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7451-討論事項-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指南段二小段80地號土地保護區為休閒農業特定專用區主要計畫案」暨「擬定臺北市文山區指南段二小段80地號土地休閒農業特定專用區細部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7451
案件id
TPE變更文山區201943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申請人:陳崇雄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都市計畫法第22條。
- 三、計畫緣起:
本市文山區「貓空」地區因具原始自然環境,並有水土保持、維護自然資源及保護生態等功能,為因應保護區環境面臨衝擊,並結合貓空地區自然及文化精華,提供優質休閒環境,市府前以97年3月19日府都綜字第09701148400號公告「變更臺北市文山區指南里、老泉里部分保護區為機關用地(供休閒農業服務設施使用)、停車場用地及擬定可申請開發許可範圍主要計畫案」擬定「貓空地區」可申請開發許可範圍,明訂申請開發許可時,由申請人自行擬具主要計畫、細部計畫說明書,並依都市計畫法相關規定辦理都市計畫變更事宜。申請人應依市府97年8月22日府都綜字第09733868200號公告「變更臺北市文山區指南里、老泉里部分保護區為機關用地(供休閒農業服務設施使用)、停車場用地及擬定可申請開發許可範圍細部計畫案」之「開發許可審查原則」,擬具開發計畫並提送臺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審議。
另依市府102年1月15日府都規字第10103960000號及102年4月24日府都規字第10232551200號公告實施之計畫,受理開發許可期限至100年8月22日。
本計畫案為市府於開發許可申請期限內受理之案件,業依前開主要計畫、細部計畫之規定提出開發計畫,提臺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107年8月9日專案委員會審議修正通過,爰依都市計畫法規定辦理主要計畫變更併同擬定細部計畫。
- 四、計畫範圍及權屬:
(一)本計畫區近貓空纜車「貓空站」,以文山區指南段二小段80地號土地之地籍線為計畫範圍。
(二)面積約1,905平方公尺。
(三)土地所有權均為私有(本案申請人所有)。
- 五、計畫內容:詳公展計畫書、圖。
- 六、公開展覽:
(一)本案市府自104年11月4日起至104年12月3日止公開展覽30天,並以104年11月3日府都規字第10437938403號函送到會。
(二)市府於104年11月20日舉辦公展說明會。
- 七、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無。
- 八、本案審議歷程:
全案經提104年12月28日本會第680次委員會議決議:本案貓空地區申請開發許可案件為申請人於申請時限內依法申請案件,經充分討論,委員對於安全防災、交通動線規劃、以及建築型體、配置等尚有疑慮,故本案退回市府,由都發局主政,產業局、交通局及大地工程處基於輔導的立場與申請人協調,依以下幾點修正計畫書並提出補充說明資料後,再依程序提會審議。
(一)本案為利委員瞭解基地開發歷程,請檢具包括:
(一)基地未整地前之原自然地形圖、(二)民國100年申請農路時進行坡度順平之地形圖、(三)基地未來重新規劃設計時其地形如何調整等資料,供審議參考。
(二)本案屬開發許可,須經由本委員會對開發內容認可後方能通過,開發承諾內容也將做為都市設計審議之依據;本次所送開發模擬圖有誤,請申請人依建蔽率、樓高限制、GL線認定重新規劃設計,且此處GL線之認定並非單指建管法規上的認定,而是依開發許可容許的開發量而訂定之GL線,以達建築減量、環境適應及生態保育的目地。
(三)基於鼓勵搭乘貓空纜車、公車等大眾運輸工具,並兼顧餐廳等業者營運需求,請交通局提供貓空地區交通改善措施,仿效陽明山花季交通管制的做法,針對本案假日停車需求、出入道路安全防護等提出建議。
(四)基地雖非位於山崩潛勢高的地區,但因周邊鄰近山崩潛勢高、中高地區,為因應極端氣候、防止災害發生,本開發案對於邊界地區應審慎處理,並於計畫內容中表明因應方式。
- 九、市府依前述第680次委員會議決議修正後,開發計畫經再提臺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107年8月9日專案委員會審議完竣,市府爰於107年12月21日以府授都規字第1076049226號函送第680次委員會議決議回應表及修正對照表到會續審。
決議
- 決議:
- 一、本案依公展計畫書、圖,及本次會議市府所送補充會議資料及其修正對照表修正通過。
- 二、委員所提基地內車輛進出、停等與緊急救災動線規劃、降低基地開發對周邊環境之衝擊,以及建物配置應對既有地形地貌予以尊重與呼應等意見,提供都市設計審議參考,並請申請人配合納入建築開發檢討。
審議事項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