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7451-討論事項-案名:文化部為大安區空軍司令部舊址「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申請於軍事機關用地作多目標臨時使用案
會議紀錄id
TPEO7451
案件id
TPE文化大安區201943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申請單位:文化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第3條第1項第5款
- 三、計畫緣起:
本案案址位於仁愛路三段與建國南路一段交叉口東北側,原為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至2012年搬遷後,短暫由經濟部就該基地設立「TAF空總創新基地」,並就現況進行部分營運,2018年經行政院核定,由文化部於本基地推動「空總文化實驗室第一期發展整體計畫(107-108年)」將打造一個具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精神的「向創作端開放的新型態藝文機構」,提供文化生成的技術、空間、設備及知識支援,吸引文化創新者與公眾的共創協作,期能以社會參與與公眾共創的方式,建立由下而上的公民文化運動:以文化回應社會議題,引發社會創新,繼而擴大社會驅動力。為持續活化基地並落實「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理念,文化部爰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第3條第1項第5款申請臨時使用,臨時使用組別詳計畫書第17-18頁,期程為7年。
- 四、基地位置及面積:
(一)基地座落為大安區懷生段二小段222-1地號。
(二)使用分區為軍事機關用地。
(三)面積約7.1543公頃。
- 五、本案係市府以108年3月7日府都規字第1080001656號函送到會。
決議
- 決議:本案空軍總司令部舊址既有建築物同意依據「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第3條第1項第5款規定,提供文化部作為「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使用,臨時使用組別除所送多目標臨時使用計畫書內容外,同意經濟部及市府所提意見,增加「其他經經濟部專案核准之零售業」。
附帶決議
- 附帶決議:為利本基地長期整體使用及帶動周邊地區發展,建請文化部於本案審議通過後2年內提出都市計畫變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