年4月10日公告實施「變更臺北市南港區鐵路地下化沿線土地主要計畫案」之編號AR-1及CR-1地區,屬暫予保留區,內政部都委會原則同意變更為商業區,惟應俟實施者擬具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草案並辦理公開展覽後,再檢具變更主要計畫書、圖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後實施,細部計畫得依法定程序併同辦理。
市府為因應東區門戶計畫,將台電中心倉庫(AR-1)及台電電力修護處(CR-1)兩處基地整體考量,研擬變更回饋可建築土地集中配置方案,供作公共住宅、市政建設、藝術實驗及金融科技創新育成等產業發展,並於106年2月14日與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土地合作意向書(MOU)。前開集中回饋方案,業經106年7月25日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904次會議同意將AR-1及CR-1此兩處基地合併為一案,惟仍須以都市更新方式開發。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業已擬具「擬訂臺北市南港區玉成段三小段545地號等8筆土地及南港段四小段474-1地號等11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於107年6月1日申請更新事業計畫審議作業,並依上開鐵路地下化主要計畫案規定,併同辦理細部計畫擬定。
- 四、計畫範圍及權屬:
(一)計畫範圍包括「變更臺北市南港區鐵路地下化沿線土地主要計畫案」內AR1及CR1兩處基地。
1.AR-1(台電中心倉庫):位於市民大道七段與東新路口西南側,面積約36,947平方公尺。
2.CR-1(台電電力修護處):位於市民大道八段與向陽路口東北側,面積約33,951.82平方公尺。
(二)土地權屬1.AR-1:台電持有面積36,899平方公尺(佔99.87%)、國有土地有4平方公尺(佔0.011%)、市有土地(財政局管有)44平方公尺(佔0.119%)2.CR-1:台電持有面積33,951.82平方公尺、市有土地(漏列)。
- 五、計畫內容:詳公展計畫書圖及本次提會資料。
- 六、公開展覽:
(一)本案市府自107年8月9日起至107年9月7日公開展覽30天,並以107年8月8日府都規字第10760014934號函送到會。
(二)市府於107年3月31日舉辦都市計畫案公展前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公聽會。
(三)市府於107年8月22日召開公展說明會。
- 七、公民或團體意見:4件。
決議
附帶決議
- 附帶決議:
- 一、里長陳情有關緊鄰AR-1之變電所用地部分,因非屬本案範圍,故本次不予討論,惟建議台電公司相關變電所設施可參考國外案例,加強設計、安全以及與地區共融,並與地區再妥善溝通以爭取民眾支持。
- 二、本案所劃設之公園用地及綠地用地,後續規劃設計時應秉於韌性城市理念,併納入地區滲水及儲水功能。
編號2陳情人合成里巫永仁里長訴求意見與建議
- 一、堅決反對變電所在合成里興建。
- 二、請臺電另找地方蓋變電所。
- 三、我們需要電,但是請不要把變電所蓋在人口密集的地方,以防止爆炸,來保障人(里)民的安全。
- 四、如果臺電不採納,將來開發案將會有不順利的發生,責任將由臺電負責。
- 五、請都發局將變電所預定地納入在一同變更,才符合民意。
市府回應說明
- 一、本細部計畫案係延續本府101年4月10日府都規字第10100985700號公告實施之「變更臺北市南港區鐵路地下化沿線土地主要計畫案」內暫予保留案規定,將編號AR-1台電中心倉庫及編號CR-1台電修護處由工業區變更為商業區,查前開主要計畫範圍未包含變電所用地,故本細部計畫亦不涉及變電所用地之變更。
- 二、查玉成變電所於106年8月17日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714次會議(案由:臺北市南港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討論,因台電公司104年3月25日表示仍有使用設施需求,合適替選基地難覓,建議維持原變電所用地,俟台電覓得合適場所另予規劃。
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