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7431-確認事項-案名:「臺北市中山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主要計畫)案」及「臺北市中山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細部計畫)案」簡報會議
會議紀錄id
TPEO7431
案件id
TPE通檢中山區201937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申請單位:臺北市政府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6條、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
- 三、計畫緣起與目的:
(一)自臺北市實施都市計畫以來,中山區尚未辦理整體行政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隨著重大建設完成、大眾運輸路網建置、產業結構轉變、地區人口結構調整等外在條件變化,區內土地使用與公共服務需求也應配合檢討,中山區同時負擔臺北都會區就學、就業、居住、觀光等市中心都市活動機能,有必要透過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提供符合市中心都市活動需求的空間機能與型態,以引導都市永續發展。
另大彎北段地區自81年公告實施都市計畫,即定位為臺北市商業娛樂中心,惟因臺北市近年來交通建設、產業結構、房地產市場變化等因素,該地區商業區、娛樂區部分街廓出現住宅使用情形,市府除已按照規定予以清查與裁罰外,並基於其發展歷程、重大設施投入、公平負擔等因素綜合考量,於本次通盤檢討納入開發許可機制,針對較集中之既有住宅使用地區,提供彈性土地使用項目,且公平負擔其增加住宅使用之影響。綜上,為使本地區都市空間機能與發展型態符合需求,爰依都市計畫法第26條規定辦理通盤檢討。
(二)檢討目的:
1.順應產業結構調整的空間使用需求,檢討土地使用與研擬策略。
2.配合政策需求或實際使用情形,檢討公共設施用地。
3.考量地區捷運佈設完備與推動都市更新事業之需要,檢討都市設計準則範圍與內容。
4.考量氣候變遷與都市降溫、防洪等議題,提升都市防災機能。
- 四、計畫內容:詳公展計畫書、圖。
- 五、公開展覽:
(一)本案主要計畫、細部計畫市府自107年10月1日起至107年11月9日止公開展覽40天,並以107年9月28日府都規字第10760360614號函送到會。
(二)本案市府於106年10月25日召開公開展覽前地方說明會。
(三)本案市府於107年10月28日召開公展說明會。
- 六、公展期間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
本案公展期間迄今本會接獲公民或團體陳情綜理表編號共計91件,計有1787人次。「建國南京生活圈」計編號2件、「圓山生活圈」計編號5件、「中山生活圈」計編號2件、「大直生活圈」計編號79件、「通案及跨生活圈」計有3件。其中「大直生活圈」針對大彎北段商業區既有住宅之陳情意見計有76件,1772人次。
決議
- 決議:
- 一、本案組成專案小組先進行討論後再提委員會審議,專案小組召集人請劉玉山委員擔任。專案小組成員請都委會幕僚另簽由主任委員指定。
- 二、請市府以圖面補充說明本計畫範圍內都市更新案之辦理情形(含已劃定都更單元、程序中或已核定更新事業計畫案、已完工都更案、老舊公寓專案等之區位),並納入通檢計畫書中敘明。
- 三、請市府盤整目前所申請都市更新案中,是否有因應地區更新發展需要、公益設施需求以及公共設施用地取得,而須配合都市計畫變更檢討者,並評估一併納入本通檢案辦理。
- 四、專案小組會議請市府就本通盤檢討案之總體內容包含計畫人口、公共設施檢討、交通系統、韌性城市指導原則等,以及大彎北段商業區既有住宅使用開發許可機制、大直生活圈變更計畫內容、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進行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