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7451-確認事項-案名:「臺北市文山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主要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及「臺北市文山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簡報會議
會議紀錄id
TPEO7451
案件id
TPE通檢文山區201943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申請單位:臺北市政府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6條、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
- 三、計畫緣起與目的(一)文山區位處臺北市南端,於56年劃入本市,市府於58年4月28日公告「擬修訂木柵景美地區主要計畫案」,後續歷經多次個案變更及地區性專案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並於94年起辦理全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作業,主要計畫通盤檢討及細部計畫通盤檢討分別於98年1月23日及99年8月31日公告實施。文山區內山坡地所佔面積廣大,且多為地質敏感潛在地區,近年來因極端氣候現象頻傳,為建構韌性安全的都市環境,因應高齡、少子化趨勢及政府推動長照2.0等政策之公共設施供給,以及配合未來環狀線完工,推動大眾運輸導向發展(TOD)之整體戰略計畫,以引導本市朝向更具效率的緊密發展城市之型態,有必要透過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使都市機能與未來發展趨勢結合,爰依都市計畫法第26條規定辦理第二次通盤檢討。
(二)檢討目的:
1.針對高齡、少子化等人口結構變遷,檢討本計畫區公共設施用地轉用或取得、開闢之必要性,配合未來發展需求,研擬土地使用變更方案及發展方向。
2.配合全市大眾運輸導向發展(TOD)之發展目標,及捷運環狀線南環段開發等重大建設,檢討捷運場站周邊地區空間架構及都市更新之可能性,並透過都市設計落實大眾運輸導向(TOD)策略。
3.因應全球氣候變遷,且本計畫區涵蓋大規模山坡地、原有水圳與溪流等水路環境,故應以建構韌性城市、海綿城市為目標,並研訂相關開發規定及都市設計準則,提供友善的都市環境。
- 四、計畫內容:詳公展計畫書、圖。
- 五、公開展覽:
(一)本案主要計畫、細部計畫自107年12月6日起至108年1月14日止公開展覽40天,並以107年12月5日府授都規字第10760509254號函送到會。
(二)本案市府於106年10月5日舉辦公展前地方說明會。
(三)本案市府於107年12月21日舉辦公展說明會。
- 六、公展期間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
本案公展期間迄今本會接獲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編號共計66件,計有182人次。(詳後附綜理表,「通案」計編號5件、「景美生活圈」計編號4件、「興隆生活圈」計編號19件、「木柵生活圈」計編號5件、「政大生活圈」計編號3件、「萬芳生活圈」計編號4件,「指南生態保育圈」計編號4件,「動物園遊憩圈」計編號19件,「其他地區」計編號3件)
決議
- 決議:
- 一、本案組成專案小組先進行討論後再提委員會審議,請邱裕鈞委員、林志峯委員、劉銘龍委員、郭瓊瑩委員、白仁德委員、王惠君委員、董娟鳴委員擔任小組委員,並請邱裕鈞委員擔任召集人。
- 二、後續專案小組請市府就計畫人口、交通系統、韌性城市指導原則及都市設計準則納入低衝擊開發策略等總體內容進行說明,另請比照中山、大安通盤檢討對以下議題進行補充:
(一)公園、綠地、道路等未開闢公共設施之存廢檢討與後續開闢時程規劃;因應人口結構之改變,請提出具EOD發展潛力之學校用地盤整,與長照等社福設施設置需求。
(二)請補充計畫範圍內都市更新案辦理情形,盤整目前所申請都市更新案中,是否有因應更新發展需要、地區公益設施需求以及公共設施用地取得等,而須配合辦理都市計畫變更檢討者,並請評估一併納入本通檢案辦理。
(以下由劉玉山委員代理主持)